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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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以下简称甲方)
投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方便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规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及时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预约保险协议,在乙方向甲方缴付约定保险费后,甲方按以下协议列明事项承保乙方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一、投保人及其地址(The Applicant and Address)
地址:
邮政编码:
二、被保险人及其地址(The Insured and Address)
地址:
邮政编码:
(如上述第一项投保人为运输公司和物流公司或货运代理公司,则此项被保险人该为:对货物有保险利益的货主)
三、保险标的(Subject Matter)
×××
(保险标的为未用过全新货物)
说明:如果保险标的不是指定货物,必须注明以下不予承保标的不予承保标的:
1、武器弹药、现金、支票、票据、单证、有价证券、信用证、护照
2、艺术品、金银、珠宝、钻石、玉器、文物古玩等贵重物品
3、鱼粉、花生、菜籽饼、地瓜干、食品罐头等易自燃易腐易蛀易变质货物
4、爆竹、烟花等易燃易爆品及危险品
5、玻璃、陶瓷、灯具、大理石
6、精密仪器
7、水泥、粮食、饲料、食糖
8、军用品、二手货物、旧设备
9、海货、鲜活物品
10、动植物
11、散装或裸装货物
四、包装条件(Package)
木箱(说明:请根据具体情况注明包装情况,如纸箱、桶装、木箱等)
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长途运输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五、全年或单一合同预计额(EST:Turnover for One Year or One Contract) 本协议期限内全年预计总保险金额为RMB 万元
六、保险价值(Basis of Valuation)
按起运地货物发票价或货物发票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二者选其一)
七、保险期限(Period of Insurance)
从20XX年月日至 20XX年月日止
八、运输路线(Route)
(说明:必须注明详细的起运地和目的地)
九、运输工具(Conveyance)
汽车、船舶、火车、飞机或联运(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十、投保手续Application procedure)
被保险人在货物起运前完整填写投保单,盖章后传真给保险人,保险人审核无误后在投保单上盖章确认承保并出具保单。
(如果因货运票数量大而不出保单,措词改为:被保险人应在货物起运前将投保单或投保清单传真给保险人,保险人审核无误后盖章确认承保。
投保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预约协议编号、发货人、收货人、运单号、货物名称、包装、保险金额、保险费、起运地、目的地、起运时间、运输工具。
)如果货物起运后通知投保的,保险人可不予承保,如承保,则保险责任从投保人通知保险人时开始。
十一、每一航次/车次/班次(请根据运输工具选择)的运输限额(Limit Per Conveyance)
每一航次运输限额为RMB 万,如超过该限额,被保险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保险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并书面确认后方可承保,否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十二、保险条件(Condition of Insurance) (请根据运输方式选择以下1-5,并根据与客户商定情况填写险别)
1、国内货运(水路、陆路)按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承保综合险或基本险(1995年条款)
2、国内货运(空运)按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1990年条款)
3、装载于无动力船舶上的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国内水路运输使用)
4、、如由20年以上船龄的船舶承运或总吨在500吨以下船舶承运的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国内水路运输使用)。
5、由福建平潭、浙江温岭等地区船务公司承运或由其转包运输的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国内水路运输使用)
6、公路运输时必须使用全封闭式卡车,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必须使用防水布密封覆盖保险标的物以作保护,否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公路运输使用)
7、承运工具在运输保险标的时必须符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
输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载运输,否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所有运输
方式均使用)
8、全程是公路运输的,如客户要求投保全程公路运输盗抢险,则措词如下:
附加全程公路运输盗抢险,盗抢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保额的20%。
扩展全程公路运输盗抢险特别约定如下:
●保险人对保险货物在全程公路运输途中遭受盗窃、抢劫所致被盗、被抢货物的直接损失,在30天后仍未查获的,负赔偿责任。
●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货物发生盗窃、抢劫损失后,被保险人或收货人必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的xxx 保险公司及公安部门报案。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被盗窃、抢劫的证明。
●发生本附加条款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计算赔偿时扣除保额的百分之二十的免赔率后予以赔付。
●对保险人赔偿后查获的保险货物,由保险人处理,也可作价归被保险人;追回的资金,保险人有权收回,但其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人支付的赔款为限。
●承运车辆必须为厢式带锁车及半封闭带锁车(必须是严密包裹足以防雨防盗)。
●运输车辆须按正常路线行驶。
白天停车时,须有人照看货物;夜间停车时,须将车停放在有保卫值班、有出入卡发放的正规停车场。
●铅封完好,发生短少我司不负责任。
为保证公路运输货物的安全,被保险人应选择信誉好、管理规范的货运公司承运货物,并向该货运公司收取相应的押金以确保货物运送安全,同时应避免选择单车个体货运公司承运货物。
整车丢失及司机、货物神秘失踪属除外责任。
十三、保险费率(Payment of Premium)
‰
十四、免赔额(Deductible)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RMB 元或损失金额的%,两者以高者为准。
十五、保费结算(Payment of Premium)
每月25日结算一次保费,保险人按当月确认承保的实际业务发生额与被保险人核对无误后,开具保费通知单并附上结算清单进行结算,被保险人应于收到付款通知单后3天内交付保费。
十六、保证条款(Warranty Clause)
1、投保人无遗留地将每一票货向保险人如数投保,保险人保留在承保的任何时间内对投保人帐本单据中有关预约保单规定范围内的内容进行查阅的权利。
2、如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应按保险条款规定时间内尽早通知保险人,并同时力争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
3、如损失涉及第三者责任方,被保险人应配合保险人向第三责任方追偿,如被保险人擅自放弃此项权益,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十七、变更事项(Alteration)
在协议期内,协议双方有权根据协议执行的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变更或补充协议有关事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变更协议内容。
十八、协议解除(Cancellation)
协议双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约定,解约自双方其中一方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起30天后开始生效。
十九、争议处理(Disputes Resolution)
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地点在被告者所在地。
二十、司法管辖(Jurisdiction)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除外)
二十一、其他(Remarks)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保险双方应以书面形式予以修改。
3、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十二、附件(以下条款须根据承保的条款选择)
1、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甲方:
乙方: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
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行为能力及资信状况,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2、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1)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
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2)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3、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对方人员签字的地方
(如验收单上)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4、合同对方为法人:
(1)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
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5、合同主体的考察方法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 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 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
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
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
如果没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
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
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
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二、合同形式:
1、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
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
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使用时请删除):
一、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
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三、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
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四、约定违约条款。
五、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六、明确合同签订地。
七、约定担保条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
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行为能力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
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2、合同对方为法人:
(1)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
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
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
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1)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
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2)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对方人员签字的地方(如验收单上)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
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
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
确认。
5、合同主体的考察方法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
格,不能签约的, 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
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
授权)? 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
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
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
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
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
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
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
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
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
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
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
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
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
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
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
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
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
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
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
险。
二、合同形式:
1、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
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
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
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
免;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3、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
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
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4、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即一年)。
5、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6、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五、签定合同时还应注意到重要细节
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
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签字盖章确认;
4、无合同不交易
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
完备的书面
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
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
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5、有行动必留痕
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
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作约
定,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的,也要留下书面凭证。
6、慎用善用公章
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
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
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
您的权益。
7、慎用授权文书
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
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
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8、离职通知相关客户
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
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9、撤销问题合同注意时效
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
当然,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10、注意定金条款
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
金”字样。
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
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