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资本弱化与外资避税]资本弱化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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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资本弱化与外资避税]资本弱化避税一。

资本弱化及其避税的操作
资本弱化( Thin-Capitalization ),又称资本隐蔽、股份隐蔽或利润抽取,是指公司投资者为了达到避税或其余目的,在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
上,降低股本的比重,提升欠债的比重,以贷款方式代替募股方式进行的融资。

资本弱化的特色是公司注册资本与欠债的比率不合理,注册资本太少,即资本构造弱化,知足不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本金的基本要求;借入资本过多,财务杠杆较高。

依据经合组织解说,公司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率应为1:1,当权益资本小于债务资本时,即为资本弱化。

公司特别是跨国关系公司进行跨国融资,经过高欠债、低股本,使资本弱化,进而增添利息支出减少应税所得。

隐含的股权资本能够表现为不同的形式。

假如债权人能够把给公司的借钱转变成股份或使借钱利润取决于公司赚取的利润,这就很难判断此次融资行为是股权融资仍是借钱融资。

这类形式我们一般可称之为混淆融资(HypidFinancing ),它可能是隐含的股权资本化行为出现的标记,说明跨国公司的借钱其实是知足其长久期的资本需求。

假如公司将借钱按必定的比率分派给公司的股东,那么公司就会出现一个不可比率的借钱和股权间的比率。

上述这些现象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隐含的股权,是公司资本弱化的一种形式。

在国内,利用资本弱化避税的特色是经过关系公司之间的资本融通转移利润。

主假如公司将资本无偿借给关系公司使用。

如一家合资房地产企
业将几乎等同于外方出资额的款项无偿借给外方使用,实质是一种变相的抽
资行为。

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分别在世界各地,母公司能够利用关系公
司内部贷款的方式减少整个公司公司的税负。

宝洁中国曾发生一同很惊动的
疑似“资本弱化避税”的事例。

20XX 年,广州市国税局对宝洁公司
所波及的境内巨额免息融资税款进行了检查,调增应补公司所得税8149万元。

宝洁中国曾向当地银行借入一笔巨额贷款,在免息贷给旗下几家子
公司使用。

这样,利息的扣除所有表此刻母公司,有益用资本弱化转移利
润之嫌。

因为波及“成本或花费转移避税法”的范围,税务部门对于宝洁运
用资本弱化手段进行了反避税调整。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公然资料上并没
有明确的“非法”一说。

可见,我国税制的不完美给深谙避税技巧的外资企业留下了运作空间。

除上述外,外资公司还可充足利用中方融资能力有限,从境外关系公
司借入高息贷款。

因为外资公司常常不肯采纳权益资本形式与中方合资,
而是以流动资本不足为借口,充足利用其境外的关系公司贷款给公司,并
且这类贷款利息要大大高于正常金融机构贷款利息,这样,外资公司境外
关系公司可从中方合资公司获取高额的贷款利息,合资公司经营中的风险
大多半转嫁到合资两方中的中方身上,外商坐收渔利,只赚不亏,并且中
方的合资公司可进行应纳税所得税额扣除,减少应纳所得税。

比如,建立
于 1993 年末的某服饰公司注册资本 150 万美元,生产服饰 90%以上销售给境外的关系公司, 1994-1998 年关系交易额 3.5 亿元,截止 1999 年
底,公司累计损失 2400 万元。

该公司投资额较小而损失严重,国税部门
将其列入要点审计检核对象,依据该公司供给的有关资料剖析,其正常生
产经营所需投资总数应为600 万美元,而该公司实质投资额仅150 万美元,不足部分经过境外关系公司融资获得,其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率
为 1:3,远远超出1:1 的行业比率。

经核实,该公司1996 年至 1999 年度融资利率在7.15%至 23.05%之间,远远高出同期独立公司融资利率
4.93%至 6.16%的幅度,存在以资本弱化方式向境外转移利润避税的嫌疑。

经过测算,会计税前利息列支额=[450* ( 7.15%+23.05%)/2]*4 年 =271.8万美元,按现行税法,税前利息可列支额=[450* ( 4.935%+6.16%) /2]*4
年=99.81 万美元,调增应税所得额=171.99 万美元。

假定我国设定该行业的安全港比率为 1: 1,则调增应税所得额 =[150* ( 7.15%+23.05%)/2]*4年+[300* ( 7.15%+23.05%) /2-300* ( 4.935%+6.16%)/2]*4 年
=90.6+114.66=205.26万美元。

按现行税法, 4 年约共有 [205.26-
117.99]*30%=9.981 万美元约 70 万人民币的税款流失。

二。

国内外有关资本弱化避税研究获得的成就
1.非居民股东采纳资本弱化举措的目的
AndrewM.C.Smith (1995)以为在居民公司将要破产的状况下,因为
居民公司与非居民股东之间存在的特别的关系关系,破产清理以前,非居
民股东的债权更有可能获取居民公司的预先优先清账,进而不计入破产债
权,减少跨国公司的损失。

王逸( 20XX 年)以为居民公司遭受经营风险时,股权资本及其股
息,要与公司风险共存,而债务资本则“旱涝保收”,不论公司能否遭受经营风险,债务本息均由居民公司保证清账,投资者的利益不会遇到伤害。

所以,居民公司一般只愿意投入较少的股权资本,而利用与非居民股东
(母子公司关系或子子公司关系)的关系关系,从后者那边获取许多的债
务资本。

即便公司经营不善,股权资本负担的损失相对于所有资本毕竟是
小部分。

AbadanJasmonandDr.JnnaidM.Shaikh ( 20XX 年)以为即便不可以优先
偿还债务,非居民股东也能够同其余一般债权人同样,参加破产财富的受
偿,进而使股东分享一般债权人对破产财富的权益。

此外,投资采纳股权
的形式时,居民公司管理层如决定不在税后分派股息的话,非居民股东当
年就不可以获取投资回报(前提是非居民股东不停对控股)。

因为,管理层可能希望保存最多的公司利润用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如再投资以公司的
业绩来显现自己的成就;其余股东也可能以公司优秀的报表来提升公司股
票价值。

可是假如股权换成公司债务,状况就不同样了,因为债务不得不
还,并且管理层也不肯意公司背负好多的到期未偿还债务。

自然,资本弱化对于非居民股东来说并不是一本万利,也有必定的悲观
作用。

杨宇光、姜能之( 1998)以为资本弱化自己就是要求放弃资本的股
权职能去谋求债权职能,这样非居民股东就一定忍耐控制权旁落的难过。

此外,居民公司营运状况好、投资回报高的状况下,作为债权人不如作为股东
的利润丰厚。

2.对资本弱化的拘束
RobertA.Green ( 1993)以为跨国公司将收入在不同税收辖区内转移
的方式之一就是战略性的利用债务融资。

因为利息支出往常能够作为成本
扣除所以假如一国母公司向他国子公司供给贷款,应税收入就能够以利息
的形式从子公司转移到母公司。

固然“独立核算订价原则”能够被用来调整
公司之间独立核算贷款利息确实定,但希望合用该原则以解决跨国公司之间
利用融资工具躲避纳税义务时,该原则拥有必定的限制性。

为合用独立核算
标准来抵制利用融资工具避税,税务机关一定以非关系公司之间不会依此借
钱条件互相之间供给信贷为由,将公司间债权关系从头定性为股权关系(或
否认可就该债务的利息支出予以扣除)。

碰到第三方贷款时,困难更大。


务机关一定以假如贷款人和借钱人不是跨国公司关系公司,贷款人不会在相
像的贷款条件基础上向独立公司供给贷款为由,对第三方贷款进行从头定性。

刘晓红、马骏( 20XX 年)指出关系公司间业务来往凡不按独立核算
公司原则、成心提升利率、多列利息、转移利润的,税务机关赐予合理调
整,对债务超出规定标准比率而支付的利息在计征公司所得税时,不予扣
除以除去资本弱化带来的避税结果。

3.与资本弱化有关的法律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1977 年公布的《对于所得和财富防止
两重收税的协议范本》(简称 OECD 范本)和 1980 年《结合国对于发达
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防止两重收税的协议范本》(简称《结合国范本》)是国际税收领域的两个主要法律文本,是各国谈签国际税收协准时的主要基
础,在范本中倡导采纳两种方法应付资本弱化:(1)正常交易方法。

在确定贷款或募股资本的特色时,要看关系方的贷款条件能否与非关系方的贷
款条件同样;假如不同,则关系方的贷款可能被视为隐蔽的募股,要按有
关法例对利息收税。

(2)固定比率方法(设置安全港)。

假如公司资本结构比率超出特定的债务权益率,则超出的利息不同意税前扣除,并对超出
的利息视同股息收税。

上述两种方法对公司借钱超出规定标准所支付的利
息,均不得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OECD 在 1992 年对范本从头解说了针对
资本弱化合用的“转移订价”规则与反鄙视规则之间的关系,并申明反鄙视规则其实不阻挡借方国家,依据其国内法对于切合转移订价规则条款的借钱
合用本国的资本弱化规定。

这也在必定程度上反应了现行资本弱化规则适
用的限制性。

20XX 年, OECD 宣布了其最新税收协议范本条则和“说明”,新范本在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等多处说明中,对
解决资本弱化问题的方法提出很多有价值的建议,以求从不同角度综合解
决。

很多发达国家都采纳了特别的反避税规定,美国早在1976 年就拟订了资本弱化税制(IRC 第 385 条),1989 年增添 163 条 J 条款后更为完
善,后来,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也接踵引入和制定
了这一税制,日本于1992 年税制改革时,正式引入了资本弱化税制。


各国有关这方面的立法原则、立法方式、立法内容有较大的差别。

资本弱
化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资本构造不合理;二是资本金的实质减少,
因此防备资本弱化,主要在于资本金的管理制度。

当前在实践中澳大利
亚、加拿大、新西兰、美国等大多半发达国家采纳固定比率法,英国等少
数发达国家采纳正常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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