中共运城市委关于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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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运城市委关于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4.03
•【字号】
•【施行日期】2007.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运城市委关于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
务的分解意见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七次、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对2007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方针,积极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实施办法》,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确保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对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机关、有关部门贯彻落实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市委、市政府领导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运发〔2006〕6号),并对分管系统、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具体工作任务为:
XXX书记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抓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负总责。

高卫东市长对全市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第一项:加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发展观念和思想工作作风,自觉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和做法,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战略问题以及制约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拿出思路对策,扎实推动解决。

建立健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特别是与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

负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人事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落实。

第二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优化程序,改变方式,提高效率。

加强监督,切实发挥政务大厅的作用,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下大力气解决一些行政审批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负责单位:市监委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工业局、市法制办、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市编办配合落实。

第三项:大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政务环境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和《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廉政监察与勤政监察有机地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
和行政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

积极开展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监察,加强对“两区”开发项目和沪、港洽谈会确定项目的落实情况的效能监察。

健全行政效能监察举报投诉机制,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负责单位:市监委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扶贫办、市法制办配合落实。

尚平安副书记协助XXX书记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负责以下工作:
第四项: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任务: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为着眼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市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乡村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认真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负责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牵头,市农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周振华副书记、纪委书记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负总责,并负责以下工作:
第五项: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工作任务:坚决清理纠正治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
房、汽车的问题。

坚决清理纠正治理领导干部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传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问题。

集中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滥发请柬、借机敛财的问题。

负责单位: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配合落实。

第六项:配合省委加强巡视工作,建立巡视机构和巡视制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
工作任务:配合省委巡视组搞好巡视工作,组建市委巡视机构,建立巡视制度。

要突出巡视重点,提高巡视质量。

巡视范围继续向县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延伸。

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机制,继续抓好领导班子特别是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

认真总结经验,切实用好巡视成果,不断增强巡视效果。

负责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公厅配合落实。

第七项: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提高办案水平
工作任务: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严肃党纪国法,教育党员干部。

继续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

严厉查办官商勾结、官煤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

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
管理、环境保护、库区移民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办案的规定,发挥案件查办的综合效应。

负责单位:市纪委(监委)牵头,市中级法院、市检察分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人事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信访局配合落实。

第八项:继续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工作任务:继续深入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针对官煤勾结、以权谋私深层次的腐败问题要一抓到底。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的,不论多少,必须坚决全部退出。

对隐瞒不报和拒不退出以及不上交收益的,一律先就地免职,再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煤矿投资入股、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加重处罚。

坚决查处弄虚作假、“明撤暗持”和隐瞒不报的问题。

负责单位: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工业局、市工商局配合落实。

第九项: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
工作任务: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

负责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直工委配合落实。

第十项: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工作任务:继续推进市县两级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总结和探索派驻机构加强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

负责单位: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编办配合落实。

马东波常委、政法委书记负责以下工作:
第十一项: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工作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中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影响司法公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执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继续加强司法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

完善公开审判和检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实现查审分离、复审分离的工作体系。

负责单位: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级法院、市检察分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纪委(监委)配合落实。

第十二项:坚决清理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等问题
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进一步禁赌工作的通知》等中央、省文件精神,坚决清理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问题,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案件。

负责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配合落实。

张建合常委、常务副市长负责以下工作:
第十三项: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工作任务: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查自纠的督促和检查。

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银行信
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九大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

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制度,强化资质资格审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推进改革,综合治理,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负责单位: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委、市人大法工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分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供电分公司、市通信公司、市商务局配合落实。

第十四项: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工作任务: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动态地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实行审批、管理、核准、发证分离制度,建立全面的行政责任制、行政过错追究制和绩效考核制。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办事,设立网上政务公开平台。

要整合网络资源,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健全完善社会信用惩戒机制,负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委办公厅、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办配合落实。

第十五项: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工作任务:改进评议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引深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将评议范围延伸到基层站所,特别是对承担重要审批、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市直机关、条管单位、部门的评议工作,促进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

负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监委、市行评办、市纠风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配合落实。

第十六项:规范管理土地市场,坚决纠正违法占地行为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土地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乱占滥用耕地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批地、不批先用、批少用多、违法圈地的案件。

实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重点加强对土地出让和产权交易的监督检查。

负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业局、市监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配合落实。

第十七项: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工作任务: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范围。

推进市、县两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小汽车,逐步探索职务消费货币化和公车使用制度改革。

结合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规范津贴补贴和资金发放,保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负责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委、市审计局配合落实。

第十八项: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工作任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动公共工程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建设,初步建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强化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管理与监督。

对《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研究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负责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委、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
审计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落实。

柴林山常委、副市长负责以下工作:
第十九项:严格禁止公费出国(境)变相旅游
工作任务: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

负责单位:市外事办牵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配合落实。

第二十项:继续治理公路“三乱”,防止反弹
工作任务: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创新管理机制,减少公路站卡,重点解决治理超载超限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的问题,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设站卡问题,保障交通畅通安全。

负责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农业局、市纠风办、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市煤运分公司配合落实。

第二十一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使用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办法相关法规。

建立政府投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开展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试点,搞好投资主管部门与土地、规划、环保等部门在相关管理环节上的衔接。

负责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监委、市商务局配合落实。

王安庞常委、组织部长负责以下工作:
第二十二项:继续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任务:贯彻《公务员法》,认真实施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和完善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制度,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
病提拔”、“带病上岗”。

结合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统一规范津贴补贴和资金发放,坚决查处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保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坚决防止在地方人大、政府系统换届中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负责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监委)、市人事局、市审计局配合落实。

第二十三项: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工作任务: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

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重视申诉复查工作,建立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

有计划地扩大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试行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代表提议处理和回复制度。

负责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政研室、市直工委配合落实。

第二十四项: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坚决清理和纠正领导干部以多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开展申报登记。

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工商局配合落实。

第二十五项: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之中
工作任务: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干部培训教育的必修课,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教学计划。

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学、科研队伍。

负责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党校、市委宣传部、市纪委配合落实。

董鹏翔常委、宣传部长负责以下工作:
第二十六项:充分发挥“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
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门的时间进行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

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认真开展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

注重先进典型的培养和总结推广,进一步加强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在各主要新闻媒体开办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节目专栏,加强反腐倡廉的舆论宣传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文化强市”战略,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

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评论工作。

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共青团运城市委、市妇联、运城日报社、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配合落实。

王殿民常委、秘书长、总工会主席负责以下工作:
第二十七项: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正和查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及时发现和认真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负责单位:市委办公厅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
部、市直工委配合落实。

第二十八项:认真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工作目标: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中央、省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进一步巩固“三项治理”成果,完善制度,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坚持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

整顿规范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负责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落实。

第二十九项: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
工作任务:落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

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利益协调机制。

积极落实信访责任制,实行信访问题首办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负责单位:市信访局牵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委老干部局配合落实。

第三十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
工作任务:完善民主科学决策的体制机制,建立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党务公开的相关制度。

负责单位:市委办公厅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研室、市委统战部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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