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停止执行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若干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停止执行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
的若干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04.06.23
•【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施行日期】2004.07.01
•【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8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若干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6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6月23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
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若干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2004年6月23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停止执行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若干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停止执行由《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22件现行地方性法规设定的36项行政许可事项,并将依照法定程序适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
本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
停止执行的36项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
┃序号│行政许可事项│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规│实施机关┃
┠──┼─────────────┼────────────────┼──────────┨
┃1│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资格证│《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2001年12 │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书的核发│月28日通过)第十五条第一款│┃
┠──┼─────────────┼────────────────┼──────────┨
┃2│对从事学校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2001年12 │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人员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可│月28日通过)第十五条第一款│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
┃3│节能检验测试服务机构的资质│《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1998年9月│市经委┃
┃│认定│22日通过)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4│工农业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12 │市环保局┃
┃│书》的核发│月8日通过)第四十八条│┃
┠──┼─────────────┼────────────────┼──────────┨
┃5│轨道交通驾驶员、调度员等从│《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02 │市轨道交通处┃
┃│业人员上岗证的核发│年5月21日通过)第十九条第一款│
┃
┠──┼─────────────┼────────────────┼──────────┨
┃6│文化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申请《│《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岗合格证》的核发│(1995年10月27日通过)第六条第(四)│
┃
┃││项、第十条第(一)项│┃
┠──┼─────────────┼────────────────┼──────────┨
┃7│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的审批│《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
┃││(1996年9月26日通过)第二十一条、│保障局┃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8│档案管理岗位合格证书的核发│《上海市档案条例》(1995年6月16日│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通过)第十四条│┃
┠──┼─────────────┼────────────────┼──────────┨
┃9│档案中介人员的资质认定│《上海市档案条例》(1995年6月16日│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通过)第十五条│┃
┠──┼─────────────┼────────────────┼──────────┨
┃10│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资格审核│《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2000年12 │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月15日通过)第十条│┃
┠──┼─────────────┼────────────────┼──────────┨
┃11│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市公安局┃
┃│的上岗证的核发│理条例》(1997年12月11日通过)第十│┃
┃││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
┃12│外省市施工企业进沪施工许可│《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7 │市建委┃
┃│证的核发│年10月21日通过)第八条│┃
┠──┼─────────────┼────────────────┼──────────┨
┃13│外省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沪│《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7 │市建委┃
┃│承接勘察设计业务许可证的核│年10月21日通过)第八条│┃
┃│发││┃
┠──┼─────────────┼────────────────┼──────────┨
┃14│外地进沪承接造价咨询业务许│《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7 │市建委┃
┃│可证的核发│年10月21日通过)第八条│┃
┠──┼─────────────┼────────────────┼──────────┨
┃15│外省市水路运输经营者从事市│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1997年│市港口局┃
┃│内营业性水路货物运输、旅客│10月21日通过)第十六条│┃
┃│运输的审批││┃
┠──┼─────────────┼────────────────┼──────────┨
┃16│重要产品准产证的核发│《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1994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年8月26日通过)第六条│┃
┠──┼─────────────┼────────────────┼──────────┨
┃17│在港存期内货物的疏运的审批│《上海市港口货物疏运管理条例》│市港口局┃
┃││(1994年7月22日通过)第十二条│┃
┠──┼─────────────┼────────────────┼──────────┨
┃18│超过港存期货物的疏运的审批│《上海市港口货物疏运管理条例》│市港口局┃
┃││(1994年7月22日通过)第十一条│┃
┠──┼─────────────┼────────────────┼──────────┨
┃19│从事港口疏运货物堆放业务的│《上海市港口货物疏远管理条例》│市港口局┃
┃│审批│(1994年7月22日通过)第十五条第一│┃
┃││款│┃
┠──┼─────────────┼────────────────┼──────────┨
┃20│制造、销售殡葬设备、殡葬专│《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8月│市殡葬管理处┃
┃│用品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开业│20日通过)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
┃│的前置审批│款│┃
┠──┼─────────────┼────────────────┼──────────┨
┃21│制造销售寿衣、花圈的单位│《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8月│区、县民政局┃
┃│(个体工商户)开业的前置审批│20日通过)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
┃││款│┃
┠──┼─────────────┼────────────────┼──────────┨
┃22│设置外来人员劳动力市场的审│《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批│(1996年9月26日通过)第二十三条第│┃
┃││一款│┃
┠──┼─────────────┼────────────────┼──────────┨
┃23│燃气器具列入《燃气器具准许│《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1999年1月│市燃气管理处┃
┃│销售目录》的审核│22日通过)第三十一条│┃
┠──┼─────────────┼────────────────┼──────────┨
┃24│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市建委┃
┃│核发│(1999年11月26日通过)第四条第二款│┃
┠──┼─────────────┼────────────────┼──────────┨
┃25│在行道树上悬挂物品的审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市和区、县绿化管理部┃
┃││(1987年1月8日通过)第二十五条第二│门┃
┃││款│┃
┠──┼─────────────┼────────────────┼──────────┨
┃26│建造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审批│《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1995年12 │市测绘管理部门┃
┃││月29日通过)第三十二条│┃
┠──┼─────────────┼────────────────┼──────────┨
┃27│部分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茶│《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市公安局┃
┃│座、咖啡馆)的核发│理条例》(1997年12月11日通过)第五│
┃
┃││条│┃
┠──┼─────────────┼────────────────┼──────────┨
┃28│特种行业许可证(音像制品复│《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市公安局┃
┃│制行业)的核发│理条例》(1997年12月11日通过)第五│┃
┃││条│┃
┠──┼─────────────┼────────────────┼──────────┨
┃29│义务教育阶段自行办学单位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招生范围的审批│教育法〉办法》(1993年2月6日通过)│┃
┃││第八条│┃
┠──┼─────────────┼────────────────┼──────────┨
┃30│对学校和教师要求学生参加与│《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1987年6│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教育无关的活动的许可│月20日通过)第十九条│┃
┠──┼─────────────┼────────────────┼──────────┨
┃31│遗体需要延期火化的审批│《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8月│市殡葬管理处或者区、┃
┃││20日通过)第二十条第一款│县民政局┃
┠──┼─────────────┼────────────────┼──────────┨
┃32│遗体存放超期强制火化的审批│《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8月│市殡葬管理处或者区、┃
┃││20日通过)第二十条第二款│县民政局┃
┠──┼─────────────┼────────────────┼──────────┨
┃33│实施急救的医疗机构临时采集│《上海市献血条例》(1998年9月22日│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血液的审批│通过)第二十三条│┃
┠──┼─────────────┼────────────────┼──────────┨
┃34│在街道、公园、商场、学校等│《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12 │市环保局┃
┃│公共场所使用引起噪声污染的│月8日通过)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大功率扬声器的审批││┃
┠──┼─────────────┼────────────────┼──────────┨
┃35│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的核发│《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市公安局┃
┃││(1996年9月26日通过)第十四条│┃
┠──┼─────────────┼────────────────┼──────────┨
┃36│在集市生产经营食用畜禽血的│《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许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许│规定》(1985年7月5日通过)第五条第│┃
┃│可)│(四)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