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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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事案件. 2.刑事案件. 《法律援助条例》第11条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 法律援助条例》 11条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①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 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②公诉 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 人的;③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 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 理人的.第12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 理人的.第12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 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 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 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 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 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 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 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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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和范围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具 备两个条件:①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②确实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按照《 ②确实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按照《律 师法》 师法》规定,对因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 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需要律师帮助的,国家 有义务给予法律援助.根据《刑事诉讼法》 有义务给予法律援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 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法律 援助的途径,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是聋哑 人,盲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 院应当通过法律援助途径为其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 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律师的,人民法院也应当 通过法律援助途径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三)完善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援助的立法. 1.完善相关法律援助的立法. 2.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主要在以下三 2.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主要在以下三 方面入手:①要建立一个能协调政府,法院,律 协等法律援助实施机构的法律援助主管机构,对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实行统一,高效,科学的管理. ②要明确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和权限.③加强工 作人员的队伍建设. 3.广泛开辟法律援助资源.在人力资源扩充上要 3.广泛开辟法律援助资源.在人力资源扩充上要 做到:①不断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动员组织优秀 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法律
(二)完善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由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时间短,不可避 免存在着一些发展中的问题或不足,这些问题与 不足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立法工作零乱 无序.②援助机构建设有待加强.③面临援助资 源上的困境.首先,存在人力资源困境.一是数 量不足.二是分布不均.其次,还面临着资金资 源困境.一是资金来源没有明确规定.二是资金 不足.
四,健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意义 健全法律援助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 1.体现国家对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切实保 1.体现国家对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切实保 障,有利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障,有利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 则. 2.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有利于促进我国切实履行国际公约义务和实现 3.有利于促进我国切实履行国际公约义务和实现 人权保障. 4.有利于健全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4.有利于健全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5.有利于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实 5.有利于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实 现司法公正.
(二)外国法律援助制度简介 1.英国. 1.英国. 1974年英国又制定了《法律援助法案》 1974年英国又制定了《法律援助法案》.英国的 法律援助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法律指导与协助,为 穷人免费或减费提供咨询服务;②法律扶助工作,包括 诉讼中的工作,既有出庭律师的工作,也有事务律师的 工作;③刑事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可以申请免 费提供这项援助. 2.美国. 2.美国. 美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转折点始于20世纪60年代, 美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转折点始于20世纪60年代, 随着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妇女运动的高涨,政府开 随着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妇女运动的高涨,政府开 始将更多的注意力投放在贫困者权利的保护以及司法救 济.截至1973年,约有5 000名律师在全国900多个 济.截至1973年,约有5 000名律师在全国900多个 法律服务办公室工作.1974年,国会通过《1974年 法律服务办公室工作.1974年,国会通过《1974年 法律服务公司法》创设了法律服务公司(Legal 法律服务公司法》创设了法律服务公司(Legal Services Corporation)代替经济机会办公室向贫困者 Corporation)代替经济机会办公室向贫困者 提供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主要集中在5 提供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家庭, 消费者,住房,房屋租赁关系和社会福利.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 法律援助的范围,是指法律援助的事项,亦 即对于哪些案件,哪些情况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 范围如下: 1.民事,行政案件. 1.民事,行政案件. 《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对下列 法律援助条例》 10条规定:公民对下列 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 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①依法请求 国家赔偿的;②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 生活保障待遇的;③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④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⑤请求 支付劳动报酬的;⑥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 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1款,第2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 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2.十七八世纪以后,由于资产阶级人权思想影响, 2.十七八世纪以后,由于资产阶级人权思想影响, 获得法律援助被人们认为是一种公民权利和政治 权利,相应的国家有责任从保障每个公民诉诸法 律,寻求司法救济,以及得到公平审判的权利出 发,向经济条件差或者处境不利的公民提供必要 的法律帮助.而这一阶段的法律援助主要是政府 行为,并逐渐开始向社会化发展,这时期的法律 援助主要是针对刑事案件而言,可称为" 援助主要是针对刑事案件而言,可称为"作为权 利的法律援助" 利的法律援助".
服务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同时也要动 员高等政法院系的师生,为法律援助工作贡献力 量.②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来促进法律援助队伍整 体素质的提高.在资金资源的扩充上要做到:① 明确规定法律援助经费来源以政府拨款为主,而 且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起政府对法律援助的 最低经费保障体制.②通过其他途径募集资金. ③加强同国际组织及国外法律援助机构的合作, 接受有关组织或个人为中国的法律援助提供的资 金和物资帮助. 4.探索新机制,创新性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4.探索新机制,创新性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二,西方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产生 (一)西方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阶段 法律援助在西方有悠久的发展历史,目前已 形成较完善的并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律制度.它 的发源地在英国,距今己有近500年的历史.从 的发源地在英国,距今己有近500年的历史.从 西方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看,法律援助制度的 产生可分为三个阶段: 1.在法律援助的产生初期,它最初是由民间组织, 1.在法律援助的产生初期,它最初是由民间组织, 如宗教团体,慈善机构等,基于良心或者道义所 从事的针对穷人的慈善行为.后来,政府机关和 一些公共单位也有参与,但并不起主要作用,最 初的法律援助主要是民间行为或私人行为,可以 称之为"作为恩惠的法律援助" 称之为"作为恩惠的法律援助".
3.日本法律援助制度. 3.日本法律援助制度. 1952年 1952年1月,由日本律师联合会设立法律援助协 会(财团法人)开始对经济困难者进行民事诉讼援 财团法人) 助(法律援助业务).1958年后,国家对此事业开 法律援助业务) 1958年后,国家对此事业开 始给予逐步的国库补助.其间,法律援助协会于 1973年开始应最高裁判所家庭局要求,开展了在 1973年开始应最高裁判所家庭局要求,开展了在 少年保护案件中的监护援助业务.1974年开始, 少年保护案件中的监护援助业务.1974年开始, 接受日本船舶振兴会的资助,开始开展免费法律 咨询业务.1983年开始接受联合国难民高等专员 咨询业务.1983年开始接受联合国难民高等专员 办公室(UNHCR)的委托开始了难民法律援助业务. 办公室(UNHCR)的委托开始了难民法律援助业务. 另外,1991年开始,应日本律师联合会要求,开 另外,1991年开始,应日本律师联合会要求,开 始开展刑事被嫌疑者辩护援助业务.
3.二战以后,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的 3.二战以后,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的 推动下,发达国家进入了社会福利化时期,民权 运动对社会经济机会平等权利,包括寻求法律保 障机会平等权利的强调,使得法律援助活动进一 步向社会化发展,加上经济长足地发展所创造的 物质可能性,法律援助逐渐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之中,这就导致当代较为发展的法律援助应当是 一种社会化的行为,可称为" 一种社会化的行为,可称为"作为福利的法律援 助".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援助制度是指20世纪50 .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援助制度是指20世纪50 年代以后的法律援助制度,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 年代以后的法律援助制度,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 许多走向法制化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建立了法律 援助制度.
第九章
法律援助
本章重点 第一节 法律援助制度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法律援助Leabharlann 度第一节 法律援助制度概述
一,法律援助的概念与特征 一般来说,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对确需法律帮 助的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费 用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 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 法律援助,是指对需要法律帮助而无力支付律师 费用的公民予以减免费用,律师必须依法为其提 供法律服务的一项制度.狭义的法律援助是律师 对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广义的法律援助,是指 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 法律帮助的一项制度.广义的法律援助除律师提 供援助外,还包括司法机关和其他执法机关.此 外,在受援助对象方面,广义的法律援助除了公 民外,还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法律援助作为一种法律救济制度,它的内涵 有其特殊性,法律援助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受援对象的特殊性.法律援助的对象为经济困 1.受援对象的特殊性.法律援助的对象为经济困 难者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并非一般的当事人, 经济困难者一般处于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 2.提供法律援助的无偿性. 2.提供法律援助的无偿性. 3.提供法律援助行为内容的特定性.律师,公证 3.提供法律援助行为内容的特定性.律师,公证 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等是法律援助的主体,他 们是具备一定条件的法律专业人员,一般都熟悉 或精通法律,具备一定的法律服务经验和技能, 他们为法律援助对象代理诉讼,担任辩护人,解 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提供公证帮助等, 他们行为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性,这是法 律援助与医务行为,作家行为,工程技术人员行 为等等的重要区别.
三,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制度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大体经历了三个不 同的历史时期. 1.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孕育阶段 1.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孕育阶段 (1950~1978年 (1950~1978年). 2.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初步形成阶段(1979~1994 2.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初步形成阶段(1979~1994 年). 3.法律援助制度全面建立阶段(1994年至今). 3.法律援助制度全面建立阶段(1994年至今)
二战以后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的推动下发达国家进入了社会福利化时期民权运动对社会经济机会平等权利包括寻求法律保障机会平等权利的强调使得法律援助活动进一步向社会化发展加上经济长足地发展所创造的物质可能性法律援助逐渐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这就导致当代较为发展的法律援助应当是一种社会化的行为可称为作为福利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