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CT04定义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ECT04定义
利用
? 资源评估
? 过程/资源选择? 资源运用
? 革新推广
? 制度化
?
创建
? 学习环境创设? 教学问题分析? 教学方案设计? 教学决策评估? 教学方案实施
管理
? 项目管理
? 授递系统管理? 人员/信息管理? 项目评估
? 领导力建设
?
技术性的
学习过程与
学习资源
2004年6月,AECT对教育技术定义作了进一步修订,提出以下草案,修改后的定义表述初稿是:“Educational Technology is the study and ethical practice of facilitating learning and improving performance by creating, using, and managing appropriate technological processes and resources.”即教育技术是通过创建、利用、管理适当的技术过程和资源以促进学习与改进绩效的研究和合乎伦理道德的实践。

05定义的新的内容框架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下面是关于AECT教育技术04定义的一篇文章,供大家参考(来自:东行记jiahou’s blog)
AECT2005教育技术定义引发的批判性思考
黎加厚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技术系上海200234)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内关于AECT2005年教育技术定义的研究和
讨论情况,以及学习和研究AECT2004年教育技术定义得到的启示。

【关键词】教育技术、定义、AECT、2005
一、AECT2004教育技术定义在国内的传播
2004年暑假,“长春2004-教育技术国际论坛”在吉林大学举行。

来自美国、俄罗斯、日本、马里、贝宁、新加坡、香港七个国家和地区的11名专家学者和来自国内24个省、市、自治区的280名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共400余人济济一堂。

人们兴奋地讨论着当前教育技术发展的热点问题。

我因另有会议,没有能够参加这次会议。

会后,会务组很快就把李克东教授在大会上作的总结报告发给了各位专家。

从李老师的ppt报告中,我了解了这次会议上许多老师所作的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感到收获较大。

9月开学后,北京地区教育技术专业研究生联谊会和上海地区教育技术专业研究生联谊会组织的“e-lerineng”大讲堂活动组织了一期主题讨论,让我与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的汪琼老师进行越洋对话,全国各地的教育技术专业的研究生一起参与网上语音论坛,[1]讨论教育技术与教师教育问题,当时,汪琼老师正在美国哈佛大学访学。

这是一场十分有趣的远程学习实验。

晚上9点过,正当我们饶有兴趣地讨论美国英特尔公司在全世界开展的“英特尔未来教育”教师信息技术培训项目在中国的发展的时候,我注意到,计算机屏幕上出现了温州大学的王佑镁老师在语音论坛的写字板上打出的一段文字,介绍美国AECT定义与术语委员会主席巴巴拉•西尔斯教授(Barbara•Seels)在长春会议上首次提出了AECT2004年关于教育技术的新定义。

立刻,有不少同学询问关于AECT2004定义的情况。

这之前,我从未听说过AECT2004定义,但是,我知道AECT94定义在中国已经讨论了近十年,被许多教育技术教科书反复引用,人们将该定义作为教育技术领域的基础定义,作为讲授教育技术的出发点,奉为经典。

如果真有一个新的2004年定义,那肯定是一个重大事件,会影响我们国家教育技术的发展思路。

第二天,我立即上网查找该定义的原文。

很快,在美国印第安纳大学(Indiana University)(/)教学系统技术系(Instructional Systems Technology)的校园网上,找到了M.莫能达副教授(Michael•Molenda)为研究生提供的论文选读栏目中有该定义的原文,(/~molpage/publications.html)这是由Molenda领导的项目小组起草的名为“AECT Definition and Terminology Committee document #MM4.0”的pdf文件。

我立即组织研究生学习和研究该文件。

[2]
很快,我注意到,从北京大学高利民教授组织研究生学习讨论,(/blogbus/blog/?blogid=35402?)到西部地区贵州师范大学教育技术系的网站上http://210.40.67.187/,从《电化教育研究》编辑部到各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班的讨论会中,人们都十分关心美国AECT协会(美国教育技术与传播协会)对教育技术的2004年新定义。

纷纷展开了对AECT2004定义的学习、研究和讨论。

9月初,我们到/上搜索"AECT2004新定义",仅有2篇,那是我们的“飞鱼”同学放在“东行记”上的报道。

/user/zhj/archives/001830.html
一个月后,再到/上搜索"AECT2004新定义",已经多达254篇。

还有一些网站提供“AECT官方文件”的下载。

这表明,"AECT2004新定义"的说法已经在国内教育技术领域流行起来。

二、质疑AECT2004教育技术定义
刚好,我这一学期给一年级研究生讲授《教育技术学原理》课程,这门课程的第一步就要向同学们较少和讨论教育技术学的定义。

我把Molenda的文件打印成讲义发给研究生学习,大家逐字逐句对定义的
原文进行了翻译和讨论。

同时,我邀请了我校正在华东师范大学攻读教育技术学博士学位的陈向东老师参加讨论。

一个星期后,陈向东老师给我打电话,提出了他的几个疑问:
1、他自认在网络上搜寻资料是高手,但是,却没有找到AECT2004定义的原文,在AECT协会的网站上也没有找到该定义的原文。

()。

他认为,制定AECT教育技术定义是一个大事情。

在该协会的网站上应该有相关的报道。

况且,AECT在2004年10月要召开国际大会,不能不宣传这件事情,但是,在网站上却没有任何消息。

陈老师提出一个疑问:你们所翻译的Michael•Molenda等人起草的《AECT Definition and Terminology Committee document #MM4.0》文件,是否是AECT协会术语与定义委员会的最终文件?还是一个草稿?或是某个专家的个人研究?
2、为什么在今年10月20日美国芝加哥举行的AECT国际会议上没有关于AECT2004定义的报道?作为AECT协会这样重大的活动,不可能在协会一年一度的国际会议上没有任何反应。

你可以通过AECT的网站去证实。

3、暑假期间在长春召开了“长春2004—教育技术国际论坛”会议上,巴巴拉•西尔斯(Barbara•Seels)是怎样介绍AECT2004定义的?巴
巴拉•西尔斯在1994年起草AECT94教育技术定义时,担任AECT 术语与定义委员会主席,现在时间已经过去10年,她现在是否还是AECT关于教育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的起草人?也就是说,巴巴拉•西尔斯的身份不太清楚。

4、既然大家把AECT新的定义称为2004定义,那么,该定义的发表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十分感谢陈老师的CT精神(批判性思维精神)!于是,我和我的同学们开始了关于AECT2004定义真伪与准确性的研究与讨论……
为了弄清楚这些疑问,我立即展开了咨询。

首先,与北京师范大学彭绍东博士联系,了解他的论文研究情况。

[3]证实了陈老师的疑问对那些参加长春会议的人们都不清楚。

我想到,最好的途径是直接向文件的起草人美国印第安纳大学Molenda本人了解。

于是,我就通过网络,在Molenda教授的个人主页上,给Molenda写信,向他咨询。

很快,Molenda给我回信,经过与Michael•Molenda先生的多次联系和协商,我们终于弄清楚了:Michael•Molenda先生的《AECT Definition and Terminology Committee document #MM4.0》这份长达23页的文件,是AECT的一个项目小组为AECT协会修改教育技术定义而起草的文件的第一章,文件名#MM4.0的意思是指Molenda
的名字的缩写,我们所看到的是该文件的4.0修改版。

Molenda在这一章全面论述了教育技术的新定义。

AECT协会将于2005年5月正式发表新的教育技术定义,所以,新定义准确地说应该是AECT2005定义。

全部文件将提交2004年10月20日在美国芝加哥举行的AECT 国际会议上讨论。

并将根据会议上的讨论继续修改。

同时,Michael•Molenda先生希望我们大家都来参加有关教育技术定义的讨论,如果你对AECT2005定义有自己的创见,可以用英文或直接用中文发表你的见解,你可以使用回复把你的文章放在我们的“东行记”Blog网站上(),让更多的老师和同学参与讨论,Michael•Molenda先生的中国留学生可以帮助他在“东行记”上看到你的建议和观点,这将是一场十分有趣的全球化的讨论。

但是,我仍然不清楚前面所说的巴巴拉•西尔斯的身份,于是,我又再次给Michael•Molenda先生写信,询问该文件的作者情况。

很快,收到了Michael•Molenda先生的回信。

他在信中说明了:“巴巴拉•西尔斯教授在1990年-1997年期间担任AECT术语与定义委员会主席,她与Rita Richey教授一起起草了AECT94定义。

2002年后,AECT 术语与定义委员会主席由Al Januszewski教授担任主席,目前的定义的起草工作就是在Al Januszewski教授领导下进行的。

现在,巴巴拉•西尔斯教授不是AECT术语与定义委员会成员,也没有参加新定义的写作工作。


芝加哥会议后,Michael•Molenda先生来信告诉我,在今年10月20日美国芝加哥举行的AECT国际会议上,大家深入讨论了该定义的每一个基本概念的解释。

这个定义的基本语句已经为该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认同,如果要改动任何一个词语,都需要得到全体成员的同意,也就是说,该定义的基本内容已经确定。

起草小组已经进入关于定义的每一个章节的文章撰写进程中,争取赶在2005年5月正式发表。

三、AECT2005教育技术定义的翻译
在上海师范大学,学习和讨论AECT2005定义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头脑风暴的日子,师生们对定义的每一个词进行了反复推敲,对AECT05定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把新定义初步翻译成:
教育技术是通过创造、使用、管理适当的技术性的过程和资源,以促进学习和提高绩效的研究与符合伦理道德的实践。

[4]
该定义的原文来自在Michael•Molenda等人起草的《AECT Definition and Terminology Committee document #MM4.0》中,Michael•Molenda把教育技术界定为:
Educational technology is the study and ethical practice of
facilitating learning and improving performance by creating, using, and managing appropriate technological processes and esources.
很快,华南师范大学的焦建利老师把自己对定义全文的翻译放在了网上:http://61.144.23.75/ret/bbs/dispbbs.asp?boardID=2&ID=960
焦建利老师对2005定义的翻译是:
“教育技术是指通过创建、运用和管理适当的技术过程和资源来促进学习和提升绩效的研究和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实践。

”[5]
到了2004年底,国内许多师范大学的同学都把定义的全文翻译出了。

在这些翻译的中,《电化教育研究》杂志12期发表了北京师范大学刘志波博士翻译的全文:
“教育技术是通过创设、使用、管理合适的技术性的过程和资源,以便利学习和提高绩效为目的的合乎职业道德规范的研究和实践。

”[6]
在我们的讨论中,大家发现,AECT2005定义在1994年定义的基础上,做出了许多新的发展和变化。

人们十分熟悉的AECT1994年定义是这样的:
“教学技术是为了促进学习,对有关的过程和资源进行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与实践。

”(AECT1994)
该定义的英文原文如下:Instructional Technology is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design, development, utilization, 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 of processes and resources for learning.
94定义发表在由巴巴拉·西尔斯和丽塔·里奇(Rita Richey)总结的《教学技术:领域的定义和范畴》一书中,这本书的中译本已经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7]
05定义把94定义的提法,“教学技术”改为“教育技术”,将教育技术的五个领域合并为三个领域,新定义强调的几个主要的关键词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带给我们诸多启示:
“创造”,创造指的是在各种不同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环境中,创建学习情境所涉及到的研究、理论和实践。

创造可以包括一系列活动,具体根据使用的设计方法而定。

设计方法可以由不同的习惯衍化而来:包括审美的、科学的、工程的、心理的、程序的、系统的。

每一种都可以用来为有效的学习创造必要的材料和条件。

例如,系统方法要求这样一个过程:分析教学问题,设计和开发一个
解决方案,在每个步骤过程中进行评价并作相应修改,然后实施解决方案。

在过程中的的评价和修正活动称之为形成性评价,而在项目的最后对结果的评价称之为总结性评价。

不同的阶段所提出的评价问题是不同的。

在前端分析阶段,问题是:是否存在一个绩效问题,是否需要用教学来解决这个问题?在学习者分析阶段,问题是:学习者的特征是什么?在任务分析阶段,问题是:学习者需要掌握什么技能?在设计阶段,问题是:学习目标是什么?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这个目标?教学材料是否体现了信息设计的原则?在开发阶段,问题是:这个设计原型是否能引导学习者通向最终的目标?在实施阶段,问题是:是否使用了新的解决方案?是否使用得恰当?对最初的问题产生了什么影响?
“使用”,这一要素是指将学习者带入学习环境,接触学习资源所涉及的理论和实践。

正因为如此,这是一个中心活动。

活动从选择合适的过程和资源(或称之为方法和材料)开始,无论这选择来自于学习者还是教师。

明智的选择必需基于对材料的评价,即判断现有的资源是否适合对象和目的。

通常在一个教师的指导下,经过一些步骤,学习者在某个环境中接触学习材料。

这样的设计和操作过程可以称之为利用(utilization)。

如果资源中涉及不熟悉的媒体类型或方法,需要事先对其可用性进行测试。

当前,人们努力促使教师考虑教学革新,推广革新。

这种传播的过程
也视为另一种阶段的使用。

当教师将新的资源与课程计划结合起来时,这就称之为整合(integration)。

当这种整合大规模发生,并与革新组织结构相结合时,则称之为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

“管理”,教育技术领域工作者最早的职责之一就是管理。

在早年,管理的形式就是指导视听中心的操作。

当媒体的制作和教学开发过程变得日益复杂化和大规模时,工作人员还必需掌握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技能。

当开发基于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远程教育项目时,教育技术人员又参与了传输系统管理(delivery system management)。

所有的这些管理功能都是人事管理和信息管理的子功能。

所谓人事管理和信息管理,指的是组织工作人员,设计和控制管理过程或组织中的信息存储和处理。

周到的管理同样要求进行项目评价。

在系统方法中,要求采用质量控制措施,以监督结果,采用质量保证措施,使管理过程不断得到优化。

定义特别阐明了为什么不再把“评价”作为一个专门的领域,因为定义提到的教育技术概念中的三个主要功能——创造、使用和管理,可以被视为三种独立的活动,由不同的人士在不同的时间中各自进行。

它们也可被视为一个大的教学开发过程中的不同阶段。

从系统方法论来看,每个阶段都伴随着评价的过程,实现对每个阶段的过程进行监督,并采取纠正性措施,这正是系统方法的重要特征。

新的定义特别强调了“提高绩效”与“符合伦理道德”,这是对94定义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定义指出:
“绩效”,在定义中,绩效指的是学习者的能力及其在新环境中的迁移能力。

从历史上看,教育技术始终特别注重于结果,可以程序教学为例,这是第一个冠以教育技术名称的教学过程。

程序教学以用户在教学后完成“最终目标”的程度进行评价。

最终目标以精确的条件进行陈述,然后训练学习者,并根据学习者在这种条件中的表现情况进行评价。

“提高绩效”同样强化了学习的新的含义:不仅是静态的知识,而是应用的能力。

这段定义也反映了美国人对绩效的理解,不仅仅指学习成绩,更重视学习者的能力及其在新环境中的迁移能力。

“符合伦理道德”,新定义强调指出,长久以来,教育技术一直坚持符合伦理道德的立场,并有一系列道德规范实践要求。

AECT道德规范委员会通过提供一些可供讨论和理解的个案实例,积极地建立该领域的道德规范标准。

事实上,针对社会上最近对于媒体和知识产权的使用道德规范的强调。

该委员会已对教育技术领域的要求做了说明。

教育技术领域对伦理道德的关注正在日益增强。

伦理道德并不仅仅只是一些“规定和要求”,它是行为实践的基础。

事实上,与其说符合伦理道德的实践是一系列的要求、界定和新的规则,还不如说它是一种工作的方法或构想。

我们的定义将符合伦理道德的实践视为本专业
成功的核心,如果缺乏伦理道德的考虑,教育技术是不可能成功的。

新的定义对伦理道德的的理解不仅仅是知识产权、版权意识等,更重视社会责任感。

定义一再强调,从批判性的视角而言,教育技术的专业人士必需质问自己的实践活动,对自身在恰当的、符合伦理道德应用方面加以关注。

从批判性的视角而言,我们无论是对那些最基本的概念,如传统的系统方法的和教学技术的效力,或是对那些强势的理论,如设计和开发技术方案等,都要加以质问。

采取一种后现代主义的姿态可以推动教育技术工作者在实践中考虑学习者、学习环境和社会对“好”的需求。

考虑应当包括谁、向谁授权以及谁拥有权威是设计和开发学习方案中的新问题,但是一种注重伦理道德的立场认为,教育技术工作者除了考虑那些传统的有效性和效率的概念之外,必需坚持对自己的实践行为提出质问。

AECT道德准则包括了“旨在帮助其个体成员和集体都保持一种高水平的专业行为”(Welliver, 2001)的原则。

AECT道德准则分为三个部分:对个体的承诺,如对获取研究材料的途径的保护,努力保护专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对社会的承诺,如对于教育问题提出真实的公众声明,从事公正、平等专业实践活动;和对行业的承诺,如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发表的著作和观点给予准确的评价。

在三个原则领域中,每个都列出了一系列的承诺,来帮助教育技术专业人士知晓应采取的恰当行为,不管他们的背景和职务如何,都应如此。

这为那些
研究者、教授、顾问、设计师和学习资源主管提供了需要考虑的事项,举例而言,来帮助他们形成自己的专业行为和符合伦理道德的操作方式。

四、对AECT2005定义的批判性思维
2004年12月12日,中国教育技术协会2004年年会在福建厦门召开。

应协会的邀请,我在会议上作了《AECT2005教育技术定义与启示》报告。

那天,大会报告厅济济一堂,一位老师告诉我,关于AECT2005教育技术的定义,华南师大电教系的二位研究生与美国AECT1977年定义的主席伊利进行联系和交流,伊利对05定义有不同的看法,认为05定义是对94定义的倒退。

当时我想,关于AECT05定义的研究,我们主要的目的是通过讨论的过程,促进我们对教育技术的反思和研究,促进中国人自己对这一领域的认识。

在会上,我很想找华南师大的这位研究生同学请教,可是,因为人多,一时没有找到这位同学。

2005年元旦,我十分高兴地收到华南师大郑旭东和孟红娟同学的电子邮件和他们撰写的研究AECT定义的文章。

二位同学主动与美国的两位学者:一位是AECT2005定义的作者莫伦达(Michael
Molenda)博士,另一位是雪城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荣誉教授伊利(Donald Ely)博士进行了交流。

伊利曾任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主席,主持定义与术语委员会数十年之久,一生致力于教育技术领域的界定工作,被认为是对教育技术领域界定影响最大的人之一[[i][i]]。

值得提及的是,伊利曾是莫伦达博士论文的指导教师,二人有师生之谊,至今仍保持着亲密的合作关系。

郑旭东和孟红娟同学根据与莫伦达(Michael Molenda)和伊利的交流,撰写了自己对AECT2005定义的分析和批判的文章,带给我们新的批判性思路和启示。

郑旭东和孟红娟同学介绍,与1994定义所使用的“理论”(theory)相比,新定义使用的“研究”(study)一词把基于直觉与经验的批判性反思作为一种重要研究方法的同时,也消解了教育技术作为一个专门研究领域致力于理论创建的努力,不利于教育技术的学科建设。

伊利认为以“研究”(study)取代“理论”(theory)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育技术含义的游移不定,对澄清领域内的一些问题并没有任何帮助。

伊利指出,新的定义是“目光狭隘与主观武断的(narrowed and opinionated)”,“由于其仅强调了教育技术的应用性质,而没有象AECT1994定义那样勾画出教育技术领域的基本构成,整个定义根本就不是一个定义。

(The entire "definition" is not a definition at all since it refers only to the applications of the study and not to the basic elements of the field as elaborated in the 1994 AECT
definition. )。


郑旭东和孟红娟同学分析指出,由于2005定义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处理好专业化与通俗化二者之间的关系。

定义与术语委员会试图让一个定义同时承担起专业沟通与公众宣传两种责任无疑是不明智的。

2005定义为了满足其公众宣传的使命,以一种平实的方式界定了这一定义,然而这却实实在在地牺牲了其专业价值。

对我国来讲,AECT 定义影响最大的不是社会公众,而是专业人士。

1994定义如此,相信2005定义也必如此。

如果说1994定义的初衷在于为业内人士的沟通提供一个共同的概念框架;那么,2005定义则志于让社会公众了解教育技术。

对此,我们在引进2005新定义时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

他们进一步指出,2005定义在“实践”(practice)之前加入了“合乎道德的”(ethical)的这一限定词,这突出体现了定义的作者们对行业伦理规范的强调与重视,彰显了对人的尊重,也体现了教育技术这一领域在不断走向成熟。

然而,把伦理问题纳入定义则是值得商榷的。

伊利认为,“合乎道德的”(ethical)这一术语具有特殊意义,不能用来修饰实践。

然而,莫伦达则认为,如果对作为一个“概念”存在的教育技术进行界定,使用“合乎道德的”一词是不适当的,然而若对作为一个“领域”而存在的教育技术进行界定,纳入伦理问题则无疑是必要的;并且,他进一步解释说,这是AECT的一个具有官方性质的定义,从其现实性上考虑,定义与术语委员会希望把伦理问
题纳入定义之中,这是一个政治决策。

他们还认为,新定义的作者使用“技术的”(technological)这一形容词限定了作为教育技术研究对象的过程和资源,突出了教育技术的学科特点,把教育技术的研究对象与教育学、教学论、课程论等等区别开,但同时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此外,从术语定义的角度来看,使用“技术”来界定“教育技术”容易陷入“循环定义”的泥淖。

伊利认为,作为定义的一个成分,“技术”一词不应该被用来修饰定义中其它部分。

技术一个非常重要的要素,但并非排它性的,因此不能用来限定过程与资源。

甚至莫伦达本人也承认使用“技术”来界定“教育技术”并不十分恰当。

[8]
我同时注意到,在《中国电化教育》杂志2004年第五期,有几位作者都对AECT94定义对我国的某些负面影响提出了自己的批判性思考。

[9][10]
然而,给我印象很深的批判性思维是一位北京师范大学的同学在自己名为“革故鼎新”的Blg上的思考:
“譬如,教育技术定义,我们一直在跟着美国走,这么多年了,我们的教育技术专家和学者就是提不出我们自己公认的教育技术定义!难道是你们的水平不够?或许是现成的思想直接拿来用能节约自己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