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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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编写组

目录

1 任务来源 (1)

2 标准制定必要性 (1)

3 主要工作过程 (1)

4 国内外相关情况 (2)

5 同类工程现状调研 (15)

6 主要条文说明 (22)

7标准实施的实施环境效益和经济分析 (22)

8标准实施建议 (22)

附录A 开题报告专家审议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汇总 (24)

附录B 《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条文说明) (24)

1 任务来源

2006年由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达了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的通知环发[2006]20号,其中提出了制定《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项目编号1415号)行业标准的任务。辽宁省清洁生产中心承担该标准的编制工作。参编单位有辽宁省清洁生产中心、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标准制定必要性

焦化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污染防治不当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将是相当严重的。我国的焦化生产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大小不一,地域分布广泛,而焦化废水无论是其水质特性还是治理难度,都有别于市政污水和其他行业废水,具有明显的独特性。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2006年3月22日)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依法指导和规范焦化废水治理的环境评价编制、可研报告编制、清洁生产文件编制、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及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焦化废水治理效果和长期稳定达标运行,实现环保科学制法和执法,切实保护环境,遏制直接或间接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不当行为,防止污染的二次转移,并实现减少基建投资,降低运行成本,节约基建用地,减少资源消耗,避免能源浪费,方便运行管理,利于安全生产,推动焦化废水治理技术的发展与进步,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本世纪后,我国的焦化行业实现了飞跃式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行业。与此同时,我国在焦化废水治理方面,经过多年艰苦不懈的科技攻关和实用技术转化,解决了焦化废水治理的技术难题,成功地实现了焦化废水生物脱氮处理的工业化,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另一方面,由于焦化废水治理技术的特殊性和行业局限性,焦化废水治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受到了很大的制约和严重的障碍,这主要表现在对焦化生产工艺及焦化废水特性的了解不够。致使不少焦化企业在废水处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有的企业对治理焦化废水的技术产生怀疑。

本技术规范的制定,对实现焦化废水处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规范焦化废水治理行为,避免无谓的工程浪费和失误,指导焦化行业环境评价、清洁生产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的编制工作,协调和统一焦化废水治理方面的有关国家标准,实现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和科学管理,实现焦化行业节能减排及焦化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3 主要工作过程

3.1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国家环境保护部)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工作从2006年10月开始,组建编制组和制定编制计划。

3.2 依据编制计划,经过下列一系列的工作,于2008年末完成了开题报告:

1)相关资料和信息检索;

2)相关法律法规研究;

3)收集相关资料,包括焦化行业引进的国外先进技术和工艺资料、国内现有焦化生产及焦化废水处理现状资料、《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手册》及其编制过程中收集到的一些原始资料、国内外相关的设计规范及工艺技术资料、已有的现场开工和运行数据、已有的现场标定资料及考察报告等;

4)现场调研,包括运行工艺、运行效果、运行数据、设计参数、运行参数、设备材料使用情况、分析化验、运行管理、运行成本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标定和技术考证;

5)资料汇总分析;

6)编制《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开题报告》。

3.3 于2009年1月在北京国家环境保护部进行了《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开题报告》的专

家评审。

由于开题报告是以物质分析检测类技术标准格式编制的,故在编制内容、结构层次、表达方式、先后顺序等方面,与工程技术类规范开题报告的格式有较大的出入,在专家论证后,又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定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的格式,对开题报告结构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和重排,并对专家审议提出的以下五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1)关于“明确界定规范的适用范围,应包括焦化工艺、工序范围等”问题,在开题报告中已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2)关于“应注意与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相衔接”问题,主要是考虑与修订中的国家《综合污水排放标准》相衔接问题,因本技术规范在处理后应达到的标准方面,所涉及到的范围、内容及标准切合实际,且适用范围宽和标准高,并不存在与国家《综合污水排放标准》相抵触或矛盾的地方。

3)关于“分析国内外焦化废水处理工艺及目前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内典型企业典型工艺的调查(应给出国内常规焦化废水的来源、废水特性、水量、水质),从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角度,筛选出可行的废水处理技术,从而提出规范的技术内容”问题,对原开题报告中的结构顺序进行了重新调整和对短缺内容进行了补充。

4) 关于“应注意考虑非正常和事故状态焦化废水处理、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等要求”问题,这涉及到焦化厂安全事故水池问题,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安监总危化[2006]10号>文已有明确要求,且各焦化企业都在按规定执行,本次作为强调和提醒,增加了此部分内容。

5) 关于“应包括在线监测、工程验收和运行管理的内容”问题,已按《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定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的格式和要求调整了相关结构。

开题报告专家审议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汇总情况详见附录A

3.4 根据开题报告会议建议,于2010年5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编写经过了下列编制和修改程序:

1)根据开题报告会议建议,于2009年3月由起草人编制完成《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初稿及《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初稿等;

2)由编制组成员对《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审核,起草人根据审核意见对初稿进行第一次修改;

3)由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内部审核,起草人根据审核意见对初稿进行第二次修改;

4)由辽宁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及专家组对《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审核,起草人根据审核意见对初稿进行第三次修改;

5)由国家环保部标准司指定的专家对《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审核,起草人根据审核意见对初稿进行第四次修改。

4 国内外相关情况

4.1 国内外焦化技术发展对焦化废水处理技术的影响情况

从源头抓起,立足于改革主体焦化生产工艺,力争作到不排或少排废水,对于非外排不可的,应尽量回收利用其中的有用物质,降低和限制所排废水中有害物的浓度,这是焦化废水治理首先应坚持的原则。

在焦化生产方面,一些工业化国家起步比较早,工艺技术水平相对较高,像德国、美国、日本、法国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就有了很先进的炼焦和煤气净化技术,其对减轻焦化废水处理的压力,改善焦化废水处理的条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焦化技术发展比较滞后,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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