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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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
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5.04.14
•【字号】扬工商公〔2015〕3号
•【施行日期】2015.04.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秩序
正文
2015年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意见
扬工商公〔2015〕3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围绕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更好地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加关注基本民生、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维护,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构建新型执法机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努力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顺应发展形势为基点,全面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今年是工商体制调整后的第一年,分级管理、宽进严管、构建竞争政策将是工
商部门工作长期面对的工作“新常态”。

作为工商部门内部专司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的监管执法机构,要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这些“新常态”,深化工商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宽进严管”的执法研究和实践,研究竞争政策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做好公平市场秩序的“守护神”。

一是依法厘清事权,切实规范执法权限。

按照“事权清晰、责权对等、重心下移、加强监管”的原则,依法、科学、合理划分市局与县(市、区)局、市局各业务监管处室之间的职权,界定好履职边界,既要避免交叉重叠、也要避免权力真空,为依法履职奠定基础。

市局要立足于成为全辖区“竞争执法分析研判中心、协调调度中心、指导督查中心”的目标,加强本区域市场秩序整体状况的情况收集、分析研究,找准需要规范整治的薄弱环节,及时部署、调度下级局开展工作的方向和任务,并适时督查执法监管效能。

同时,结合政策法规执行中的难点和问题进行实务性研究,探索解决方案对下指导、提出意见建议供上参考。

二是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改进执法方式。

建立以随机抽查为主的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在线监测、重点检查等执法检查。

认真执行《关于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净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完善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制度、报备制度,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阳光、柔性执法方式。

三是依法建章立制,切实完善执法制度。

根据体制调整、工商改革后的情况,对近年来出台的各项执法办案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彻底的审视清理,重新梳理并修改完善从案件线索收集、流转到立案、办案、结案、案件文书等查办案件全过程、全环节的规范、制度,并强力推进制度的落实,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

探索研究内部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决定相分离的办案新机制。

二、以提升执法效能为重点,全面构建新型执法机制
今年,面对新的执法体制,需要以实现“精而准”、“专而能”的效能执法为重点,全面构建效能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新型执法机制。

一是推行执法项目化管
理机制。

按照“以职分责、以职定项”的原则,全面深化年度执法的项目化管理,完善执法项目组织、协调、实施、督导、评估等制度。

加强执法项目管理领导机制建设,推进年度常规性和临时性执法项目分级管理。

加强对年度执法项目的组织、评估和督办。

重大执法项目实行集体研究、集中会审决定制,推行重大执法项目的效能评估和信息公开。

二是建立重大案件独立专案办理机制。

坚持深化执法人才库建设,推行重大案件独立专案办理。

重大案件由分管负责人确定包括法制人员、纪检监察人员、执法人员等在内的专案小组,并明确专案主办人。

专案主办人根据案件调查处理需要,从执法人才库中自主选择相应人数的执法人员成立专案调查小组。

逐步引入重大案件全过程的社会评议和监督。

三是完善综合执法与执法协作机制。

打破业务部门间、上下执法部门间的壁垒,调动有效执法资源,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多位一体”综合执法实践。

以“苏浙沪竞争执法协作平台”为载体,加强市局与省内外工商、市场监管机关的执法协作。

依托各地行政部门信息资源网络,加强区域内各行政部门执法信息与数据实时共享交互。

巩固既有的省、市、县三级执法协作成果,加强和完善协调顺畅、响应迅速、协作紧密的纵向协作体系。

三、以实现执法效果为追求,全面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工商执法工作必须服务、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中心才能体现其价值。

因此,今年的公平交易执法工作要强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安排部署来运转,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以维护基本民生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着力组织开展好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汽车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工作。

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个中心,开展全市公共服务行业不正当竞争和欺诈消费者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对公共服务行业滥收费用、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不履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欺诈消
费者等行为进行整治和规范。

围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这个主题,开展涉企中介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

重点是对中介机构限制竞争、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整治和规范。

各地应结合辖区实际,着力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的区域性整治,强化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滥用行政权力实施地区封锁、排除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完善治理商业贿赂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机制。

二是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构建惩防并举的打传规直体系。

各地要切实履行涉传监管执法的属地责任,严厉惩治非法传销行为。

完善涉传单位和人员记录,及时公布非法传销案例,通过媒体、社区公告栏、门户网站等发布涉传警示。

完善打击传销协作机制,推进“无传销城市”和“无传销社区”创建。

引入社区、媒体、自愿者以及第三方监督团队,构建非法传销的防控网络。

优化非法传销宣传教育的载体和方式,利用漫画宣传册、平媒广告、自媒体传播,知识讲座、教育论坛、非法传销大家谈,以及有奖征文、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禁止传销的宣传教育。

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切实履行直销业监管责任,每年度按辖区直销业主体总量的50%确定抽查名单,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定向随机抽查。

加强对直销企业招募培训、产品推介、会议宣传等重点环节的监管。

通过建议提示、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

督促直销企业切实承担《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所赋予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对直销企业会议、培训实施实时监控。

三是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重点,开展护企维权行动。

主动与我市重点园区、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立工商执法维权联络站,力争年内每个县(市、区)各建立1个,定期走访“问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讲宣传,加强先期法律维权指导,预防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并积极帮助对外维权。

建立政企协作打假维权机制,组建打假维权快速反应小分队,对企
业的合理维权诉求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

强化与我市重点行业协会的联系,着力强化个案反映的行业性违法行为的查处、行政指导和规范,引导市场主体自律。

四、以强化依法行政为目标,全面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一年,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更应成为依法行政的排头兵。

各地要围绕上级部门和各地政府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全面构建责任明确、机制健全、监督到位的执法监督体系,构建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的执法权力运行监控体系。

一是落实执法全程责任。

改变以往执法监管大都只注重事前、事中的状况,树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的理念,特别是加强对执法的事中、事后管理,确保违法行为的终止和整改到位,并通过加强案后的行政指导规范行业性普遍行为、引导企业自律,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开责任、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责任,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制度。

二是优化执法监督方式。

坚持谁委托谁监督,谁授权谁监督,谁负责谁监督。

加强对重大执法决定公布实施前的法制审查,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公开听证、重大处罚决定社会评议。

优化执法指导工作,增强执法办案指导的实用性、针对性与效能性。

三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推行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察、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

深化落实行政执法情况督查通报制度。

建立“第三方独立监督”机制,健全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并存的监督体系。

以直销业、公共服务业,以及涉及基本民生的重点领域等为重点,加大执法效能的监督评估。

运用信息科技手段,拓宽社会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和监督部门依法履职的渠道。

五、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夯实执法能力基础
为切实提升执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有效发挥竞争政策对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的“正能量”,全市上下各执法机构应当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切实保障执法资源共享、执法信息互通、执法机制共建,切实提升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执法素养和执
行能力建设。

立足执法职能,加强执法理论、技能以及文书制作能力的学习实践,整合线上线下综合平台和跨部门、跨业务综合执法培训。

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执法人员业务轮训,建立竞争执法人才中长期培养规划,吸收具备司法从业资格执法人员参与重大执法。

建立执法人员履职效能动态评价,将履职效能与个人评先评优、高层次培训与交流、干部提拔任用等挂钩,提升执法人员履职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是加强执法研究和分析能力建设。

结合省、市工商局行业整治和各地区域性行业整治,以及相关执法工作重点,有序推进“一地一品”和“一地一法”执法研究与实践,形成可检验的成果。

加强执法信息与数据分析研判,完善执法信息与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共建。

推进案源信息综合平台化管理,实现案源信息的整合与交互,增强案源信息的分析和研判能力。

注重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报刊媒体、户外广告、宣传彩页等不同渠道案源大数据来源的采集、分析和研判。

三是加强执法协调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加强执法协调协作,推进内部部门、外部部门和部门上下之间的有效执法协调。

加强重大执法舆情防控,完善重大执法舆情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发布等制度。

加强执法风险和危机防控,完善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督与评估,完善突发性事件执法处置应对方案。

严格执行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规定,深化执法岗位廉政教育,建立以“资源整合、部门联动”为特征的内外互动式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执法风险和渎职风险。

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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