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山东莒南农商银行变更持股总额5%以上10%以下股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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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山东莒南农商银行变更持股总额5%以上10%以下股东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10.29
•【字号】临银保监准〔2020〕285号
•【施行日期】2020.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
正文
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山东莒南农商银行变更持股总额5%
以上10%以下股东的批复
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变更持股5%以上10%以下股权的请示》(莒南农商银发〔2020〕494号)收悉。

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股你行合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股你行股金3613万股,参股后股金余额3613万股,占比5.42%。

二、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参股你行事宜。

同时,在人才、业务、管理等方面加强与你行的战略合作,促进你行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三、你行应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审查参股资金,确保参股资金必须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确保投资参股真实性。

此复。

临沂银保监分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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