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1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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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 我市认真贯彻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部署要求,以开展“正风”行动为抓手,通过大调研推动工作抓落实,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调整、维权维稳、基础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就业局势继续保持平稳。

截至5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3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10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35.33%和42.5%,零就业家庭保持零动态,城镇失业登记率为2.92%;全市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5303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3.45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50.74%;全市积分制入户城镇1338人。

一是加强企业用工调研。

针对春节前后部分企业季节性用工不足困难,我局两次组织人员深入全市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加强对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增强就业服务针对性。

二是强化就业服务,切实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良好平台。

成功举办省市联动“南粤春暖”就业专场招聘会,全市认真组织举办了节后100场就业招聘会,进场招聘企业2021家次,进场求职人员9.59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4.41万人次,现场录用1.21万人;开展职业指导、政策咨询2680人次,有效缓解了企业用工
和劳动者求职就业困难。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就业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考核督查,并认真做好省对我市这两项工作的考评组织工作,推动了全市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是加强分类指导,纵深推进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

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培训质量,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积极开展培训机构、技工院校与产业园区对接活动,促进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市技师学院对接我市三个省级产业转移园部分项目已经签约。

五是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全市3.73万人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3.7万人,成功创业530人,带动就业3237人。

六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加强了资金管理。

(二)社会保险工作得到新提升。

一是全力抓好“扩面”征缴。

专门召开全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强化政策宣传和工作督导,加强责任落实,有效促进了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开展。

全市参加养老保险610161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98.41%;参加失业保险307413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2.13%;参加医疗保险3945687人,完成省下达任务100.66%;参加工伤保险333663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92.68%;参加生育保险 144998人,完成省下达任务102.84%;参加农村养老保险73.19万人。

征收养老保险费75433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44.11%;征收失业保险费5127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35.12%;征收医疗保险费37366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24.91%;征收工伤保险费1840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35.69%;征收生育
保险费1266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35.97%。

二是全面推进“新农保”和“城居保”工作。

组织工作人员做好“新农保”试点县农业人口数据的统计和复核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工作开展。

深入进行调研指导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制定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协调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两市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医保制度改革。

拟制上报了《市社会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医保体制机制改革。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来我市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我市率先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做法。

四是及时调整提高社保待遇。

按照省的要求,及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工作,调待人数74497人,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为1297.67元,月人均增加138.63元。

同时,结合实际,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本地一级医院由80%提高到90%,二级医院由60%提高到65%,三级医院由40%提高到45%;异地住院支付比例的一级医院由70%提高到80%,二级医院由50%提高到55%,三级医院由30%提高到35%。

四是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管。

认真组织做好社保基金的预、决算,进一步完善了《市社会保险内控检查制度》,加强社保基金内控稽查,积极配合开展社保基金审计,确保基金安全。

实地稽核单位1960个,实地稽核人数3764人,稽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160间,稽查享受养老待遇2326人、医疗待遇1345人、失业待遇922
人、工伤待遇73人、生育待遇196人。

五是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开展便民服务,提升了服务水平。

六是召开全市退管工作会议,“走出去”到兄弟市学习先进经验,指导县(市、区)开展省级示范点创建活动,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人才工作有效展开。

一是加强调研。

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全方位开展了规模最大、时间最长、最为扎实的人才状况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我市人才状况,形成了人才工作调研报告,为扎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配套政策措施,夯实了基础。

二是编制全市人才需求目录。

在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首次编制完成了《市2012-2013年度人才需求目录》,加强人才服务工作与行业企业有效对接,增强人才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

拟制上报了《市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积极为先导、豪美等企业申报博士后工作站提供服务,积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的组织申报工作,全市共编报了9个高级研修班。

组织、指导公司及国际学校等企业通过省外国专家局向日本及法国等地发布了高端人才招聘公告。

四是加大党政人才培训力度。

印发了《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纲要》,认真组织公务员进行初任训培、全员培训,着力提升党政管理干部素质能力。

全市组织培训公务员人。

五是强化市际人才合作。

草拟了人才合作协议和实施方案,成立了专责小组,建立长者支教、支医和广州
专家服务清远行合作机制。

积极搭建清远-东莞招才引智合作平台。

六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开发。

组织表彰了2011年全市岗位技术能手和维修电工竞赛优胜选手,进一步营造了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技工院校调研推动技工教育发展,指导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强化职业技能开发鉴定,全市组织各类技能鉴定、发证6913人次,其中鉴定高技能人才256人。

(四)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公务员登记、调任、转任、年度考核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市人事考试考务联席会议,加强对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规范公务员招录程序,创新社会监督办法,确保了公平公正和考试安全,圆满完成了2012年选拔乡镇公务员笔试、面试工作和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出台了《关于市直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规范了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标准和程序,深化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四是开展全市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检查督导,并在做好相关数据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方案。

五是加强协调指导,推进我市稳步提高基层公职人员津贴补贴水平工作,确保实现省下达的工作目标。

目前市已完成了此项工作,其余均已制定了实施方案,正按程序上报审批。

(五)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一是大力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

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配合做好转制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安置补偿工作。

二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

坚持加强日常巡查,积极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有毒有害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执法检查,实行柔性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巡查用人单位1235户,立案248宗,为5653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977.2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与926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3件,对4家恶意欠薪的企业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开曝光。

三是高度重视做好信访维工作。

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信访维稳工作,全市积极开展各类劳资矛盾、积案难案排查化解和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企业军转人员的维稳解困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了春节、“两会”、省党代会期间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四是积极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协调解决人员、经费、设备困难,组织开展信息软件培训,积极推进“两网化”建设。

目前,正加紧进行企业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五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克服人员力量不足困难,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98宗,结案670宗,结案率为96%,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是加快推进仲裁委和仲裁院建设。

分管局长带队深入各县(市、区)进行调研推动,协调指导工作开展。

目前,市、县
(市、区)全部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的100%。

成立仲裁院7个,建院率77.8%,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7.8%,并落实了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等7个县区的仲裁庭均按省“星级”标准建设,极大改善了办案条件。

(六)基础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出台实施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积极协调落实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加强建筑设计、投资审核、工程招标各个环节的督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目前,全市18个试点镇有15个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转入装饰工程施工。

其余3个镇正在开工建设,二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社会保障卡工程。

加强向政府领导汇报沟通,积极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争取人员编制,设立信息中心,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社会保障卡工程。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在短期内不会得到根本性改变,就业压力还很大,“求职难”和“招工难”将长期并存,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二是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仍然不够健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社保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经办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四是社会保险覆盖率还不够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任务比
较艰巨。

五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任务依然繁重。

随着我市“桥头堡”战略的实施,承接产业转移、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全市人才总量、人才队伍结构、高端人才数量与当前的发展形势还存在较大距离,人才引进培养政策不配套,力度仍然不够大,人才评价、使用、激励的机制有待健全,引进和培养中高级层次人才工作任重道远。

六是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难度加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任务十分繁重,劳动监察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对接党代会工作要求,按照省厅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是要抓好如下工作。

(一)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

认真落实各项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各项社保补贴,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残障人士等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

二是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认真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岗位拓展计划”、“创业引领导计划”、“素质提升计划”、“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和见习基地补贴措施。

三是制定实施规划,纵深推进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产业转移升级、“双到”扶贫、高寒山区移民工作
结合起来,强化异地务工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以农村困难家庭劳动力、“两不具备”搬迁对象劳动力、华侨农场为重点,注重质量提升,进一步增强劳动培训转移的针对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四是大力推进创业促进就业。

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强创业培训工作,建立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创业、促进创业、保障创业的工作机制,实现以创业促就业的良性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群体创业,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

五是制定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强培训引导,大力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二)着力推进“新农保”三年全覆盖和医保制度改革。

一是狠抓扩面征缴工作。

将扩面征缴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和永恒主题,千方百计扩大参保覆盖率,使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到社会保险带来的实惠。

二是全力以赴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全力推进试点县区参保“扩面”,认真做好两市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试点工作,确保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的目标如期实现。

三是巩固医保城乡统筹、门诊统筹和市级统筹,进一步完善统筹区域就医即时结算,大力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四是进一步探索完善引入商业保险参与医保服务管理政策机制,规范商业保险参与医保体系建设行为。

五是强化基金监管。

加大稽查力度,依法打击参保单位少报、漏报参保人数、瞒报缴费基数的行为。

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运行的机制体制,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运用到内控管理工作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基金安全。

(三)着力加大人才工作力度。

一是深入解放思想创新人才工作理念,制定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配套系列政策。

二是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

想方设法引进一批我市转型升级急需的高端人才,提高我市人才核心竞争力。

6月份,组织相关企业到日本、法国等地参加“2012年省引进海外高层人才洽谈会”。

三是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服务工作机制,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

四是坚定不移落实技工院校招生任务,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校企合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特别是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力度,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五是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推进全员培训,切实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和就业适应能力。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与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深入落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纲要》,抓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年内将所有公务员轮训一遍,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是完善公务员管理及考录制度。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探索完善招录办法,切实做好2012年县级以上机关公务员面试录用工作。

三是继续推进公开遴选工作,构建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公务员选拔培养链,
确保基层公务员招得进、留得住。

四是加快推进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务员交流制度。

五是积极开展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探索,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联系点和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强化考核有效性。

深入推进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六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严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把好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

深入调研,依照政策,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政策措施机制;进一步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稳步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五)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强化维权维稳。

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上,重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围绕劳动保障“双维权”和特殊时期的工作要求,重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促进做好维稳工作。

要切实加强对企业人文关系工作的督导,着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异地务工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异地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减少劳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从加强案件排查上,切实做好信访防控工作。

要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案件排查,特别重视排查历年积案,依法做好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从完善机制落实措施上,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信访排查
机制、工资支付重点监控机制、劳动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劳动人事普法宣传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包案制度,层层落实维稳措施责任,确保劳动人事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六)加快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协调督导,全力以赴推进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确保全市85个乡镇街道100%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大力完善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大力加强市、县、镇(街)、村(居)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工程,提高全系统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快劳动监察“两网化”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建设进程,大力完善劳动监察执法和争议仲裁工作条件;四是把“正风”行动作为加强系统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四、对省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省厅统筹加快信息化建设,开发全省人社系统统一的业务软件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建议省厅争加大对山区市信息化、基层服务平台、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的政策资金倾斜扶持力度。

三是建议省厅参照配备劳动监察执法车辆的做法,统一配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专用车辆,举办仲裁员培训班,提高案件处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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