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推动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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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推动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辛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4.26
•【字号】辛政发〔2018〕8号
•【施行日期】2018.04.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推动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辛政发〔201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辛集市推动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辛集市推动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鼓励、支持、引导和推动我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加快企业上市步伐,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基本思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
自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实施“培育一批、改制一批、挂牌上市一批”的梯度推进战略,通过系统性服务和配套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推动更多企业挂牌上市,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我市经济实力。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计划。
积极实施上市培育行动,通过三年努力,着力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上市发展。
到2020年底,力争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2家,“新三板”实现挂牌企业10家,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8家以上,建立20家以上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并围绕国家资本市场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年度计划
1.2018年,聘请专业证券公司,成立上市培育机构,全程辅导企业上市;初步建立不少于10家的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2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力争“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2家。
2.2019年,力争实现“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3家;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达到15家。
3.2020年,力争实现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7家,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3家;建立20家以上、较为完善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辅导,解除企业上市思想疑虑。
聘请专业机构,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宣传和普及上市基础知识,引导企业学习资本市场、了解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扭转企业“不想上市”、“不愿上市”的观念,解决“不会上市”
的问题,增强企业上市积极性和主动性。
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每年举办3次以上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业务培训活动,邀请证监部门领导、业内专家和中介机构专业人士授课,帮助企业答疑解惑。
分批次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赴上交所、深交所或市内外优质上市公司学习观摩,让企业家和交易所专家面对面沟通交流,增强企业上市信心,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培育,建立企业上市后备梯队。
定期对全市企业开展摸底调查,筛选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业绩良好、成长性好、有上市意愿的优质企业,建立完善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对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淘汰一批、吸收一批。
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根据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和发展需要,推动各类企业到合适的板块挂牌上市,形成合理的企业上市发展梯队。
(三)分类指导,帮助企业上市精准施策。
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指导原则,合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积极构建梯次推进格局。
对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加强与上级证监部门和辅导中介机构沟通对接,及时解决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抓紧制作发行申报材料,安排好报会时间节点。
对已与中介机构正式签约并实质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指导企业抓紧与中介机构共同制定上市工作计划和股改方案,做好改制工作,对照发行上市要求梳理问题清单,针对各个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对初具上市条件的企业,指导企业搭建内部上市工作班子,帮助引荐优质中介机构,尽快启动上市工作计划。
充分发挥“新三板”等场外市场作为上市企业“孵化器”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引导企业做好产品研发、市场开拓、项目储备、财务管理等基础性工作,为下一步上市打好基础。
(四)优化服务,提升企业上市基础条件。
定期组织专业团队对拟上市企业逐家上门会诊,帮助出谋划策,避免企业走弯路。
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权证
过户、项目立项、用地保障、安全消防、工商登记、税务、环保、社保等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企业实际需要主动上门指导,指定专人牵头对接,做到监管到位、指导到位、扶持到位,快速帮助企业办理各类审批事项、出具各种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缩短企业改制上市时间,节约企业改制上市成本。
对拟上市企业并购现有企业、扩大再生产、实施兼并重组等所涉及的土地、厂房、车辆等过户费和工商登记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可视情况予以减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辛集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政府办、金融办、发改、工信、科技、财政、商务、国税、地税、市场监管、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统计、安监、电力、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定期召开联席会,研究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为推动企业上市做出决策部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和专业证券公司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推动企业上市的日常工作,定期开展企业上市调研摸底,研究推进企业上市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的政策建议。
(二)落实奖励政策。
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上市的企业,奖励300万元;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150万元;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奖励20万元。
奖励资金根据企业上市进程,企业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分期分批给予拨付。
凡在主板、中小板上市的企业,按照企业补交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的50%,用于支持企业技改和新产品研发;凡在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企业,按照企业补交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的30%,用于支持企业技改和新产品研发。
支持我市有实力的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对通过借壳上市将外地上市公司迁至我市的企业,视同首发上
市,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对转入高层次板块的企业,按照新转入市场奖励标准补偿差额。
以上奖励政策与原定政策不符的以此文制定的奖励政策为准。
(三)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在向国家、省有关部门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国债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时,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后备上市企业。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期间如有重大政策变化再做完善;具体事宜由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辛集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辛集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王现坤市长
副组长:郭卫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牛军波副市长
李胜法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刘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耿彦亮市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玉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韩志强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铜锁市科技局局长
姚卜峰市商务局局长
申玉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江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兴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裴学良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樊国文市国税局局长
高永强市地税局局长
辛彦卜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赵根潮市统计局局长
张朝锋国网辛集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任广青市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玉刚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