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7日税务总局营改增视频通报会几个政策问题执行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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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7日税务总局营改增视频通报会几个政策问
题执行口径
6月7日税务总局营改增视频通报会几个政策问题的执行口径(政策组)
关于甲方采购材料的甲供工程简易计税问题
现行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方法计税。

这里的甲供工程,指的是全部或者部分的设备、材料、动力由甲方自行采购。

前一时期,各地经常提出,希望总局明确一个甲方采购材料的具体比例,一个工程中,甲方采购了多少东西,才算是甲方“全部或者部分”采购,才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这个问题,我们在不同的场合,包括培训,也包括视频通报会,已经多次明确过,只要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了“全部或部分”的设备、材料和动力,无论其所占比例的大小,建筑企业都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今天之所以再次强调这个问题,是因为前期审计署在对税务系统全面推开营改增落实情况审计时,还有部分地区向审计署反映,总局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比例,容易引起征纳矛盾。

营改增后,甲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会倾向于扩大甲供材的采购,以增加自身可抵扣的进项税。

相应的,建筑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必然减少,税负增加的概率较大。

允许甲方采购材料的建筑工程选择简易计税,实际上是一个兜底政策。

一方面,多数建筑工程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甲供材,也就意味着大部分建筑工程都能选择简易计税,基本可以确保建筑行业改革后税负稳定。

另一方面,对没有甲供材、材料全部由建筑企业采购的工
程,建筑企业抵扣的进项税大多是17%的税率,而销项税按照11%计算,
低征高扣,税负基本也不会增加。

因此,各地要理解清楚这个政策的本意,要保证我们的税务干部都清楚、都明白,也要引导纳税人主动适用这个政策,保证建筑业税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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