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账员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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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账员工作规则
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实施,为了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健全报账员队伍,便于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与单位报账员工作的衔接,规范集中收付核算业务,保障单位资金的正常运转,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特点,特制定报账员工作规则。

一、报账员基本要求
1 .报账员由单位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量大小确定,原则上一个单位确定一个报账员,个别单位业务量较大的可适当增加人员。

单位的一切报账业务由报帐员负责办理。

报账员在单位财务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单位负责人负责。

2 .报账员要持证上岗,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本单位财务制度和审核、审批、报销权限等规定。

3 .报账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二、报账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本单位应缴国库的非税收入缴纳业务;
2、负责办理向下级单位拨付资金的报帐业务;
3、负责办理日常经费支出及专项支出的报销业务;
4、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定额备用金;
5、报账员在业务上接受核算中心指导,参加有关的会计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6、负责登记单位银行存款、现金出纳备查帐,定期与核算中心主管会计核对余额。

7、负责办理本单位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

8、负责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款项的电脑录入并生成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三、报帐员工作程序
1 .审核原始凭证
报账员受理收入、支出,现金或转帐凭证时,须对该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具体包括:
( 1 )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 2 )银行结算票据填写的正确性、有效性;
( 3 )复核经济业务金额的准确性;
( 4 )检查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字是否完备,并符合本单位审核、审批权限的规定。

2 .整理原始凭证
报账员对认为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粘贴,并核清凭证的张数。

3 .填制报帐分类单、支取款项申请书、内部转帐结算单、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
对整理好的原始凭证按核算中心所规定的格式填制报帐分类单、支取款项申请书、内部转帐结算单、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

报帐分类单要求按项目、经济业务内容填写齐全。

支取款项申请书上注明转帐报销拨付方式,财务负责人、报账员签字(章)后,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

4 .办理报账手续
3 .填制报帐分类单、支取款项申请书、内部转帐结算单、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
对整理好的原始凭证按核算中心所规定的格式填制报帐分类单、支取款项申请书、内部转帐结算单、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

报帐分类单要求按项目、经济业务内容填写齐全。

支取款项申请书上注明转帐报销拨付方式,财务负责人、报账员签字(章)后,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

4 .办理报账手续
( 1 )凭证送审
报账员将报帐单据交核算中心主管会计审核。

收入入帐业务,经核算中心主管会计审核无误后予以入帐;对于收入票据与银行结算票据金额不一致的,退回报账员核实更正后再入帐,需缴国库非税的收入要及时缴纳,不得滞留、坐支。

支出报帐业务,经核算中心主管会计审核,总稽核复核无误后,如实予以报销;对于审核结果与报帐金额不一致的,按核定金额报销;对于原始凭证不准确、不完整或有涂改、有错误的,交报账员退回经办人按要求补充、更正或更换后再报销;对于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中心不予受理。

( 2 )报销支付
对于中心受理的报账业务,分四种形式支付:
A .已用定额备用金支付的经济业务,报帐员填制好分类单,核算中心主管会计按规定审核后转资金会计开具支付凭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报账员账户上。

资金会计在分类单上签字确认已付出。

B. 属待付款项的经济业务,由报账员填制好内部转帐结算单,支取款项申请书并按对方单位提供
的开户名称、帐号、开户行(其中开户名称应与出具发票单位名称一致)填写好在申请书上,中心通过银行直接办理转账付款手续。

中心在办理报销支付手续的同时,将报账单第一联交于报帐员。

报帐账员持此联与本单位业务经办人清理报帐手续。

C.委托付款业务,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

由资金会计通知主管会计后,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通知银行支付。

D、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报账员根据国库股下达的用款额度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附原始单据经主管会计初审、稽核会计审核后,录入并生成支付凭证,主管会计网上审核支付凭证后经资金会计打单送达银行即完成支付。

1、核算中心根据主管单位具体情况核定备用金。

2、备用金为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周转金。

报账员应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原则上金额超过 1 000 元以上的支出凭证应通过中心转账支付。

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办理报帐手续。

3、备用金由报账员妥善保管。

报账员应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盗、防遗失。

并主动配合单位财务负责人及核算中心对备用金的实际结存进行检查;必要时对账实差异进行分析说明。

4、单位财务负责人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

不定期抽查备用金使用情况,督促报账员定期盘点备用金。

一旦发现报账员有利用备用金徇私舞弊的行为,除给予相应处分外,主管单位应立即将其调离报账员岗位。

1、报账员在受理业务经办人的原始凭证后,应及时对凭证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要按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不徇私情。

2、报账员应按规定对从中心取得的备用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将备用金转存,不得挪用、私借备用金。

3、报账员受理报帐业务后,应及时到中心办理报帐手续,不得积压。

4、报账员要认真保管好会计资料并装订成册,对会计档案的移交、出借、销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中心编制出会计报表后,报账员应及时安全传递给单位财务负责人,不得丢失和延误,如领导对会计报表有疑问时,应及时作出解释。

5、报账员应自觉接受单位和中心对备用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保证备用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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