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皖经煤炭函[2009]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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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目标考核情况的通
报
正文:
----------------------------------------------------------------------------------------------------------------------------------------------------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皖经煤炭函〔2009〕56号)
淮南、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国投新集公司,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2009年1月6日至10日,省经委会同省财政厅、安徽煤监局对2008年度淮南矿业集团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国投新集公司及淮北市的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目标进行了考核。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原始资料与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了淮南矿业集团公司李一矿与谢一矿望峰岗井、皖北煤电集团公司祁东煤矿、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芦岭煤矿与祁南煤矿的瓦斯治理与利用工程实施情况及效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8年度瓦斯治理与利用工程完成情况及效果
2008年,全省完成瓦斯治理井巷工程88644m、地面抽采钻孔15591m、井下抽采钻孔4614191m。
2008年度,省政府安排瓦斯治理与利用项目23项,计划使用资金198515万元,其中省财政补贴4630万元。
到2008年12月底,已按计划完成瓦斯治理与利用项目12项,完成资金投入229647万元,计划结转项目11项。
经考核,全省瓦斯抽采量、抽采率及利用量超额完成计划,并再创历史新高。
全年瓦斯抽采量46683万立方米、利用量8503万立方米、抽采率47.87%,分别超计划11.15%、1.2%和1.57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增加9083万立方米、2382万立方米和3.57个百分点。
四大矿业集团通过加大对瓦斯治理与利用力度,瓦斯事故明显下降,瓦斯突出次数明显减少,瓦斯超限次数大幅度下降,全年超限133次,比上年同期下降61%。
按利用的瓦斯量计算,可节约标准煤40万t,创收2.2亿元,相当减少排放 CO2 725万t,减少烟尘1150t、SO2 245t、废渣5000t,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十分显著。
二、考核单位指标完成情况
2008年度,全省共有六个单位参加瓦斯治理与利用考核,其中宿州市因金黄庄煤矿建井工期延长,没有进入治理阶段,因此其2008年度瓦斯治理与利用不予考核;淮北市因国通公司停建,考核时扣除国通公司的各项指标。
各单位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
三、主要做法
2008年,全省煤矿在瓦斯治理与利用上,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实施意见》、《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以治理瓦斯、防止事故为核心,以加大利用、提高效益为重点,着力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加快瓦斯利用工程进度,实现煤与瓦斯共采。
主要做法有:
一是加强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坚持应抽尽抽、可保尽保,不断加大瓦斯抽采及利用力度。
全年全省除17对高瓦斯的小煤矿外,其他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均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共有地面永久抽采系统50套、井下移动系统86套;共有瓦斯发电机组13套,总装机容量47322kW。
二是严格瓦斯治理与利用考核制度。
各集团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和完善了瓦斯抽采钻孔验收制度、瓦斯抽采计量考核办法、瓦斯利用考核等制度,努力提高瓦斯抽采实际效果。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瓦斯抽采实现了“系统标准化、计量自动化、管理规范化”,形成了地面、井下全方位立体瓦斯抽放格局,严格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连续六年消除了瓦斯动力现象。
国投新集公司按照治理利用目标责任书,根据各矿实际对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兑现,对完成当月目标任务的矿给予重奖,否则给予重罚。
三是加大钻孔工程量,减少瓦斯治理成本。
各集团公司在瓦斯治理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钻孔装备水平和封孔质量,增加钻孔密度,不断加大钻孔在瓦斯治理工程中的比重,2008年全省共施工瓦斯抽采钻孔4614191m,超计划38%。
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在瓦斯治理上提出要治得快、治得住、治得省,大力推广应用钻孔法治理瓦斯瓦斯技术,全年共施工瓦斯钻孔2672557m,超计划708775m,代替巷道工程26900m。
四是瓦斯治理工程先行。
各集团公司把瓦斯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抓手,早谋划、早安排,在生产安排上,先安排瓦斯治理工程,努力实现采区或工作面投产时,具备瓦斯治理的各项功能。
皖北煤电集团公司任楼煤矿施工二水平巷道时,测得瓦斯压力超标,随即按规定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同时变更设计、调整布局,提前施工瓦斯治理专用巷道。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芦岭煤矿三水平将于10年后开拓,
2008年在三水平首采区地面施工7个压裂孔,日抽采瓦斯量6000立方米(瓦斯浓度在90%以上)。
四、存在问题
考核过程中,发现被考核单位在瓦斯治理与利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亟待解决。
1.瓦斯利用率低、利用工程计划完成较差。
全省煤矿瓦斯利用量比上年有大幅度增加,但利用率仅为18.2%,远低于国家下达的30%指标;除国投新集公司完成瓦斯利用工程计划外,其他均未完成计划,有的计划调整未经批准。
2.瓦斯抽采计量准确性较差。
除少数矿井永久抽采系统采用在线自动监测计量外,多数矿井特别是井下移动抽采系统采用人工记录的方式计算抽采量,且记录不规范,不能真实反映瓦斯抽采量。
3.个别矿井瓦斯治理工程不到位。
2008年,全省发生3起瓦斯死亡事故、死亡7人,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起(有2起伤亡)、瓦斯超限133次(仅四大矿业集团统计),说明瓦斯治理工程尚有不足之处,其中2起瓦斯突出伤亡事故是由于瓦斯治理工程不到位造成的,如淮北北辰煤矿“12?19”事故就是因为瓦斯抽采时间严重不足造成的。
五、要求
为扎实开展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2009年“安全生产年”活动,从源头上消除瓦斯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威胁,减少瓦斯对环境的污染,切实做到通过瓦斯治理与利用,提高煤矿生产力水平、保护矿工生命、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对2009年瓦斯治理利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加快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体系。
“十六字”体系是治理防范瓦斯灾害的基本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08〕76号)的要求,制定规划,尽快实施,加快瓦斯治理与利用示范矿井建设进程。
2.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瓦斯治理与利用工程的实施。
各单位要从加大投入、提高装备和技术进步等方面入手,按《安徽省“十一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划》(皖经煤炭〔2007〕255号)及《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的要求,全面实施瓦斯治理与利用工程,进一步提高瓦斯抽采量与利用量,消除瓦斯隐患,减少瓦斯污染。
对因瓦斯地质及采场接替变化较大,确需调整年度抽采利用工程计划的,经集团公司(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经委核准。
3.进一步健全完善瓦斯治理与利用考核体系。
各单位要把加大对瓦斯抽采利用的考核作为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借鉴先进单位的做法,完善本单位的考核办法。
推广应用在线监测等先进的计量手段,提高抽采利用计量的准确性。
4.加大瓦斯治理与利用的科研力度。
各单位要依托科研院校等技术优势,开展适合本单位地质条件的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技术适用性研究,提高瓦斯治理与利用效果,重点开展瓦斯灾害诊断及治理方案研究、
瓦斯提纯、热电冷联供与矿井降温、低浓度瓦斯利用等技术开发。
附件:2008年度瓦斯治理与利用指标考核结果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日
附件:
2008年度瓦斯治理利用指标考核结果
考核指标
淮南矿业
淮北矿业
皖北煤电
国投新集
淮北市
瓦斯抽采量
×104m3
计划
21200
12940
4120
3500
35
完成
24677
13178.17
5036
3743.5
36.22
瓦斯抽采率
%
计划
47
46
47.1
29
完成
48.2
46.52 46.8
53.31
28
瓦斯利用量×104m3 计划
3870 3000
560
970
完成3876.2 3248.65 400
978
井巷工程量m
计划50010 17883 6970 10950
完成44486.3 19848.9 7211 13496 2228
钻孔工程量m
计划1979532 980740 195000 210950
完成2679000 1208664 477775 239595
瓦斯利用
工作量万元
计划36822 9165 3500 1536
14225 4321.84 1460 1906.61
瓦斯超限次
本年
102
6
20
5
上年
228
35
45
30
瓦斯死亡
事故次
次数
1
1
人
1
5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