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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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模版
一、关于部分费用解决方式
__%的部分,将从单位包干经费中予以解决。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包干办法
1. 行政单位分类管理方案:
第一类:五大机关,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设定为____元。
第二类:行政单位总人数少于____人(不含____人),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
第三类:行政单位人员总数在____人及以上(含____人),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
2. 县级公、检、法、司(含森林公安分局)经费安排办法:
依据编制内实有人数,遵循上级规定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具体为:县公安局年人均____元;检察院、法院年人均____元;县政法委年人均____元;司法局年人均____元。
3. 县级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分类:
第一类:享受人员在____人以下,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
第二类:享受人员在____人以上,年人均公用经费为____元。
第三类:针对全县中学教师、城区红旗、民小教师及东旺校区教师等,分别设定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____元、____元及____元。
炊事员不纳入此经费安排。
第四类:除上述单位及人员外,财政仅保障工资,不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4. 特定单位经费管理原则:
对于县级既有行政编制又有事业编制且具备一定“自我发展”能力的单位,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行政编制人员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事业编制人员则不安排相应经费。
5. 新增(或减少)人员经费调整规定:
年初包干时已确定公用经费的单位,包干后新增或减少的人员,其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将不作追加或削减。
四、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关键组成部分,需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纳入“综合财政预算”进行统一管理。
我县非税收入管理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即所有非税收入必须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统一上缴国库,严禁截留或私设小金库。
违反此规定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在未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前,非税收入管理仍依据《云南省预算外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并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对于教育系统等非税收入返还,需由用款单位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用途,并经财政审核、政府批准后,方可从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中返还。
所有经批准的非税收入,均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
五、罚没收入管理办法
罚款和没收财物作为国家行政处罚的重要手段,其收入构成各级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为强化财政收入管理、维护财政收支秩序、促进执法机关廉政建设,我县继续推行“罚缴分离”制度,并对部分单位采取“核定收入入库基数,超基数比例返还”的管理办法。
具体为:核定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分局等单位的罚没收入上缴基数,基数内
不予返还;超过基数部分,财政将按超基数的一定比例(____%)以业务经费形式在年终结算后安排给执法单位。
对于交警二中队等特殊单位,其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后,将通过预算支出另行安排用于工资等相关费用。
其他执收单位上缴的罚没收入,原则上不予返还,或在政府批准后从预算支出中适当安排。
如遇新的罚没收入管理规定出台,则按新规定执行。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模版(二)经费解决途径为从单位包干经费中划拨。
(二)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包干实施细则
1. 行政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策略:
第一类:五大机关,其年人均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标准设定为
____元。
第二类:针对行政单位总人数未达____人(不含)的情形,年人均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标准为____元。
第三类:行政单位人员规模超过____人(含)时,年人均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则调整为____元。
2. 县级公、检、法、司部门(含森林公安分局)遵循编制内实有人数原则,依据上级规定安排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
具体标准如下:县公安局为____元/人;检察院、法院为____元/人;县政法委为____元/人;司法局为____元/人。
3. 县级事业单位管理策略细分为四类:
第一类:享受人员数少于____人的单位,其年人均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标准为____元。
第二类:享受人员数超过____人的单位,年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设为____元。
第三类:针对全县中学教师,年人均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城区红旗、民小教师则为____元;东旺校区教师标准为____元;其余十个乡(镇)校区教师则为____元。
特别说明,炊事员不纳入此经费安排范畴。
第四类:除上述提及的单位与人员外,财政仅保障工资发放,不另行安排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
4. 对于同时拥有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且具备一定“自我发展”能力的县级单位,依据编制内实有人数,对行政编制人员按____元/年的标准划拨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而事业编制人员则不享受此项经费支持。
5. 年初包干时已包含公用经费的单位,在包干期间新增或减少的人员,其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四、非税收入管理政策
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关键组成部分,需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纳入“综合财政预算”体系进行统一管理。
鉴于我县当前非税收入管理模式,执收单位需先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再由专户统一上缴国库。
此过程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严禁截留或私设小金库。
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未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前,非税收入仍依据《____省预算外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并纳入预算统一范畴。
在支出安排层面,教育系统上缴的非税收入中按规定应返还部分,需由用款单位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返还用途,并经财政审
核、政府批准后,方可从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中返还。
其他单位上缴的非税收入需返还部分,亦需遵循类似流程办理。
五、罚没收入管理规范
罚款与没收财物作为国家行政处罚的重要手段,其收入构成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加强罚没财物管理对于强化财政收入监管、维护财政秩序、促进执法机关廉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县在“罚缴分离”改革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进一步优化管理,提升执法积极性。
为此,对部分单位实施“核定收入入库基数,超基数比例返还”的管理办法。
具体而言,核定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分局等单位的罚没收入上缴基数,超基数部分将按一定比例以业务经费形式于年终结算后返还。
交警二中队等特殊情况则通过预算支出安排予以解决。
其他执收单位的罚没收入原则上不予返还,或经政府批准后从预算中适当安排。
新出台的罚没收入管理规定将按新规执行。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模版(三)
一、经费来源明确化
(一)经费解决方案
经费问题将从单位包干经费中予以解决。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包干办法的详细规定
1. 行政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策略:
第一类为五大核心机关,其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设定为____元。
第二类为行政单位,若其总人数在____人以下(不含____人),则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
第三类为行政单位,若其人员总数在____人以上(含____人),则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设定为____元。
2. 县级公、检、法、司(含森林公安分局)部门按照编制内实际人数,并遵循上级规定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具体为:县公安局年人均____元;检察院、法院年人均____元;县政法委年人均____元;司法局年人均____元。
3. 县级事业单位依据单位性质及收入状况,分为四类进行管理:
第一类:享受人员少于____人的单位,其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
第二类:享受人员超过____人的单位,其年人均公用经费为____元。
第三类:针对特定教育领域,全县中学教师年人均____元,城区红旗、民小教师年人均____元,东旺校区教师人均____元,其余十个乡(镇)校区教师人均____元。
炊事员不享受此项经费。
第四类:除上述单位及人员外,财政仅保障工资,不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4. 对于既具备行政编制又含有事业编制,且拥有一定自我发展能力的县级单位,按编制内实际人数分别对待:行政编制人员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事业编制人员则不享受此项财政安排。
5. 年初已确定公用经费的单位,在包干后新增或减少人员时,不再相应增加或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四、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
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关键组成部分,必须严格遵守财政部相关规定,纳入“综合财政预算”进行统一管理。
鉴于我县当前非税收
入管理的实际情况,即先由执收单位缴入财政专户再由其统一上缴国库,特强调以下几点:
执收单位需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严禁截留及私设小金库行为。
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在未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前,非税收入管理仍遵循《____省预算外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并按财政部要求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支出安排方面,教育系统的非税收入返还需经政府批准,并由财政审核后从预算或专户中返还。
其他单位的非税收入返还亦需遵循类似流程。
各单位经批准的非税收入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与管理。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及计生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的管理需严格遵循相关政策文件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五、罚没收入管理的强化
罚款和没收财物作为国家行政处罚的重要手段,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罚没收入管理,促进执法机关廉政建设,我县将继续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并对部分单位实施“核定收入入库基数,超基数比例返还”的管理办法。
具体规定如下:为县公安局及县森林公安分局等执法单位核定罚没收入上缴基数,基数内不予返还;超出部分按一定比例以业务经费形式在年终结算后返还。
交警二中队的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后,通过预算支出安排用于工资等相关费用。
其他执收单位的罚没收入原则上不予返还,特殊情况下需经政府批准后方可从预算中适当安排。
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如有新的罚没收入管理规定出台,将及时按新规定执行。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模版(四)
一、关于经费包干问题的说明
(一)特定比例部分的经费,将从单位整体的包干经费中予以解决。
(二)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的具体包干实施方案
1. 行政单位实施分类管理策略,具体分类如下:
* 第一类为五大核心机关,其年人均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设定为____元。
* 第二类为总人数在____人以下(不含____人)的行政单位,其年人均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确定为____元。
* 第三类为人员规模在____人以上(含____人)的行政单位,其年人均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则为____元。
2. 针对县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系统(含森林公安分局),将严格按照编制内实际人数,并依据上级相关规定,安排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
具体标准为:县公安局年人均____元,检察院与法院年人均____元,县政法委年人均____元,司法局年人均____元。
3. 县级事业单位根据单位性质及收入状况,实行四类管理模式:
* 第一类为享受人员在____人以下的单位,其年人均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
* 第二类为享受人员在____人以上的单位,其年人均公用经费为____元。
* 第三类为特定教育领域,如全县中学教师年人均____元,城区红旗、民小教师年人均____元,东旺校区教师人均____元,其余十个乡(镇)校区教师人均____元。
特别指出,炊事员不纳入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范畴。
* 第四类为除上述单位及人员外,财政仅保障工资部分,不额外安排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
4. 对于同时拥有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且具备一定自我发展能力的县级单位,将按照编制内实际人数分别管理。
行政编制人员年人均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而事业编制人员则不享受此项经费支持。
5. 对于年初已实行公用经费包干的单位,包干后新增或减少的人员,其商品与服务支出经费将不再进行追加或削减。
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遵守财政部相关规定,纳入“综合财政预算”体系进行统一管理。
鉴于我县当前非税收入管理的实际情况,即先由执收单位缴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统一上缴国库,特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 执收单位需确保所有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禁截留或私设小金库。
对于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 在未全面推行部门预算之前,非税收入的管理仍参照《云南省预算外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并按财政部要求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 对于教育系统上缴的非税收入中按规定应返还的部分,需由用款单位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返还用途,并经财政审核、政府批准后,方可从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中予以返还。
其他单位上缴的非税收入如需返还,亦需遵循相同流程。
* 经批准由财政安排的非税收入,必须纳入单位财务体系进行统一核算与管理。
同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收缴与使用管理需严格遵循云政办〔____〕____号及云财综〔___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统筹;计生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则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包括乡镇征收部分),支出由财政安排,专项用于解决特定人群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用。
若年度内出台新的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五、罚没收入管理制度
罚款与没收财物作为国家行政处罚的重要手段,其收入是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改进罚没财物管理对于强化财政收入管理、维护正常财政收支秩序、促进执法机关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县在罚没收入“罚缴分离”改革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进一步优化管理。
为充分调动执法部门积极性并规范罚没收入管理,特制定以下措施:
* 核定各执法单位罚没收入上缴国库基数(如县公安局____万元、县森林公安分局____万元),基数内收入不予返还;超过基数部
分,财政将按超基数部分的____%以业务经费形式在年终结算后安排给执法单位。
* 对于交警二中队等特殊单位的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后,再通过预算支出安排给相应单位用于工资等相关费用。
* 其他执收单位上缴的罚没收入原则上不予返还;确需返还的,需经政府批准后从预算支出中适当安排。
若年度内出台新的罚没收入管理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模版(五)为强化我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确保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工作的严谨性,依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县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管理
(一)、财务预算与管理
1. 乡属各机构的财务收支实行集中管理,收入与支出需根据各机构的收费、经营等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方案,再由乡镇政府与乡财政所结合实际情况,共同编制预算。
(二)、现金、存款管理
1. 乡财政所设立统一的资金结算账户,集中管理各机构财务,货币资金由核算会计统一管理。
各机构需将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及时存入结算账户,禁止非指定人员管理现金。
2. 严禁各机构坐支现金,不得挪用、私吞公款,不得公款私存、白条抵库,不得留存各项收入。
3. 乡属各机构不得在乡信用社私自设立账户,统一由财政所在信用社设立资金结算账户。
4. 大额支出需通过银行转账,日常公用支出由报账员从备用金中支付后再进行报账。
5.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对外借款。
预支资金超过特定金额需经主管领导审批。
6. 各机构可由报账员申请留存一定数额的备用金,用于报账。
7. 核算会计须每月与开户银行及总出纳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收入、支出管理
1. 各机构的收入、支出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现金坐支。
2. 各机构的收入必须存入财政结算户,不得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
3. 各机构的收入通过财政结算户,支出经审批后,由财政结算户拨付到支出专户,列支各项费用。
4. 执行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支出票据需经核算会计审核真实性、合法性,由报账员填写经费支出报账单,财政所稽核后列支。
5. 支出票据报销需经办人、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报账员预支后,采用一单五签的审批办法。
6. 差旅费报支需在出差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以免影响账务处理的及时性。
7. 核算会计应严格遵循会计制度,审核报销票据,准确核算账务,每月特定日期前完成当月账务,并及时、准确填报会计报表。
8. 核算会计、总出纳和报账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凭证,做好各类款项结算,确保银行存款日记账与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定期与银行核对账务,确保账账相符,保证资金安全完整。
二、财产管理
1. 各机构需建立、完善固定资产和财产登记簿,指定专人保管,确保所有财产入账。
2. 定期盘点固定资产与账务是否相符,购置、变卖、报废固定资产需经乡领导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并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审批。
3. 对出租或承包的固定资产需签订合同,对损坏集体财产者,保管员应按账面原值赔偿。
4. 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公有财产的移交手续。
5. 新购财产、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采购项目需先申报审批,根据审批意见办理资金支付。
三、财务监督与审计
1. 乡财政所负责落实财务管理及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各机构财务透明。
2. 乡财政所每年对各机构账务进行一次审计,确保财务合规。
3. 乡财政所统一管理票据的领发、缴销和保管,对有收费的单位严格审核领销票,各机构需按票据管理法规妥善管理,不得违规操作。
4. 乡属各机构干部离任涉及财务人员,必须进行离任审计,结清财务手续,建立完善的移交档案。
四、处罚办法
1. 各机构应坚持日清月结,确保每月特定日期前完成当月账务,否则将依据《会计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2. 对挪用、侵占公款或专项资金、公款私存、白条抵库、留存各项收入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3. 未经领导同意的借款,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按银行最高利息计收利息,并及时追回款项。
4. 违反财务审批制度,擅自开支的,将追究批准人及责任人责任。
5. 对不按规定使用票据的行为,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