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全国人大通过《就业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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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出台4问

《就业促进法》出台4问

《就业促进法》出台4问作者:姜菁来源:《职业》2007年第04期2007 年2 月26 号提交人大初次审议的《就业促进法》,成为两会之前和两会期间最引人关注的热点之一。

因为无论对于整个社会,还是对于我们个人而言,就业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就业促进法》的出台对人们能够安居乐业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人们对《促进就业法》既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又抱有极高的期待。

在本刊众多的读者来信和网上邮件中,大家最关注的几大问题如下。

《就业促进法》能解决哪些现实问题?“《就业促进法》对每一个劳动者都是一个好消息,肯定能起到促进就业的作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表示,所有的劳动者都会面临就业和融入社会的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间,政府能否为劳动者提供一些免费的职业介绍、指导帮助,对劳动者是非常关键和有用的。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促进法》关系着千千万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文珍认为,《就业促进法》的实际意义有三个方面。

一是从法律上确立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独立的、优先的地位,以更高的层次和更大的影响力来推动就业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

二是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

《就业促进法》的制定,可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国民平等参与就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

三是为劳动者提供更有效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帮助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劳动者更快地实现就业和更好地稳定就业。

《就业促进法》的起草有着怎样的背景?事实上,关于制定《就业促进法》的研究,并非始于今日。

早在10 年前,中国劳动科学研究院就曾对这一课题进行过探讨。

而原国家劳动部1994 年印发的《促进劳动力市场发展, 完善就业体系建设的实施计划》,则明确提出: 要抓紧制定《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形成完整的就业工作法律规范体系。

2002 ~ 2003 年,在中央召开的两次高规格的就业工作会议上, 黄菊副总理都对就业立法工作表示了关注,加速了《就业促进法》的制定工作。

《就业促进法》问题解答

《就业促进法》问题解答

涪陵区“五五”普法法制宣传资料《就业促进法》问题解答1、《就业促进法》何时生效?《就业促进法》经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就业促进法》对哪些单位适用?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3、国家促进就业的方针是什么?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4、劳动者找工作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5、国家对劳动者择业有何要求?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6、政府及其部门在扩大就业中有哪些责任?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发挥社会各方面促进就业的作用,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7、用人单位在促进就业中享有哪些权利,承担什么义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但在招用人员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8、国家增加就业岗位的措施有哪些?(1)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2)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3)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4)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9、就业专项资金可用于哪些范围?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

就业促进法_解读

就业促进法_解读

《就业促进法》解读谭劲(西北兵器工业管理局,陕西西安710054)摘要关键词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计9章69条,制定了针对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提出了“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该法规定了很多的大政方针,涉及宏观性的、政策性的措施,需要国家、政府部门、全社会去共同改善就业环境。

就业促进法;就业环境;机制;方针就业促进法是一部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草案,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就业促进法的制定使就业工作有法可依,依法保障,充分体现和涵盖了国家促进就业、减少失业和不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的目的、政策和措施,对实现依法保障就业,依法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近几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

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0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在1000万个左右。

二是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些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而一些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亟待提高。

三是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

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劳动者权益现象突出;一些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性别、年龄、身体残疾等原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制定《就业促进法》的必要性西部财会62本栏目由陕西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支持开办四是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9.04•【文号】劳社部发[2007]33号•【施行日期】2007.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二○○七年九月四日劳社部发〔2007〕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贯彻实施好《就业促进法》,依法全面推进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就业促进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

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长期存在,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经济结构调整出现的失业人员再就业等问题相互叠加,就业压力巨大。

扩大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不仅是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就业促进法》明确了就业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将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有利于推动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部重要法律。

《就业促进法》明确了政府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职责,将行之有效的积极就业政策措施制度化,使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法制化,有利于解决我国就业工作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是一部保障民生的重要法律。

《就业促进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有利于推动我国的就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是就业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作为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任务,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就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完善就业服务、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第五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

第六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履行促进就业职责中,应当简化审核、登记等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劳动者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提供便利。

第九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政策支持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考虑,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和亮点《就业促进法》解读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就业促进法是一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是我国就业领域首部基本法;是基于中国国情着力于解决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问题,规范和指导走有中国特色就业促进道路的工作总纲;是中国就业工作由政策时代迈向法制时代的重要标志。

这部法律的颁行实施将有利地推动我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和亮点《就业促进法》共有九章六十九条,内容涵盖了政府职责、工作方针和机制、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

初步概括为:一个方针、一面旗帜、六大责任、五项制度、十大政策。

简称“1、1、6、5、10”(一)一个方针:即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这一方针在10年前的中央文件中提出来,今天,是首次在法律中予以明确,并贯穿法律的整个内容。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劳动者自主择业”,即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充分调动劳动者就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他们发挥就业潜能和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尽快实现就业。

“市场调节就业”,即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供求双方相互选择,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引导劳动者合理流动和就业。

“政府促进就业”,即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提供就业服务,实现就业增长。

在本法中明确这一方针,主要是强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工作需要做到“三结合”。

不仅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并且注重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需要政府承担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改善就业环境、提供就业扶助等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

就业促进法解读解析

就业促进法解读解析

就业促进法解读解析《就业促进法》解读解析同志们: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就业促进法是一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是我国就业领域首部基本法,是基于中国国情着力于解决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问题~规范和指导走有中国特色就业促进道路的工作总纲,是中国就业工作由政策时代迈向法制时代的重要标志。

这部法律的颁行实施将有利地推动我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作一简要汇报:一、《就业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基本思路,一,立法背景就业促进法立法背景主要有三点:一是政治背景。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先后提出了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关系民生和社会和谐的大事,把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

二是政策背景。

1998年确立了基本生活与再就业政策,2002年确立了积极地就业政策框架~由保生活为主转到以促就业为主的轨道,2005年进一步丰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对原政策进行了延伸、扩展、调整和充实~积极地就业政策有利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实践背景。

从近几年的就业工作实践来看~需要立法~我们要看到~“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二是~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是~人力资源市场不规范,四是~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五是~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比较普遍,六是~针对目前存在的严重侵害劳动者就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必要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劳动保障部从2005年年初开展,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于2005年10月报请国务院审议。

国务院法制办对草案,送审稿,先后多次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劳动就业促
进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

该法于2007年1月1日
颁布,旨在促进劳动就业,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调整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促进劳动就业;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加强劳动力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争议解决。

根据该法,政府应制定促进劳动就业的政策、计划和措施,并提供劳动就业服务。

用人单位应公开招聘、平等就业,并保障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险等权益。

劳动者享有自主选择职业、平等就业和公平报酬的权利,并受法律保护。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为解决劳动纠纷提供法律保障。

劳动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共同推动劳动力市场的良性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下面是促进法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策支持第三章公平就业第四章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五章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六章就业援助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八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8.23•【分类】其他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19年8月2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把稳就业放在“六稳”之首,今年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

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稳就业”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同志专门对做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部署,紧扣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督促和支持有关方面依法履行职责,把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现将执法检查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执法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担任组长,社会委主任委员何毅亭任副组长,11位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委委员,以及12位全国人大代表组成。

5月6日,检查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栗战书委员长批示精神,听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17个部门汇报。

5月至6月,检查组分3个小组,赴广东、云南、内蒙古、江西、山东、甘肃等6个省(区)开展实地检查,与33位五级人大代表深入交流。

《就业促进法》课件

《就业促进法》课件
业的权利。
保障劳动者权益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劳 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权 益,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 等。
禁止强迫劳动
政府应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 动,保障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 尊严。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政府应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合 法权益,如劳动安全卫生、社
会保险等。
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THANKS.
加强法律执行力度
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就业 促进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确
保法律条款得到有效实施。
明确法律条款
建议对法律条款进行进一步明确和 细化,避免模糊表述,提供具体的 操作指南。
建立监督机制
建议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就 业促进法》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未来就业政策的发展趋势和展望
重要意义
通过立法,可以明确政府、企业 、劳动者等各方在就业促进中的 权利和义务,为推动就业工作提 供法律保障。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公平原则
政府应保障劳动者在就业 机会、待遇等方面的公平 ,反对就业歧视。
政府主导原则
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制 定和实施就业政策,推动 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 调。
典型案例2
某培训机构针对下岗职工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实现 再就业。
就业援助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
某社区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就业援助,如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成功帮 助他们实现就业。
典型案例2
某街道办事处设立就业援助中心,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政策咨 询、职业培训等。
创业扶持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
某创业孵化器为初创企业提供办公场 地、资金支持、市场推广等全方位服 务,助力企业快速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释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我国政府为了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和调整劳动关系而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行深入解释和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部法律。

二、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从总则中明确了促进就业的基本原则和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尊重劳动者的权利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政府将促进就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而企业和个人也有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这为我们的就业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和依据。

三、就业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还规定了就业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政府将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并建立健全的就业信息系统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这些规定为求职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招聘环境,从而促进了双向选择,更好地满足了供需双方的需求。

四、就业创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对于鼓励和支持创业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政府将出台扶持政策,提供创业培训和金融支持,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保障和便利。

这一部分内容的出台,为更多的人提供了创业的机会和评台,也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更多的活力和创新。

五、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还对劳动关系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包括劳动合同、薪酬、劳动保护等内容。

通过这些规定,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健康的用工环境。

这体现了政府的立法理念和民生情怀,也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六、结语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解释和讨论,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这部法律的重要性和实际意义。

政府将促进就业作为一项重要政策进行推进,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作为个人,我们也应该更加积极地参与和支持这一政策的实施,共同推动我国的就业和经济发展。

希望本文能够为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理解提供一些帮助。

立法筑牢民生之本推进就业促进法实施.doc

立法筑牢民生之本推进就业促进法实施.doc

立法筑牢民生之本推进《就业促进法》实施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不仅牵动普通百姓的心,而且关乎社会安定与和睦。

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就业促进法》,为促进全民充分就业,和谐就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2008年底以来,江苏、天津等地先后出台了促进就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这些地区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就业促进法》规定的促进就业政府责任、政策支持、就业服务和管理、就业援助等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为稳定和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健全法规狠抓落实制定《就业促进法》配套法规,是各地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

天津市于2009年1月7日通过了《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

天津市将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以及减少有劳动能力的长期失业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宁夏在全面贯彻国家促进就业政策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宁夏全民创业活动,鲜明地提出了以创业带动就业、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创业和就业机制的新要求,于2009年5月27日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与就业促进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扩大就业放在突出位置,依法履行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各项职责,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工作的局面。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湖南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的财政投入,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通过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落实企业内部职工技能培训、建立公共实训基地和加强对教育机构的指导等措施,强化职业教育和培训。

就业促进法

就业促进法

例:
目前我国有关健康歧视主要指乙肝歧视。 尽管权威医学教授已经明确以为,除了少
数特殊行业外,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可照 常参加工作,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在录取人 员时,经过设置一定旳体检原则来限制乙 肝病毒携带者旳录取。
7.有关进城就业旳农村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旳 保障
《就业增进法》第二十条要求: 国家实施 城乡统筹旳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 者平等就业旳制度,引导农业充裕劳动力 有序转移就业。
现行水手政策总体上还是要继续延续下去, 考虑将提升原则
对有关残疾人就业按《残疾人就业条例》 执行
现行税收政策旳审批截止到2023年底
劳动、税务、财政已着手研究制定详细意 见及操作方法,在2023年前出台
〈3〉、收费减免 法律体现:第十八条要求
对象范围调整:法律合用于失业人员和残 疾人,现行支持合用于《再就业优惠证》 人员
〈7〉、职业简介
法律体现: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要求
五项制度:《就业增进法》经过法律形式
将就业工作制度化,从而使就业纳入法制 轨道,从大旳方面讲,主要涉及:
1.加强对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旳政府责任制度 前面我们对政府在促就就业工作中旳职责内 容进行了分析。
其责任主要涉及目旳责任和考核检验机制, 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增进就业工 作协调机制。
2.加强对劳动工作旳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制度
2.政府经过指定和实施一系列主动旳就业政策 来增进就业。
3. 政府要为劳动者提供公平旳就业环境。 增进公平就业、消除就业歧视是政府旳法定 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两个工作:
一是发明公平就业旳环境,消除就业歧视;
二是制定政策并采用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予 以扶持和援助。
4.政府要为劳动者提供良好旳就业服务,尤其 是强调公共就业服务和管理。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的意见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的意见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的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02.27•【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的意见(2007年2月27日)2月27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就业促进法(草案)。

大家普遍认为,制定就业促进法对进一步规范劳务市场秩序,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现简报如下:一、总的看法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的总体立意是好的,但政策性、宣示性、倡导性语言较多,刚性规定相对较少,难以对就业起到真正的促进作用。

建议增加一些实效性、可操作性的刚性条款,使本法能对就业工作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有的委员提出,应当把国务院已经出台的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规定在法中,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

有的委员和同志建议,对有些不好在本法中具体规定的问题,特别是促进就业的具体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与本法同步出台。

有的委员提出,促进就业主要是政府的责任,草案在这方面的规定还比较弱,建议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就业方面责任的规定。

有的委员提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定位问题要进一步考虑,政府不可能做到大包大揽,政府的职责是因势利导,引导企业和社会发展。

政府要努力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干预,否则企业没有积极性去扩大就业岗位;同时,要鼓励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减轻个体经济的税费负担,扶持他们的发展。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促进就业需要强调发展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的中小企业,对它们在管理上要尽量放开,同时要扶持社会事业组织和中介组织的发展,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中使用了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的提法,将现实中就业市场的分割法定化,与构建统一和谐的就业市场的立法初衷不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年(卷),期】2007(000)010
【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总页数】4页(P56-5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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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X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策支持第三章公平就业第四章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五章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六章就业援助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八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就业促进法确立的就业促进方针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确立的就业促进方针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确立的就业促进方针的内容以就业促进法确立的就业促进方针的内容为标题,写一篇文章。

就业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和民生问题,保障就业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促进就业,我国制定了《就业促进法》,该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就业促进的方针和政策。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就业促进法确立的就业促进方针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明确了就业优先的原则。

根据该法,政府应当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优先保障就业。

这意味着政府将就业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全力推动就业增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就业促进法强调了促进灵活就业的重要性。

灵活就业包括自主创业、家庭劳动力就业、临时性工作等多种形式。

为了鼓励灵活就业,政府将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和便利条件,推动创新创业,促进就业机会的多样化和灵活化。

第三,就业促进法强调了促进职业培训的重要性。

为了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政府将加大对职业培训的投入,推动培训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同时,政府还将建立健全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体系,为劳动者提供多样化、灵活化的培训服务。

第四,就业促进法重视促进公平就业。

根据该法规定,政府应当推动就业机会的平等化,禁止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政府还将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帮助他们融入就业市场,实现自身价值。

第五,就业促进法强调了加强就业服务的重要性。

政府将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就业服务。

这包括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等各项服务,旨在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第六,就业促进法规定了建立健全就业安全保障制度的要求。

政府将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还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就业促进法确立的就业促进方针包括就业优先、促进灵活就业、促进职业培训、促进公平就业、加强就业服务和建立健全就业安全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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