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开展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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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开展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方

根据区委《中共某区委办公室印发<某区开展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某镇开展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核心要求
驻点联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做到面对面联系;坚持联系群众全覆盖,与每个村(社区)及每户群众(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员)、驻村(社区)各类单位都要联系;坚持联系群众常态化,固定联系人员、时间、地点;坚持联系群众制度化,建立运作、登记、评价机制,保证联系工作规范有序。

重点是准确把握“四个核心要求”:即最直接、全覆盖、常态化和制度化。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机制
(一)参加驻点联系的人员。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每人直接联系X个村(社区)。

结合我镇的驻村工作安排,每个村(社区)都安排1个成员相对固定的驻点团队,由镇驻村领导牵头负责,成员包括区直有关单位设在镇的直属机构和镇机关、所属局(站所)等部门负责同志或党员干部,辖区内市、区、镇三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各村(社区)民情联络员、大学生村官等,组成辅助团队,配合驻点团队做好服务联络等各项工作。

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的镇机关公务员为驻点团队联络
员,主要负责工作公告的发布、群众意见台账的整理、上报以及处理结果的公示工作;各村(社区)的组织委员为辅助团队联络员,主要负责与驻点团队的衔接沟通,协助驻点团队联络员落实各项工作。

(二)驻点联系的主要任务。

以“一月一主题”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帮助群众领会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精神,宣传法律法规,讲解为民便民政策,指导、引导村(社区)和群众开展工作。

全面掌握所驻村(社区)群众的基本情况和生产生活信息。

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沟通思想,增进理解,形成和谐融洽的党群干群关系。

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评估、早化解。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报请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

不能过多过杂附加其他任务,包办代替职能部门职责。

(三)驻点联系工作方式。

紧密联系实际,采取灵活多样、亲切务实的方式联系群众。

不能以过往的联系制度等同和取代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镇领导干部及驻点团队成员要当面接待群众,确保反映情况的群众全部受到接待;要分片走访群众,确保每年每户村(居)民、个体工商户和每个驻村(社区)单位、企业至少走访1遍,五保户、低保户和优抚对象每月至少走访1次,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员应尽力联系,涉及征地、拆迁、信访等重点对象驻点团队主要领导必须定期走访;发生重大灾害或群众遇到重大困难等情况时上门慰问;出台重要政策和部署重要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询群众意见。

(四)驻点联系时间和地点。

(五)驻点联系管理措施。

根据区上统一制定的联系工作流程、要求、工作公告和联系卡,各驻点团队要做好驻点联系工作公告,通过发放联系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争取群众支持。

每个驻点团队成员都要记好驻点日志,并注重做好图片、视像资料的收集,准确记录每次驻点联系工作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户的具体情况。

建立问题台账,汇总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按程序作出处理。

其中,属于村(社区)职责范围的问题由村(社区)研究解决;属于镇职责范围的问题由镇研究解决;需报请区级及以上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按照《关于完善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的意见》的规定,通过镇级党代表工作室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办理系统交办。

问题处理结果要定期通过村(社区)公开栏等途径向群众反馈。

三、强化领导责任
镇领导干部驻点联系工作列入某镇的“书记项目”,要把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作为大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驻点联系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

镇委书记是驻点联系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总、率先垂范,带头联系重点村、矛盾突出村。

其他班子成员、科级干部要发挥在团队中的带头作用,对所牵头团队的组织工作和工作效果负责;团队其他成员要发挥所在部门和岗位的职能作用,积极联系和服务群众。

镇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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