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荆政办发[201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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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
的通知
正文:
----------------------------------------------------------------------------------------------------------------------------------------------------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4]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383号)和《关于荆门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批复》(财建[2013]804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4年,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预定节能减排目标。
2015年,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预定节能目标21%以上、减排目标79%以上。
2016年,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年均目标,单位GDP能耗较2010年下降25%,主要污染物排放下降幅度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
具体分解到各指标项目为:
1.单位GDP能耗:与2010年相比,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17.5%、21.3%和25%。
2.化学需氧量:与2010年相比,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化学需氧量分别下降7.9%、13.3%和15.4%。
3.氨氮:与2010年相比,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13.5%、20.8%和23.2%。
4.二氧化硫:与2010年相比,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6.4%、17.1%和19.9%。
5.氮氧化物:与2010年相比,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0.2%、21.6%和
23.6%。
二、工作任务
2014-2016年,计划实施316个示范项目,总投资273亿元。
实施五大典型示范项目。
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结构性节能及能源推广、特色园区污染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创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保护五大示范项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把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与已有财政政策支持相结合、与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实现政策集成、资金整合,着力打造具有荆门特色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经验和亮点,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建设六大支撑体系。
建设低碳产业体系,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新兴产业,推行清洁生产;建设绿色建筑体系,推广建筑节能,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清洁交通体系,积极推行新能源汽车,建设便捷绿色通道,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建设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发展服务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商贸服务和信息服务,推进服务业集约发展;建设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体系,加强污染防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推行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不断削减排污总量;建设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体系,重点开发利用风能、水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提高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比例,发展农村绿色能源。
三、工作职责
成立荆门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政策要求,研究审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审核确定示范项目,组织开展全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地区节能减排具体工作;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节能减排激励政策和实施方案,对市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全面、及时完成本地区目标任务和示范项目;完成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外,钟祥市政府要重点做好胡双磷地区污染综合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落实和服务工作;掇刀区政府要重点做好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分布式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产业低碳化、服务集约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方面示范项目的申报及推进、管理工作;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节能减排监管综合体系建设等示范项目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市经信委主要负责城区分布式能源集中供暖系统及清洁能源改造等示范项目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市住建委主要负责建筑绿色化等方面示范项目的申报及推进、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设施节能新技术改
造、节能减排监管综合体系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低碳生态综合建设等示范项目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配合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向上申报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负责市本级节能减排配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交通清洁化等方面示范项目的申报及推进、管理工作;负责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等示范项目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商场、宾馆、酒店及医院等服务业综合节能示范项目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主要污染物减量化等方面示范项目的申报及推进、管理工作;负责葛洲坝水泥厂超国标粉尘排放治理、节能减排监管综合体系建设、竹皮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等示范项目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节能减排统计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提供基础数据;动态跟踪我市节能减排示范目标的完成情况,研究分析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实施成效;参与对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城镇垃圾处理相关示范项目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市畜牧兽医局主要负责中国农谷现代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减排项目中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等示范项目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市农机局主要负责中国农谷现代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减排项目中的秸秆循环综合利用产业化等示范项目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市节能减排办主要负责全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对口衔接、沟通和协调,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全市示范项目的审核、督办和考评,组织对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考核。
各地、各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强化工作力量,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制。
制定出台《荆门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制度化管理。
建立包联服务机制,由相关部门组织专班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示范项目建设。
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融资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企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贷款方式,为示范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二)强化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将加快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示范工作。
要强化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抓、负主责,要聚合部门力量,加强协同配合,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掌握最新政策,组织好
示范项目建设,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严格考核。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示范项目建设进行定期督办,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凡示范项目未按进度建设、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或虚报瞒报谎报工作情况的,在全市予以通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对未完成实施项目确定的总体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无特殊原因未完成实施项目年度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骗取、截留、挪用、挤占财政资金情节严重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示范项目资格,扣回全部奖励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荆门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菊华市长
副组长:胡功民常务副市长
柯昌军副市长
蒋星华副市长
郑中华副市长
朱高文副市长
张尚贵副市长
陈前华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何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兴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秦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兰坤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先胜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继锋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宁官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杨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丁岱市财政局局长
伍应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俊杰市商务局局长
许道伦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董良华市统计局局长
刘振军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秦世华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李永志市农机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丁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邓士龙任常务副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章荣南、市住建委总工程师双晖、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罗楚平、市环保局副局长孙文力任副主任。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