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电石入厂新工安全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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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厂规厂纪
1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执行本厂规章制度,不违纪犯法。
1.1对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给予经济补偿
外,给予行政处分。
1.2职工违犯厂纪厂规,可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由行政领导责令其停
工﹑停职检查。
在停工﹑停职期间只发生活费。
1.3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1.4各级干部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接受群众监督,不打击报复。
违者,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公共财产,不损坏﹑不浪费﹑不损公肥私。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破坏公共财产。
2.1凡因工作不负责任﹑损坏﹑丢失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者,按劳动保护管理规定赔偿,
节约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2因工作失职,损坏机器设备﹑浪费原材料和资源等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其情节和经济
损失的大小,给予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3凡偷盗我公司一切物资者,发现后,按原价10倍罚款,并扣发当月奖金(年终不能
评各项先进)。
2.4保管﹑驾驶﹑联防及保卫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偷盗财物的不法分子提供方便者,按
原价两倍罚款.
3职工必须遵守和维护生产秩序﹑工作秩序。
3.1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手段扰乱生产﹑工作秩序。
凡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的,使生产和
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和无法进行者,按治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2职工有个人问题需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解决时,应申明理由,逐级呈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凡到办公室吵闹﹑谩骂﹑冲击会议者,罚款100元;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
3.3凡为了个人或单位利益而有意给他人或下道工序制造困难者,除按所造成的损失给予
一定的赔款外,按其情节性质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责任。
4坚持安全生产、严防事故。
不违章作业,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和携带明火。
4.1凡发生的重大生产、设备、人身事故,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厂长、
书记,单位领导和负主要责任的操作人员,扣除当月奖金外,按安全奖罚条例处理4.2职工因酒后上岗、开车、开机而造成自伤或他人伤害的,自己不能上班按事假处理,
并按肇事者的经济大小进行赔偿,构成犯罪者,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4.3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处罚。
5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专心致志,积极工作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不干私活。
不消极怠工,不玩忽职守。
5.1凡在生产和工作时间内窜岗、聊天者,第一次罚款20元;二次加倍处罚。
5.2生产过程中,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指挥造成事故,玩忽职守者,按安全生产
奖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人命财产重大损失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5.3凡在生产操作岗位上工作,除工作需要外,不准看书、报违者罚款10元。
5.4在生产厂区内及岗位上不准嗑瓜子及吃带壳的零食,违者罚款10元。
5.5职工违犯本条规定,单位领导既不制止又不执行,每发现一次罚主管领导50元。
6职工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听从指挥,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对抗领导,要团结同志,不打架斗殴。
6.1凡不服从分配,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岗位工作,不办理调动手续(安排临时劳动除外),
按旷工处理。
6.2凡在公共场所及上班时间无理取闹、骂人、打架斗殴者,一次罚款100-300元,情节
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6.3凡打架斗殴者,根据情节和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其当事人的管辖范围,由主管部门和保
卫科参照有关条例处理。
6.4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或为了维护生产、工作、治安等秩序在与违规违纪、违法分子作
斗争负伤的,休息治疗期间除工资奖金照发外,并根据其表现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7职工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准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7.1凡在生产和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中途擅离岗位,按考勤制度处罚。
7.2擅离生产工作岗位,累计满八小时,按一天旷工处理。
7.3没有正式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者请假未批准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7.4职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厂有权解除劳动
合同。
7.5凡在开会和学习时间迟到、早退、中间擅离会场的,每次罚款10元,无故不到或以
各种借口不参会者,每次罚款20元。
7.6职工探亲无故超假,未经批准又不按时返厂者:超假时间按旷工处理,返回后补假无
效,有特殊情况须持当地证明签证后方可生效。
8职工进出厂,必须遵守门卫制度,主动出示入厂证。
8.1无入厂证者﹑员工卡者,罚款5元。
8.2使用假入厂证或将入厂证转借他人使用以及代人打卡者,一旦查出,证件扣留,罚款
20元。
8.3无入厂证者,不听劝告,强行进厂,一次罚款20元。
情节恶劣的给予行政处分。
8.4职工在生产和工作时间内不准无故出厂,如需出厂办公或处理私事者,需持出厂手续
(夜间有责任领导办理),否则门卫不予办理。
8.5职工在生产和工作时间内不准会客,有特殊情况由门卫通知本人,在门卫室会客,不
准到车间、办公室直接会客。
8.6运输物资的大小车辆,必须在门卫处交验货单和出门证,待门卫验证无误后方可放行,
凡物件不符者,门卫有权查验。
8.7凡携带大小包,门卫有权检查,拒绝检查者,罚款20元。
8.8凡来厂办事的外单位人员,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证件,电话通知办事部门,登记办理
进出厂手续,方可进厂。
9凡出入厂区的一切人员,携带物资出厂,须持有我公司出据的车辆出入证,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和有关人员查询,否则门卫有权制止出入厂区。
9.1凡不服从门卫管理,不遵守门卫制度,罚款10-15元,无理取闹,甚至伺机报复者,
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9.2门卫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徇私情,坚持门卫制度,如不坚持门卫制度者,每次罚款
20元。
10进入车辆按规定线路礼貌行驶,并按指定地停放。
10.1运输车辆,按厂规定的不同物资进厂,在厂区内必须以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按规
定的路线礼貌行驶,按指定地点停放,违者,每次罚款20元。
10.2来厂办事人员的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厂内(特殊情况除外)。
10.3所有运出厂的物资,必须由我公司核发通行证的车辆运出,在我公司必须记录(包括:
车号﹑物资名称及数量),以备今后查证。
11保密义务
11.1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技术秘密。
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有的工艺技术文件。
11.2职员未经公司公开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资料,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
营情况﹑业务数据
第二章岗位工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操作法。
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及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第70条规定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6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章第46条规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三章劳动保护制度
1接班前要穿戴好劳保用品。
2上班时间不许赤脚,光身,穿拖鞋,高根鞋,禁止喝酒。
3接班前醉酒者,不准参加工作。
4患有精神迷糊病(经医生证明)不准操作机械和从事工艺操作。
5从事机械或在机械附近工作,应扎紧袖口,裤脚和衣襟,不得松散飘落,不得围围巾,长发整理好,放入帽内。
6不许在运转设备,机困,走板,栏杆上坐,卧,跑,跳,不许跨越走板,栏杆及机器等。
7工作现场由于照明不足,威胁生产与安全时,及时与电工联系,由电工处理。
8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和与生产无关的事,更不能打闹,争吵,斗殴。
9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脱岗,不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10不许在班上睡觉,带小孩,带外人进车间。
11严禁在非吸烟区及库房吸烟。
12消防器材必须保持良好,不得挪做他用。
第四章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厂区,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6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第五章生产劳动保护应知应会
1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三个不准:不准无证上岗,不准冒险作业,不准蛮干。
3三个为主:安全生产要明确“预防为主,法制为主,重点为主。
”
4安全电压标准:42伏、36伏、24伏、12伏、6伏。
5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6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7三级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班组现场岗位安全教育。
8三个转变: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由被动安全转变为主动安全,由事后安全转变为事前安全。
9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六章电石生产基础知识
1电石是商品名称,化学名称叫碳化钙。
分子式CaC
2
,分子量64.1。
2电石的颜色:黑灰色或紫褐色的块状固体,纯电石是无色立方体结晶。
3电石的气味:纯电石是无味的,但工业电石水解后生成多份气体,并含有PH
3、H
2
S、
NH
3
等刺激性有毒气体。
4电石的密度:决定于CaC
2
的含量,电石纯度越高,相对密度越小。
5电石的熔点:约1800~2200C,纯电石熔点2300℃。
6电石的硬度:电石质量越低,密度越大,越坚硬。
7电石吸湿性:电石极易吸收空气中的水份而使断面失去光泽变成灰白色。
8电石导电性:电石是导电体,导电能力随电石的纯度和温度升高而升高。
9电石的爆炸性危险性:电石本身不具有爆炸性和着火性,遇水以后会产生多种成份的气体,主要是乙炔气体,遇火易与空气混合物易燃易爆,会形成爆炸性强的乙炔(乙炔爆炸极限2.1~87%)空气混合物。
因此应加强对电石的管理。
10电石生成的化学方程式:CaO+3C=CaC
2
+CO
11电石与水反应方程式:CaC
2+2H
2
O→C
2
H
2
+Ca(OH)
2
12电石的用途:电石被大量地用于溶解乙炔生产聚氯乙烯树脂,也被用于生产石灰氮、合成橡胶、聚乙烯醇,乙炔碳黑、炼钢脱硫剂等。
第七章一氧化碳气体的性质及应急措施
1CO是无色、无臭、无味、有毒的气体,通过呼吸进入人的血液后,能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相结合,其与血红蛋白相结合的能力比氧大210倍,所以就制止了氧与血红蛋白的结合,使人缺氧而中毒。
人体的各个部位都需要氧,而氧气是靠血液中的血红蛋白来输送的,当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吸入肺中以后,它跟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紧密结合在一起,使血红蛋白很难再与氧气结合了,丧失了输送氧的能力,就会使人发生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
标准状况下气体密度为l.25g/L和空气密度(标准状况下1.293g/L相差很小,这也是容易发生煤气中毒的因素之一。
它为中性气体。
2CO浓度控制在0.01%以下,都能确保人身安全,操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空气中CO气体浓度的毒性极限。
当空气中CO浓度超过100ppm时会危及人身安全;当空气中CO浓度在800ppm时,人吸入2小时后会昏迷;当空气中CO浓度在1600ppm—2000ppm时,人吸入1-1.5小时后会中毒死亡,而浓度增加到5000ppm时,人吸入15分钟后即中毒死亡。
3CO的燃烧和爆炸性:CO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比例后,会引起爆炸和燃烧。
应特别注意:空气温度在18—19℃时(空气中含氧5%时),CO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12.5—74.2%的范围内即爆炸,CO在650℃时,与空气接触会自动着火。
因此,正常操作时,炉内应保持正压,在开、停车或热备时,必须充氮或蒸汽予以置换。
4氧气浓度在18%以下,有毒气体浓度2%以上地方,各种型号滤毒罐都不能起到防护作用,应改为供氧用具。
5一氧化碳的后遗症:中、重度中毒病人有神经衰弱、震颤麻痹、偏瘫、偏盲、失语、吞咽困难、智力障碍、中毒性精神病或去大脑强直。
部分患者可发生继发性脑病。
6一氧化碳中毒特征:
6.1轻微中毒时,中毒人员会发生头疼、恶心、呕吐等现象;
6.2中度中毒时,人员会发生呕吐、抽搐、呼吸困难等现象;
6.3深度中毒时,深毒人员会发生窒息乃至死亡。
7CO泄漏处理方法:
7.1撤离现场
7.2无关人员至上风处
7.3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7.4戴空气呼吸器和过滤式防毒面具
7.5切断泄漏源
7.6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8CO灭火方法:
8.1切断气源
8.2干粉灭火器
9CO中毒急救措施:
9.1跑到通风处及上风向处
9.2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休息,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挤压
9.3到医院进行治疗
10如何使用和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和滤毒罐?
10.1检查面具外观无破碎、磨损现象。
10.2进行气密性测试:用手掌捂住滤毒罐,吸气会使面具轻微向内陷、摒住呼吸五秒钟以
上,面具应保持内陷状态。
用手常捂住面具下方的出气阀并均匀呼气,面具应会轻微鼓涨但不会有空气逸出。
10.3检测滤毒罐的有效性。
记录本最近最后一次记录罐体总重量小于罐体上标注的重量
时,滤毒罐是有效的。
记录本上罐体总重量大于罐体上标注的重量时,必须停止使用做失效处理。
10.4将罐体上、下防潮封盖打开,使用者将佩戴面具与有效的滤毒罐连接好便可使用。
10.5使用完后将罐体上、下防潮封盖打开,放置在干燥通风处,用空气进行置换,置换时
间必须一小时以上,最后将罐体上、下防潮封盖盖好,收回到干燥处保存,防止受潮失效,待下次使用。
10.6每次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记录开始使用的时间。
11如何使用和佩戴空气呼吸器?
11.1检查面罩和气瓶的外观无破碎、磨损现象。
打开瓶头阀2min后关闭瓶头阀,观察压
力表的示值1min内的压力下降不超过2Mpa。
11.2戴好全面罩(可不系带)进行深呼吸,用手堵住快速接头,检查面罩的气密性。
11.3关闭供给阀的进气阀门,佩戴好全面罩吸气,供给阀的进气阀门应自动开启。
11.4背戴好空气呼吸器,压力表放在胸前左侧位置,连接好快速接头。
11.5打开瓶头阀,发出的短促声音,感觉舒畅,观察压力表示值,以估计使用时间。
一旦
听到报警声,应准备结束在危险区工作,并尽快离开危险区。
11.6使用完后,切断供给阀的进气阀门,同时摘下全面罩。
11.7关闭瓶头阀。
11.8释放管路的剩余空气。
拔开快速接头,将空气呼吸器从身体卸下。
第八章密闭炉岗位通用安全规程
1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进入密闭炉岗位严格遵守《密闭炉岗位通用安全规程》。
2检修设备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和《工作牌制度》,被检修的设备必须停机断电,检修牌悬挂在被检修设备的控制箱上,悬挂、拆卸检修牌由同一人操作,他人不得代替。
检修作业至少两人,不得一人独立作业。
3清扫卫生严格执行《清扫卫生的挂牌制度》,被清扫的设备必须停机。
清扫卫生的警示牌悬挂在被清扫设备的控制箱上,悬挂、拆卸警示牌由同一人操作,他人不得代替。
4配电箱挂设有检修牌或清扫卫生的警示牌,任何人禁止操作设备。
待工作完毕,拆除检修牌或警示牌后,岗位工方可操作。
但清扫破碎线设备,挂牌、拆牌由破碎班长操作。
5转动设备试机由岗位工在本地操作。
试机时,检修负责人、岗位工始终在现场,确认开动的设备周围无人及障碍物时,岗位工方可试机操作。
试机过程中岗位工坚守岗位,不得离开控制箱,但破碎线设备的试机工作由破碎班长操作。
6密闭炉空间动用明火,严格《动火制度》,必须向专职安全员申请,办理动火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
7检修密闭炉二楼设备、净化系统、除尘大引风机及环形加料机,电石炉必须停电。
8禁止吸烟及携带火种,禁止在岗位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保持各
岗位环境的整洁和工作通道的畅通。
9各岗位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现场的通风风机全部打开,以防CO中毒或爆炸事故发生;
10检修需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六大禁令
10.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10.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10.3不进行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10.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10.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10.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1凡进入设备或容器内,必须执行化工部“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以确保人身安全。
11.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11.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11.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11.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11.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11.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11.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11.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12紧急停电操作
12.1CO管线及设备发生大量泄漏现象,严重危机人身安全。
12.2四楼或监控画面上突然发现电极筒内冒黑烟。
12.3电极软断、硬断、下滑危及人身和设备的电极故障。
12.4导电系统出现放电现象或发生短路。
12.5炉内设备大量漏水,具体反映在:当氢氧分析仪显示的氢含量超过18%,而且呈跳跃
式继续上涨时。
12.6料仓空仓。
12.7炉底、炉壁严重烧穿。
12.8出炉口大量漏水,危机安全生产时。
12.9变压器发生故障及其油冷却系统发生大量漏油。
12.10电石炉出现大塌料或者电极电流瞬间下降超过30KA。
12.11液压系统发生大量漏油。
12.12动力电突然跳闸导致循环水供应中断。
12.13发生火灾或其它严重事故。
12.14净化系统氧气含量超标(O
含量突然超过2.0%),出现设备故障(粗气或净气风机
2
故障及防爆膜爆裂)。
13降负荷停电
13.1CO管线及设备发生泄漏现象,危机人身安全。
13.2循环水断水。
13.3料管不下料。
13.4当环形加料机的某个料仓连续两个小时未上料。
13.5当净化系统氢氧分析仪检测出氢含量超过15%,而且还在连续不断的上涨。
13.6电石炉变压器出现轻瓦斯报警。
13.7在出炉过程中出炉小车突然发生脱轨、电石锅倾覆或炉眼堵不上,危机人身和设备安
全。
13.8压缩空气、氮气气路、炉气管线发生故障造成压力过低,无法维持正常生产时。
14电石炉发生电极事故,第一发现人必须立即通知配电工采取紧急停电措施,现场人员及时撤离,领导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统一指挥。
15出炉口大量漏水,第一发现人必须立即通知配电工采取紧急停电措施,迅速关闭相应控制阀门,同时启动卷扬机,将电石锅拉出炉口,现场人员及时撤离出炉现场,值班领导得知汇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统一进行指挥。
16液压系统发生大量漏油,第一发现人必须立即通知配电工采取紧急停电措施,迅速切断油路阀门,无关人员及时撤离,领导得知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统一指挥。
如着火用干粉灭火器或干沙扑灭,禁止用水扑救。
17密闭炉入口处应设置警告标志,现场符合进入条件或检修条件,维修人员方可进入,
由专人对其进行监护;
18报警装置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19为防止气体泄漏等意外事故发生,必须备置必要的检测仪、防毒面具,急救护具。
20操作人员作业过程中如感到身体不舒服(如头痛、呼吸困难呕吐等),应立即通知组长或有关领导,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休息或到医院进行治疗,禁止继续操作,以免发生事故。
21巡视检查和检修作业时,戴好安全防护用具,随身携带CO气体检测器,巡检人员和监护人员检测CO气体时距离管线、设备在1米以内。
巡检人员保持与中控室的联系,以防种种原因而造成CO中毒。
22进入产生和存贮CO气体的工作场所,必须先观察CO在线检测值或使用CO检测仪进行检测,符合进入条件或检修条件,人员方可进入,其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工作现场CO的浓度超过70PPM,工作人员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佩戴CO过滤式防毒面具。
工作现场CO的浓度超过400PPM,工作人员停止继续作业,迅速撤离或跑到通风处及上风向处,立即通知配电工和值班领导采取停电措施,停电后再查找原因。
氧气浓度在18%以下,有毒气体浓度2%以上地方,各种型号滤毒罐都不能起到防护作用。
23不得随意进入井下或沟内工作,必须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及通风措施,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24密闭炉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24.1检修CO管线及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
24.1.1工作现场保持通风良好,有必要时现场安装通风设施。
24.1.2工作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禁止一人独立工作,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
自离开,随时使用检测仪检测CO的浓度。
24.1.3严格执行《进入容器、设备内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制度》和《工作票制
度》。
24.1.4检修前的安全措施
24.1.4.1首先挂牌作好标志,切断气体来源,在所有与容器相连的管道、阀门上加盲板
进行隔绝,必要时应拆掉一段管道与系统彻底。
水封内必须将水注满,冬季做好防冻措施。
电动设备需挂牌,切除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