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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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健全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挥其源头控制、常态排查、就地化解的作用,把排查化解工作延伸到农村土地征用、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和城市拆迁改造、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矛盾多发领域,疏导群众情绪,解决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省财政投入力度,在省司法厅原有项目工作经费预算保障基础上,自年起至年,每年从县级财政安排万元专项资金,保障县司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健全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完善全县统一的法治创建标准。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年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把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依法治县机构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办。
—年滚动实施
加强刑罚监管执法精细化,建立执法权力科学配置、执法行为规范准确、执法程序严格透明、执法风险动态防控、执法责任依法追究体系,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
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年滚动实施
加强教育改造精细化,制定完善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标准,分类开展心理矫治,提升罪犯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加快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系统建设,提高帮教质量。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推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工作制度。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健全普法教育机制,扶持和培育热心普法的社会公益性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引导各方面积极参与普法教育。
—年滚动实施
定期组织视察调研,支持和监督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县人大,政协,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年滚动实施
充分发挥各乡镇依法治乡机构、乡社管综治维稳中心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等职能作用,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年滚动实施
切实加强县乡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配齐配强依法治县领导机构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
—年滚动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加快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和服务点建设,实现省厅要求的“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的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年滚动实施
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律师法律服务团下基层等公益性、便利性专项活动,完善激励措施,引导和鼓励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主动为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特殊人群等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年滚动实施
完善县、乡(镇)、村、村民小组“四级联动”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
县司法局,县社管综治办,县法制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制定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等制度,落实“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等调解工作奖励和补助政策。
—年滚动实施
将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教育培养、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使用交流力度。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年滚动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建立健全城乡、行业、区域联创共建机制,积极推动创建一批全国、全省法治县(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单位。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县法制办,县司法局,县维稳办,县委政策研究室,县信访局,各乡镇政府。
—年滚动实施
将移民安置、教育医疗、劳动及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项目和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移民开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
—年滚动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采取财政投入、专项资助、社会募集等形式汇集社会物力、财力,做大做强法律援助基金。
县司法局,县财Biblioteka 局,县民政局。—年滚动实施
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加强监管执法检查和教育矫正质量评估,加快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正规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动态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水平。
县司法局,县农科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信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移民开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积极推动在工业园区、县域城镇、民营企业聚集区设立法律服务分支机构、建立专业团队,丰富服务功能。
县司法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工商联。
—年滚动实施
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或委托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重要公共政策出台、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群体性事件和信访问题处理等提供法律风险评估、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文体广电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广泛开展普法教育主题活动和群众性普法教育活动。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县老干局,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
—年滚动实施
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
—年滚动实施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制定完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和切实加强非诉讼法律援助机制,适时降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援助事项范围。
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法制办,县人大法工委。
年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扩大乡(镇)、村(社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窗口)覆盖面,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年滚动实施
积极搭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接待来访、心理疏导、协助立案等工作平台。
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团县委。
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委编办,县法制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年滚动实施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送措施,力争建设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年滚动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健全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挥其源头控制、常态排查、就地化解的作用,把排查化解工作延伸到农村土地征用、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和城市拆迁改造、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矛盾多发领域,疏导群众情绪,解决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省财政投入力度,在省司法厅原有项目工作经费预算保障基础上,自年起至年,每年从县级财政安排万元专项资金,保障县司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健全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完善全县统一的法治创建标准。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年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把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依法治县机构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办。
—年滚动实施
加强刑罚监管执法精细化,建立执法权力科学配置、执法行为规范准确、执法程序严格透明、执法风险动态防控、执法责任依法追究体系,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
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年滚动实施
加强教育改造精细化,制定完善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标准,分类开展心理矫治,提升罪犯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加快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系统建设,提高帮教质量。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推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工作制度。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健全普法教育机制,扶持和培育热心普法的社会公益性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引导各方面积极参与普法教育。
—年滚动实施
定期组织视察调研,支持和监督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县人大,政协,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年滚动实施
充分发挥各乡镇依法治乡机构、乡社管综治维稳中心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等职能作用,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年滚动实施
切实加强县乡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配齐配强依法治县领导机构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
—年滚动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加快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和服务点建设,实现省厅要求的“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的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年滚动实施
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律师法律服务团下基层等公益性、便利性专项活动,完善激励措施,引导和鼓励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主动为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特殊人群等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年滚动实施
完善县、乡(镇)、村、村民小组“四级联动”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
县司法局,县社管综治办,县法制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制定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等制度,落实“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等调解工作奖励和补助政策。
—年滚动实施
将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教育培养、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使用交流力度。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年滚动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建立健全城乡、行业、区域联创共建机制,积极推动创建一批全国、全省法治县(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单位。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县法制办,县司法局,县维稳办,县委政策研究室,县信访局,各乡镇政府。
—年滚动实施
将移民安置、教育医疗、劳动及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项目和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移民开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
—年滚动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采取财政投入、专项资助、社会募集等形式汇集社会物力、财力,做大做强法律援助基金。
县司法局,县财Biblioteka 局,县民政局。—年滚动实施
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加强监管执法检查和教育矫正质量评估,加快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正规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动态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水平。
县司法局,县农科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信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移民开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积极推动在工业园区、县域城镇、民营企业聚集区设立法律服务分支机构、建立专业团队,丰富服务功能。
县司法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工商联。
—年滚动实施
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或委托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重要公共政策出台、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群体性事件和信访问题处理等提供法律风险评估、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文体广电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年滚动实施
广泛开展普法教育主题活动和群众性普法教育活动。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县老干局,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
—年滚动实施
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
—年滚动实施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制定完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和切实加强非诉讼法律援助机制,适时降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援助事项范围。
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法制办,县人大法工委。
年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扩大乡(镇)、村(社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窗口)覆盖面,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年滚动实施
积极搭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接待来访、心理疏导、协助立案等工作平台。
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团县委。
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委编办,县法制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年滚动实施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送措施,力争建设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