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眼科协会临床指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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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接近正常的血糖水平和控制血压能够降低视网膜病 变的发生及进展风险。因此,应当教育患者控制好糖化血红 蛋白、血脂和血压等指标。血糖控制是最重要的可调控的 DR 危险因素,HbA1c 在大多数患者的控制目标被推荐为 7% 及 以下,在某些经选择的患者,控制在 6.5% 以下可能更有益。 其他可能的危险因素如血压、血脂等目前尚无肯定研究结论。
表 1 AAO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分期和国际糖尿病性 视网膜病变临床分期
表 2 国际糖尿病性黄斑水肿临床分级
表 3 尚未发生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的糖尿病患者进行 眼科检查的推荐意见
指南强调了糖尿病患者早期发现视网膜病变和定期随访 的重要性,并指出眼科医生应向患者说明,即使他们没 有任何眼部症状和不适,也应当定期随诊。关于眼科检 查的时机和频率,指南给出了如下推荐(表 3):
>>>>玻璃体内注射抗 VEGF 药物被证明可以有效地 治疗累及中心的糖尿病性黄斑水肿,同时也可以作为 激光治疗 PDR 的替代方式。
>>>>目前,激光光凝仍然是不累及中心的糖尿病性 黄斑水肿的首选治疗。
2016 版 AAO 指南沿用了此前 DR 的分期,并将其和 国际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临床分期一并列出(表 1)。
表 4 糖尿病患者有关视网膜病变的治疗方案推荐
一、正常或极轻度 NPDR
患者应当接受每年定期复查。一年内 5%~10% 没有 视网膜病变的患者会发展为 DR。激光治Βιβλιοθήκη 、彩色眼 底照相和 FA 并非必需。
二、轻度到中度 NPDR,不伴有黄斑水肿
已经有视网膜微动脉瘤和多发出血灶或硬性渗 出的患者应当 6~12 个月接受一次复查。约 16% 的 1 型糖尿病轻度 NPDR 患者会在 4 年 内进展到增殖期。对这部分病人,激光治疗和 FA 检查并非必要。彩色眼底照相和 OCT 检查 对了解病人的基线状况以方便复诊和患者教育 更为有利。 轻度 NPDR 的病人 4 年内发生黄斑水肿的概率 约为 12%,中度 NPDR 患者则增加到 23%。即 使无临床意义黄斑水肿病人也应在 3~4 年内 接受复查,因为发展为 CSME 的风险非常高。
美国眼科协会临床指南:糖尿病 视网膜病变(2016 版)
2016 年 2 月,AAO 发布了更新版 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临床指南 (Diabetic Retinopathy PPPupdated 2016)。
>>>>目前,仅有约 60% 的糖尿病患者每年接受视网膜病变 的筛查。
>>>>1 型糖尿病患者应当在诊断 5 年后开始接受视网膜病 变的筛查,2 型糖尿病患者应当在诊断为糖尿病时就接受筛 查,并且之后每年复查一次。
微脉冲激光:FA 指导的微脉冲激光治疗也开始得到 认可。有研究认为,微脉冲激光对黄斑的损伤更小, 并得到了具有积极意义的数据。这一研究还没有通过 RCT 和标准的激光治疗效果进行比较。
随访评估
随访包括病史和检查两方面:病史,包括症状、全身 状态(是否妊娠、血压、血脂、肾功能等)以及血糖 水平(HbA1c) 等;检查,包括以下内容:视力、裂 隙灯活体显微镜下检查虹膜、眼压、前房角镜检查 (如果怀疑有或发现有虹膜新生血管,或者眼压升高 时应检查,检查前应散瞳)、散瞳下对眼底后极部进 行立体检查;条件允许时行 OCT,需要时检查周边视 网膜和玻璃体。建议的随诊间隔见表 4。
>>>>在患者发生非增殖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nonproliferative diabetic retinopathy, NPDR)、增殖性糖 尿病性视网膜病变(proliferative diabetic retinopathy, DR)或黄斑水肿时,需要将患者转诊至眼科医生处。
>>>>眼科医生应当对眼科检查发现及视网膜病变的 程度与初诊的内科医生进行交流。应当对患者强调, 遵循内科医生的医嘱以保持内分泌各项指标稳定是非 常重要的。
相比较 2014 版指南的变化
2.对抗 VEGF 药物治疗 CSME 方面的内容做了补充, 其主要根据来自 于 2015 年 3 月发表于 《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相关研究的结论,认为阿柏西 普、雷珠单抗和贝伐单抗对 DME 患者视力恢复的效 果无统计学差异,但对于初始视力在 20/50 及以下 的患者,接受阿柏西普治疗的患者视力进步更大。
在进展为高危 PDR 之前实行 PRP 对 2 型糖尿病患者 尤为重要,PRP 可以降低 50% 发生严重视力损害或接 受光凝的风险。对 1 型糖尿病患者,PRP 时机需综合 考虑患者的依从性以及另一侧眼对治疗的反应。
五、高危 PDR
以下四点中出现三点即被 DRS(Diabetes Retinopathy Study) 定义为高危 PDR: 任何部位的新生血管; 视盘新生血管; 严重新生血管化: 距视乳头 1 个视盘直径范围内有新生血管,其面积大于 1/4~1/3 个视盘面积; 其他部位的新生血管面积大于 1/2 个视盘面积; 玻璃体积血或视网膜前出血。
对那些此前从未接受过治疗,又有着屈光介质混浊、 活动性新生血管及纤维血管增殖的 PDR 病人,应当考 虑扁平部玻璃体切除。早期行玻切的价值随着新生血 管形成的危险性而增加。
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晚期应用抗 VEGF 药物的作用还在 进一步研究之中。
六、无法接受光凝治疗的高危 PDR
有严重玻璃体积血或视网膜前出血的病人往往无法立 即接受光凝治疗,此时应当实行玻璃体切除术。玻切 术常在以下情况中应用:威胁黄斑的牵拉性视网膜脱 离(尤其是新发的),牵拉性-孔源性视网膜脱离, 以及由于玻璃体积血不能接受 PRP 治疗。已经发生 虹膜红变的病人应当立即接受玻切和术中眼内光凝。 对于这些病人,抗 VEGF 药物的作用还在进一步研究 之中。
出现以下情况或新出现虹膜新生血管时,需考虑重复 PRP 或抗 VEGF 治疗,或行玻璃体手术: 新生血管未能消退; 视网膜或虹膜新生血管增多; 有新的玻璃体积血; 出现新的新生血管区域。
对于高危 PDR 合并 CSME 的患者,早期就应考虑抗 VEGF 联合 PRP 治疗。部分患者在 PRP 之后出现玻璃 体积血,可能是由于此前存在的新生血管牵拉导致, 一般可自发吸收,不必再次接受 PRP。
其他治疗方式
玻璃体内注射糖皮质激素: 一项早期的研 究显示,玻璃体内注射曲安奈德(riamcinolone acetonide,TA)在 4 个月时可使视网膜厚度显著减 小,但 24 个月时患者的视力不及接受局部/格栅样 光凝治疗的患者,副作用(白内障、眼压升高)也更 多。糖皮质激素治疗 DME 的效果仍有待于进一步研 究。
3.修改了部分随访时间及说明:2014 版指南中,中 度 NPDR 的随访时间被推荐为 6~12 个月,新版指 南中修订为 12 个月,同时在注释中指出「若出现重 度 NPDR 的征象,随访间隔应缩短」;非高危 PDR 的随访时间被修改为 2~4 个月。
1. 抗 VEGF 药物:目前,抗 VEGF 药物是累及中心黄斑水肿的 首选治疗方式,可联合同时的或者延后的局部激光治疗。相 较于 2014 版指南,2016 版指南对抗 VEGF 药物治疗 CSME 方面的内容做了补充,指出贝伐单抗、雷珠单抗和阿柏西普 都是对 CSME 的有效治疗手段,然而在患者初始视力较差的 情况下(20/50 或更差)阿柏西普对改善视力更为有效。
相比较 2014 版指南的变化
相比 2012 与 2014 版指南,2016 版指南在 2014 版指南基础上做出的修改不大,主要的变化有以下方 面:
1.推荐将抗 VEGF 治疗作为激光的替代手段用于 PDR 治疗。其重要根据之一是美国 于 2015 年 11 月发表于 JAMA 的相关研究,比较了 PRP 与雷珠 单抗注眼两种方式治疗 PDR 患者视力预后的差异, 结论是随访两年时,雷珠单抗治疗组平均视力高于 PRP 组,但两者无明显的统计学差异,而 PRP 组病 人的平均外周视野敏感度更低,玻切手术率更高, DME 发生率更高。
2. 激光治疗:CSME 的经典治疗方法是激光治疗。在极少数情况 下,光凝会导致视网膜下纤维化和脉络膜新生血管,会导致 永久性的中心视觉丧失。除了脉络膜新生血管以外,视网膜 纤维化最重要的相关因素包括激光治疗前严重的硬性渗出和 高血脂。
3. 手术:当存在严重的黄斑部牵拉时,扁平部玻璃体切除能够 帮助部分对光凝和抗 VEGF 治疗无效的患者提高视力。然而, 玻切术的效果难以通过 RCT 实现评估,因此对其疗效的评价 差异很大。
>>>>对于糖尿病患者,因为其他疾病服用阿司匹林并不会 给糖尿性病视网膜病变带来不利影响。
>>>>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的妇女在怀孕期间不需要接受眼科检查,GDM 也不增 加妊娠期间发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风险。然而,已经确诊 为糖尿病的患者怀孕之后需要在妊娠早期就接受眼底检查。
ETDRS 比较了早期行全视网膜光凝(panretinal photocoagulation, PRP)和延迟 PRP(期间密切随访, 在进展为高危 PDR 时立刻行 PRP)的效果,建议对轻 度和中度 NPDR 不推荐行 PRP,而在严重 NPDR 发生时, 应当考虑 PRP,不应延迟至进展为高危增殖阶段再进行。 若暂不进行 PRP,随访应 3~4 个月进行一次,若病人 没有定期随访的条件、即将或近期接受白内障手术或处 于妊娠状态(增加进展风险),可以考虑早期进行 PRP。
四、严重的 NPDR 和非高危 PDR
根据 ETDRS 得出的数据,严重 NPDR 和非高危 PDR由于有着相似的临床转归和治疗推荐而被放在一 起讨论。一半严重 NPDR 的病人会在 1 年内发展为 PDR,其中 15% 为高危 PDR;对非常严重的 NPDR,1 年内发展为 PDR 的风险为 75%。对这些患者应在 2~4 个月内进行随访。
多数高危 PDR 患者应当在短期内接受 PRP 以防止视力 丧失。2016 版指南将对抗 VEGF 药物推荐意见从「可考 虑(considered)」变成了「可替代(alternative)」, 提出抗 VEGF 药物也许可以代替 PRP 治疗高危 PDR。尽 管如此,仍有很多医生认为 PRP 依然是高危 PDR 的首选。 由于需要更频繁的复诊,抗 VEGF 药物适用于能够定期随 访的病人,其远程并发症仍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三、轻度到中度 NPDR,伴有 CSME
ETDRS 将 CSME 定义为:距黄斑中央 500μm 及以内有 视网膜增厚;距黄斑中央 500μm 及以内有硬性渗出,同 时存在邻近视网膜增厚(此条不适用于此前有视网膜增厚, 治疗成功后残余的硬性渗出);一处或多处视网膜增厚的 面积为 1 个或大于 1 个视盘面积,并且这种病变的任何 部分距黄斑中心为 1 个视盘直径之内。 目前,对黄斑水肿也可根据是否累及黄斑中心进行分类, 这是由于当黄斑中心被累及时视力丧失的风险和治疗的必 要性都将显著增加。 黄斑水肿可通过散瞳后裂隙灯活体显微镜、OCT 和/或立 体眼底照相评估。激光治疗之前 FA 检查有助于确定病灶, 也可帮助确定毛细血管渗漏和确认黄斑无血管区的病理性 扩大。彩色眼底照相可协助记录眼底的情况。OCT 对于发 现和观察水肿很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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