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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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文化体育协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员工文化体育协会(以下简称文体协会),是公司员工文化体育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的业余社团组织。

第二条文体协会在公司工会指导下,认真贯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员工精神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员工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第三条努力发展公司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增强员工的文化体育素质,为提高公司员工文体活动水平服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工会职责
审批协会组织机构,审核协会章程,指导各文体协会自主开展工作。

第五条文体协会职责
制定协会章程,选举协会会长或理事长,加强会员管理和经费管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组织协会会员开展比赛、训练、交流等相关活动,完成公司工会安排的各项任务(包括承办公司级文体活动和组织参加有关外部赛事的职能)。

第三章宗旨、任务及组织活动原则
第六条宗旨
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员工在公司创新发展、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员工以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第七条任务
(一)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宣传和推动员工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事业。

(二)通过组织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业余文体活动,增强广大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集体主义情怀,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不断提高员工身体素质和文化修养。

(三)发现、培养文体人才,壮大员工业余文化体育队伍,使蕴藏在员工中的文体活动潜能充分发挥。

(四)组织会员参加专项业务学习、培训、交流文体信息和参加各种形式的文艺、体育、娱乐活动。

(五)组织代表队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以及社会上的文化体育交流,展示公司的企业形象。

(六)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接受公司工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八条组织活动原则
坚持以群众性活动、业余时间活动为主;坚持自主开展、自成体系、自我服务、自娱自乐;坚持自行组织与公司集中组织活动相结合。

第四章组织
第九条为适应公司发展,协会采取公司工会指导,各协会自我管理的原则。

第十条积极支持有一定群众基础、条件比较成熟的各类文体项目,采取“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原则,促进各文体协会积极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各协会根据具体情况可设会长1名,秘书长1名,在会员较多的情况下可增设副会长1-2名。

第十二条各协会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十三条各协会每年应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单项活动应制定活动方案,年度计划和单项活动方案须报公司工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各协会发展会员,须建立会员管理名册,协会自留一份、报公司工会备案一份。

第十五条公司工会是文体协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各协会开展活动。

第五章会员
第十六条实行协会会员制,凡爱好某项文体活动且有
一定水平,愿意参加文体协会活动,承认协会章程,接受协会领导,服从协会管理,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公司员工(含外协单位员工),均可参加。

第十七条会员权利
(一)享有所在协会重要事情的参与权;
(二)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文体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特定情况下优先参加有关文体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对协会组织活动进行监督和建议的权利;
(五)享有对协会经费使用情况提出咨询的权利;
(六)享有退出协会的权利。

第十八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声誉;
(二)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相关文体活动,按时完成协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努力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文体技能素养,不断为员工文体活动开展和企业文化建设作出努力;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九条会员个人不准以协会名义参加有关社会活动或经营性活动。

第二十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违反协会章程,损害协会利益,破坏协会声誉,经协会讨论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章协会的建立及撤销
第二十一条建立协会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协会的章程及明确的活动计划;
(二)成员在5人以上;
(三)有建会的组织机构,会长作风正派,思想觉悟高,有工作能力而且自愿在协会中担任工作。

第二十二条建立协会的审批手续
(一)由协会筹备负责人向公司工会提交建会申请书,同时提交协会章程、组织机构名单、会员名单及活动计划的书面材料。

(二)经公司工会审核合格后填写“建会登记表”,办理专项协会注册手续。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协会予以撤销。

(一)严重违反宪法、法律及公司规章制度;
(二)一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且在新的一年没有活动计划和方案;
(三)人数少于5人。

第七章协会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工会定期召开专项协会会长会议。

第二十五条认真履行“年检”和“注册”手续。

(一)年检。

每年1月底,对协会进行一次年检。

各协
会应在认真总结上年工作的基础上,重新登记会员并发展会员。

年检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上年度的协会总结;
2.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及报表;
3.本年度重新登记的老会员名单和新发展会员的名单;
4.本年度活动计划。

(二)注册。

工会对专项协会报送的年检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后,对达到合格要求的协会,准予注册。

对不合格的协会依据实际情况,限期整改或取消注册。

第八章经费来源及管理
第二十六条各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由公司工会拨付、会费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经费管理
(一)公司工会拨付费用包括年度费用和专项活动费用(具体标准见下表)。

说明:I类协会主要为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球类协会;
II类协会主要为音乐、舞蹈、摄影以及棋牌类、文艺类(书法、文学、演讲)等。

(二)会费收费标准:各协会可根据本协会的实际需求设定会费收费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收费标准应事先征求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协会的会费和其他合法收入由协会自主管理和支配。

(三)经费管理及使用原则与规定。

1.协会经费至少由2人管理,一人管钱,一人管帐,费用支出需经会长审批后方可使用;
2.协会经费开支要坚持专款专用、勤俭节约的原则;
3.协会经费仅用于协会开展活动所需的公共设备设施添置(如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和场地租赁费以及活动中所需饮用水开支等,不得用于添置个人装备、聚餐、发放纪念品等违背协会活动宗旨的开支;
4.每年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公司工会和协会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每年的协会工作会议对协会活动进行考核评定。

对活动开展得好的予以奖励;对机构不健全的,予以督促完善;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将取消其活动经费。

第九章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协会会员实行成果奖励办法。

第三十条协会会员在全国范围内或行业、省、市、区等行政单位举办的比赛中获得奖项或荣誉称号的,由公司工会对获奖团体或个人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元/人)如下: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协会可根据本条款制定本协会的章程。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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