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加计扣除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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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折旧费用
不强调“专门”用于研发活动
4.无形资产摊销
不强调“专门”用于研发活动
5.设计费制定费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 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
变化之三:简化核算管理
调整前:对研发费实行专帐管理
变化之三:简化核算管理
调整后:按照研发科目设置辅助帐。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和归集口径比较(直接投入费用)
财务核算口径 (财企[2007]194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 国科发火〔 2016 〕32号及工作指引
完善加计扣除口径 (财税〔 2015 〕119 号)
不适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有: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研究开发费用和归集口径比较(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财务核算口径 (财企[2007]194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 国科发火〔 2016 〕32号及工作指引
完善加计扣除口径 (财税〔 2015 〕119 号)
变化之四:简化审核程序
企业发起
未通过
通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调整前:事前申报
变化之四:简化审核程序
税务机关发起
未通过
通过
不予扣除
调整后:事后备案
目录
政策详解
研发费用详解
申报材料
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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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7项)
研究开发费用和归集口径比较(人员人工费用)
财务核算口径 (财企[2007]194号)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研究开发费用和归集口径比较(委外费用)
财务核算口径 (财企[2007]194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 国科发火〔 2016 〕32号及工作指引
完善加计扣除口径 (财税〔 2015 〕119 号)
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和归集口径比较(其他费用)
财务核算口径 (财企[2007]194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 国科发火〔 2016 〕32号及工作指引
完善加计扣除口径 (财税〔 2015 〕119 号)
1、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2、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 国科发火〔 2016 〕32号及工作指引
完善加计扣除口径 (财税〔 2015 〕119 号)
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 奖金、津贴、 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发展趋势
2015年研发费加计扣除新政调整有四大变化
变化之一:扩大研发活动范围
调整前:符合两个目录的研发活动。
变化之一:扩大研发活动范围
调整后:两个“负面清单”
变化之二:扩大加计费用范围
类型
调整内容
1.人员人工费用
新增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股权激励
2.直接投入费用
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的,对应的材料费在销售当年冲减 研发费用
答: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不论企业当年是盈利还是亏损,只要符合规定条件,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
常见问题
小微企业不可同时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答:不是。根据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常见问题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但未形成成果,研发费用不可以享 受加计扣除优惠?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财务核算口径 (财企[2007]194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 国科发火〔 2016 〕32号及工作指引
完善加计扣除口径 (财税〔 2015 〕119 号)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研究开发费用和归集口径比较(折旧费用)
答:不是。企业从事研发活动不管形未形成研究成果,均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常见问题
研发人员中的残疾人员工资费用不能同时享受研发费 加计扣除和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答:不是,可以同时享受。
常见问题
企业享受加速折旧政策不能同时享受研发费加计扣 除优惠?
答:可以同时享受,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且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
常见问题
知识产权的时间对应问题?
加计扣除项目如果有对应的软著,特别是项目名称和软著名称比较一致的注意软著申请书上的完成时间,税局最近要求软著的时间要与项目立项时间一致,否则软著完成时间之后的研发费不能算,要剔除,所以建议大家时间出现冲突的时候建议不要放软件著作权作为证明材料。
常见问题
哪些行业不适合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目录
政策详解
研发费用详解
申报材料
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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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料
注意事项
辅助账填报案例
辅助账填报案例
辅助账填报案例
辅助账填报案例
辅助账填报案例
纳税申报案例
纳税申报案例
纳税申报案例
纳税申报案例
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目录
政策详解
研发费用详解
申报材料
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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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是否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答:不是。企业只要是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且符合文件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常见问题
企业经营亏损时研发费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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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3、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技术部
研发费加计扣除
目录
政策详解
研发费用详解
申报材料
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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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政策详解
研发费用详解
申报材料
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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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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