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木和原木结构施工技术交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方木和原木结构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编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业施工员:项目专业质检员:
专业班组长:交底时间:交底地址:
交底内容
1.适用范围
本施工技术交底适用于方木和厚木结构工程的质量检验。
2.材料质量要求
木屋架和桁架所用木材的树种要求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
在制作原木屋架时,一般采用杉木树种。
在制作方木屋架时,一般采用松木树种,如东北松、美松等。
2.1木材质量要求
结构工程中所使用的木材质量控制的原则是保证木材的结构力学性能。
因此应根据木构件的受力情况,按表9-1至表9-3规定的等级检查方木、板材及原木构件的木材缺陷限值。
2.2木材含水率
2.2.1木材含水率要求。
木材含水率高低,直接影响木材构件强度,同时过湿的木材在干燥过程中会产生木材裂缝和翘曲变形,因而对木材全截面含水率平均值应予以控制,应按表9-4规定检查木构件的含水率。
2.2.2木材干燥时间要求。
采用自然干燥法干燥木材时,就根据干燥季节、材种及板厚,并考虑不同地区的温度及温度条件,确定木材干燥后所需的大约天数。
表9-5为木材经天然干燥含水率由60%降低到15%时所需的概约时间。
2.2.3板方材预留干缩量(表9-6)。
3.施工工艺
3.1木结构连接
3.1.1齿连接
3.1.1.1单齿正檸结合。
单齿正檸结合如图9-2所示,构造要求如下:
3.1.1.1承压面与上弦轴线垂直.
3.1.1.2上弦轴线通过承压面中心。
3.1.1.3下弦中心,方木:通过齿槽下净截面中心;圆木:通过下弦截面中心。
3.1.1.4上、下弦轴线与墙身轴线交汇于一点上。
3.1.1.5受剪面避开木材髓心。
3.1.1.6上、下弦间不受力的交接缝的上口宜留出约5mm的间隙。
3.1.2双齿正棒结合。
双齿正樺结合如图9-3所示,构造要求如下:
3.1.2.1承压面与上弦轴线垂直。
3.1.2.2上弦轴线由两齿中间通过。
3.1.2.3下弦轴线,方木:通过齿槽下净截面中心;圆木:通过下弦截面中心。
3.1.2.4上、下弦轴线与墙身轴线交汇于一点上。
3.1.2.5受剪面避开木材储心。
3.1.2.6上、下弦间不受力的交接缝的上口,宜留出约5mm的间隙。
3.1.2.7适用于跨度8〜12m。
3.1.2钉连接
钉连接是木构件中最简单、操作最方便一种形式,一般有单剪连接与双剪连接两种。
图9-4中,a为构件被钉穿的厚度(在未被钉穿的构件中,应扣除钉头长度1.5H);c是中部构件的厚度,或单剪连接中较厚构件的厚度3d是圆钉直径.钉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3.1.2.1钉的直径、长度和排列间距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可釆用齐列、错列或斜列布置(图9-5),其最小间距应符合表9-7的要求。
每一个节点中,不得少于两颗钉。
3.1.2.2当钉的直径大于6mm时,或采用易劈裂的树种木材(如落叶松、硬质阔叶树种等)时,均应预先钻孔,孔径取钉径的0.8〜0.9倍,孔深应不小于钉入深度的0.6倍。
3.1.2.3扒钉直径宜取6〜10mm。
3.1.3螺栓连接
螺栓连接常用于搁栅接长,屋架上、下弦接长等,分为单剪连接和双剪连接(图
9-6)。
图中a为边部构件的厚度或单剪连接中较薄构件的厚度,c代号同钉连接,d 为螺栓直径。
螺栓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3.1.3.1受压接头的承压面应与构件的轴线垂直锯平,不应采用斜搭接头(图9-7)螺栓连接中木构件的最小厚度如表9-8所示。
3.1.3.2螺栓的排列应按两纵行齐列或错列布置(图9-8),并应避开木材髓心。
受拉构件端部布置螺栓的区段及其连接板的木节尺寸限值应符合承重结构板材中一等材连接部位的规定。
3.1.3.3螺栓排列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9-9的要求。
当采用湿材制作时,木构件顺纹端距So应加大70mm;当采用钢夹板时,钢板上的端距&=2必边距S3=L5%。
3.1.3.4采用木夹板螺栓连接的接头及用螺栓拼合的木构件钻孔时'应按设计的要求,将各部分定位并临时固定,然后用电钻一次钻通,当采用钢夹板或钢填板而不能一次钻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各部位对应孔位完全一致°受剪螺栓(如连接受拉木构件接头的螺栓)的孔径不应大于螺栓直径1mm;系紧螺栓(如系紧受压木构件接头夹板的螺栓)的孔径可大于螺栓直径2mm。
3.1.3.5受拉、受剪和系紧螺栓的垫板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用两块或多块垫板来达到设计要求的厚度。
受拉螺栓的垫板尺寸如设计无要求,可根据螺栓直径和所用树种从表9-10中査得。
3.1.3.6受剪螺栓和系紧螺栓的垫板尺寸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3.1.3.6.1厚度不应小于25d(d为螺栓直径),且不应小于4mm。
3.1.3.6.2正方形垫板的边长和圆形垫板的直径,均不应小于3.5d。
3.2桁架制作与安装
3.2.1桁架制作。
3.2.1.1桁架上弦或下弦需接头时,夹板所采用螺栓直径、数量及排列间距均应按图施工。
螺栓排列要避开髓心。
受拉构件在夹板区段的构件材质均应达到一等材的要求。
3.2.1.2受压接头端面应与构件轴线垂直,不应釆用斜槎接头;齿连接或构件接头处不得采用凸凹樗。
3.2.1.3当釆用木夹板螺栓连接的接头钻孔时,应各部固定,一次钻通以保证孔位完全一致。
受剪螺栓孔径大于螺栓直径不超过1mm;系紧螺栓孔直径大于螺栓直径不超过2mm。
3.2.1.4木结构中所用钢材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钢件的连接不应用气焊或锻接。
受拉螺栓垫板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
受剪螺栓和系紧螺栓的垫板若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厚度不小于0.25d(d为螺栓直径),且不应小于4mm;正方形垫板的
3.3.2.2椽条安装。
木椽条应平直铺钉,其接头应在標条上,并错开布置。
3.3.2.3屋面板安装。
屋面板可用平缝、高低缝或斜缝拼接,木板宽度不宜大于150mm。
屋面板接头应分段错开,每段长度不应大于1.5m。
3.3.2.4封山、封檐板安装。
封山、封檐板应平直光滑,采用燕尾棒或龙凤樨镶接,不得平接。
封檐板下边沿应较檐口平顶低25mm。
4.质量标准
4.1主控项目检验
方木和原木结构主控项目检验标准见表9-11。
4.2一般项目检验方木和原木结构一般项目检验标准见表9-12。
4.3允许偏差
4.3.1木桁架、梁、柱制作的允许偏差见表9-13。
施工单位技术交底人签字:施工班组接受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