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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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加强固定资 产投资与建设的宏观调控 提高招待所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 学管理水平 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 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 评估和审批招待所工程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 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招待所工程项目初 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和建设标准的尺度
房 商品销售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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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用房部分主要包括行政办公 后勤服务用房 各类设备机 房及锅炉房等
各类用房的设置 应根据招待所建设等级 规模和建设条件合 理确定
新建招待所应充分利用本单位和周围地区所能提供的公共设 施 改扩建招待所应尽量利用原有设施和设备
第十一条 客房分类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 普通客房 每间设 床 二 标准客房 每间设 床附设卫生间 三 高级客房 每间设 或 床附设会客间及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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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三十七条 招待所的工程投资估算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 定编制 评估或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时 可参照表
所列指标 但应根据工程内容与工程价格有关变化的实际情况 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 调整后使用
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元
表
建设规模
建设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大
公共卫生间卫生器具 可按表 设置
每件卫生器具的使用床位数 床 件
表
性别
名 称 洗脸盆
淋浴喷头
或
大便器 小便器
水龙头
北方 南方
男
女
第三十二条 招待所供电电力负荷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大型一级招待所和高度超过 的高层招待所的重要设 备及部位按一级负荷供电 二 大型二级 中型一级的招待所和高度不超过 的招待
第六条 招待所工程项目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或工矿区规划 要求 交通 通信 服务方便 环境适宜
第七条 招待所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有关标准 定额和指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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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等级与用房构成
第八条 招待所建设等级 按下列客房比例 以及相应的装修 和设备标准分为一 二 三级
第二十四条 招待所建设用地面积指标 每床不应超过 第二十五条 招待所建筑覆盖率 不应低于下列规定 一 大型招待所 二 中型招待所 三 小型招待所 第二十六条 招待所绿化用地面积 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 关规定 不应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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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设备标准
第二十七条 四层及以上的一级招待所和六层及以上的二 三级招待所宜设电梯
外装修
各类装饰饰面板或壁柱 勒脚 台阶等清水砖墙勾缝 局
各种高级涂料及玻可用人造石装饰混部装饰混凝土或普
合
号文的安排 由吉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负责主
编 具体由吉林省建筑设计院编制的
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遵循国务院 年 月 日发布施行
的 楼堂馆所管理暂行条例 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编制和项目建设
管理工作文件 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总结了建国以来招待所建
设的经验教训 分析论证了大量的有关资料 并广泛征求全国各有
套
卫生间 床
卫生用房
第十六条 招待所餐厅面积应根据建设规模 建设等级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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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要求等条件确定 一般情况下 宜按每床设一座席 每座席建筑 面积宜为
第十七条 招待所会议室的设置 应根据建设规模和接待需 要合理确定 大型招待所会议室座位 宜按每 床设置一个座 位 中小型招待所 宜按每 床设置一个座位 每个座位面积宜为
一 一级招待所 标准客房 高级客房床位数占总床位数
二 二级招待所 标准客房 高级客房床位数占总床位数
三 三级招待所 标准客房 高级客房床位数占总床位数
招待所建设等级的确定 宜按接待对象以及机关单位的行政
级别或企业规模综合考虑
第九条 招待所的建设规模按下列床位数分为大 中 小三种
类型
一 大型招待所
床位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机关 团体 企事业单位内部招待 所的新建工程项目 改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招待所的建设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 法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 节约能 源和土地 做到适用 安全 卫生 经济和美观
第五条 招待所的建设 应坚持社会化服务的原则 尽可能利 用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能不建的尽量不建 对于确需建设的 也应 坚持能改建 扩建的不新建 能合建的尽量合建的原则
要求 以建多层为主 少建高层 附属用房单独建设时可建低层
第二十条 招待所客房部分建筑净高不宜低于
其他用
房室内净高 根据各类房间使用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大 中型和一级小型招待所建筑耐火等级不应
低于二级 二 三级小型招待所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第二十二条 招待所建筑装修标准 宜符合下列规定
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 由吉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厅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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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招待所建设标准 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
号和建
设部 国家计委 建标字第 号文的要求 按照国家计委计综
型
中
型
小
型
注 表中指标系按北京地区 年价格编制 使用时应按使用时间 地区与
年北京地区价差进行调整
本指标仅为
以上单体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第三十八条 招待所建设工期定额 可按表 确定
建设工期定额 月
表
建设规模
工期定额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第三十九条 招待所人员编制 宜按每 床定编 人 第四十条 招待所基建三材用量 可参照表 所列指标
政编码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吉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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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等级与用房构成 第三章 建筑标准 第四章 建设用地 第五章 设备标准 第六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附录一 建筑装修标准 附录二 各级招待所客房家具设备标准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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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招待所建筑采暖设施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设 置 位于城市的招待所应尽量采用集中供热 在工矿区的招待所应 尽量统一使用工矿区的热源
第二十九条 气候炎热地区所建招待所的高级客房和一级招 待所的标准客房宜设局部空调
第三十条 招待所建筑应设置完整的给排水系统 应有洗浴 用热水供应
第三十一条 一 二级招待所的高级 标准客房的卫生间宜设 带喷头浴盆或淋浴设备 坐便器 带梳妆台洗脸盆 三级招待所标 准客房的卫生间 宜设淋浴设备 坐便器及一般梳妆台和洗脸盆 各级招待所公共卫生间应设淋浴设备及蹲便器
的规定
照度标准
表
房间 场所
客
一般照明
写字台
房
卫生间
办公室 会议室 接待室
大厅 休息室
服务台
餐
厅
照度标准
第三十四条 招待所应设置电话通信设施 电话通信设施标 准应符合当地的通信接网要求
第三十五条 各级招待所根据需要可设置共用天线电视系 统
第三十六条 各级招待所客房家具设备 可参照附录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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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级招待所的内门窗除门厅等主要部位选用高级装修 外均以中级装修为主 库房等个别部位选用普通装修 三级招待所 选用普通装修
招待所纱门 纱窗的设置标准 可根据当地条件及生活习惯确 定
各类用房具体部位建筑装修标准 可参照附录一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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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设用地
第二十三条 招待所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合理 节约用地的原 则 总平面布局应紧凑 充分利用地上 地下空间 合理安排停车和 绿化用地
招待所其它用房室内装修 可根据建设等级合理确定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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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主要部位可采用高级装修 一般部位宜采用中级装修 二 级 三级招待所根据情况可采用中级及普通装修
三 招待所门窗装修可根据所在城市或工矿区情况结合建设 等级 规模等条件 按下列标准选用
位于城市主要干道两侧的一级招待所 主要部位的外门窗 可选用高级装修 其他部位选用中级装修 三级招待所外门窗可选 用普通装修
中 小型会议室 可按下列建筑面积指标选用
一 中型
二 小型
招待所设置的多功能厅和大餐厅可兼作大会议室使用 并应
尽量利用机关 团体 企事业单位的设施
第十八条 招待所建筑结构应根据建设条件和建筑层数综合
考虑 高层建筑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多层和低层建筑宜采用砖
混结构
第十九条 招待所建筑层数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矿区规划的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附录一
建筑装修标准
标准等级 装修部位
高级
中级
普通
室内 楼地
面
水泥楼地面基层上美术水磨石 水磨 铺设各种块料面层石 耐磨涂料 水泥楼地面 或地毯
内墙面
各类罩面板 壁纸 中级抹灰及刷浆
普通抹灰及刷浆
高级涂料
或喷中级涂料
顶棚
装修抹灰 高级喷 中级抹灰及刷浆或 普通抹灰及刷浆
涂或各类罩面板 喷涂中级涂料
第十四条 招待所各类客房建筑净面积指标 宜按表 采用
各类客房建筑净面积指标
表
用房名称
客房类别
高级客房 套
标准客房 套
普通客房 间
三床间 四床间
客
房
第十五条招待所各类客房卫生用房建筑净面积指标 宜按表 采用
各类客房卫生用房建筑净面积指标
表
用房名称
客房类别 高级客房卫生 标准客房卫生间 普通客房公用
间套
二 中型招待所
床位
三 小型招待所
床位
招待所的建设规模 应根据本单位客流量及所在城市和地区
现有客容量 建设资金条件综合确定
第十条 招待所用房 由客房 公共用房 附属用房三部分构
成
客房部分主要包括客房 服务用房 公共卫生设施用房和物品
储存用房等
公共用房部分主要包括旅客接待用房 会议和会客用房 旅客
餐饮用房 餐饮服务用房 厨房和厨房各类配套房间及各类设备用
注 各类客房系按单层床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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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标准
第十二条 招待所的建筑标准 应根据建筑等级与规模 城市
规划的要求及建设场地等条件合理确定
第十三条 招待所综合建筑面积指标 宜按表 采用
招待所综合建筑面积指标 床
表
建设规模
建设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大型
中型
小型
注 表中幅度值 可根据建设规模和要求综合考虑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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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的重要设备及部位按二级负荷供电
三 除一 二级负荷以外的用电设备及部位按三级 负 荷 供
电
注 重要设备及部位系指高级客房 会议室 总服务台 主要通道的一般照明 各类 场所的应急照明及火灾报警消防用电设备 电话总机房 计算机房 发电机房 等部位
第三十三条 招待所主要房间 场所的照度标准宜符合表
关部门 单位及专家的意见 最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 会同各有
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 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 建设等级与用房
构成 建筑标准 建设用地 设备标准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 在施行过程中 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
验 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
寄交吉林省建筑设计院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斯大林大街 号 邮
关于批准发布 招待所建设标准 的通知
建标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建委 建设
厅 计委 计经委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
号和建设部 国家计委 建
标字第 号文的要求 按照国家计委计综合
号文的安
排 由吉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负责编制的 招待所建设标准
业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 自一九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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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材料名称
基建三材用量指标
钢材
木材
表
水泥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
招待所每床的年水 电 煤耗用量不宜超过表
水 电 煤耗用量指标
表
建设规模 大
地区
水
电
煤
南方 北方 南方 北方 南方 北方
型
中
型
小
型
注 煤耗用量按标准煤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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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建设标准
建标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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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建设标准 限内部印发
主编部门 吉 林 省 城 乡 建 设 环 境 保 护 厅
批准部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
年月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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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待所室外装修 根据城市或工矿区规划的要求 位于大
中城市主要干道两侧的一级招待所 可采用高级装修 二级招待
所 可采用中级装修 建在一般地域的一级招待所 可采用中级装
修 二 三级招待所宜采用普通装修
二 招待所室内装修 宜符合下列规定
招待所的高级 标准客房室内宜采用高级或中级装修 普通
客房宜采用中级或普通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