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廉吏故事他还嫉贪如仇,在《孝肃包公奏议》中,有一篇《乞不用赃吏疏》。其中,第一句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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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廉吏故事
“俭养德,廉生威;贪丧德,墨败官。
”中国古代为官追求“以廉为本”。
今撷取中国古代二十名清官廉吏的事迹,以彰扬其政风政绩,与诸君共勉。
一、晏婴奉国尚节俭
晏婴(?~前500年),字仲,谥平,后世称晏平仲,尊称晏子,春秋时齐国夷维(今山东高密)人。
历任灵公、庄公、景公三世之相,执政五十年,在从政中,晏婴重民爱民,是春秋时著名的民本政治家和思想家和外交家,被誉为一代名相。
他正直勇敢,聪明机智,凭其睿智善辩,多次向贪图享乐、昏庸残暴的齐国君主犯颜直谏,劝谏齐君修德宽政,薄敛减赋。
晏婴还是我国先秦时期卿大夫中力倡廉政且躬行不怠的第一人。
他虽官势显赫,却厉行节俭,在史书中,多处提及晏婴“食不足”、“食肉不足”、“衣食弊薄”、“乘弊车驽马”、“布衣栈车而朝”。
他一直乐居低矮潮湿的房子,每餐不吃两样肉菜,妻妾不穿绸缎锦帛,一件裘皮大衣穿了三十年,出门老马破车。
齐景公总觉得晏婴乘坐的车子与其身份太不相称,所以仍坚持送他一辆由几匹良马驾的好车。
晏婴再三谢绝,并坦诚地表示:“您让我管理全国的官吏,我深感责任重大。
平时,我怕他们奢侈浪费和行为不轨,一直要求他们节衣缩食,以减轻百姓负担。
我若乘坐好车,百官们便会上行下效,奢侈之风就会弥漫四方。
假如真的到了那个时候,恐怕就无法禁止了。
”
因此,司马迁在其传记中,也发感慨:“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执鞭,所忻慕焉!”意思是说,如果晏婴还活着,哪怕让我司马迁去为他执鞭驾车,我也心甘情愿!
晏子的言行政绩,构成一个丰满充实的清官形象,他的个人品质,一直为后世历代循吏、良臣所推祟效仿。
二、乐喜以不贪为宝
乐喜,字子罕,春秋时期宋国贵族,曾长期担任相国之职。
据史载,他为政清廉,生活俭约,非常注重个人道德行为的修养,在宋国乃至各诸侯国都享有崇高威望。
宋国有一个人得到了一块硕大而又明洁的美玉,形状如玉人,是块稀世之宝。
他特地赶到都城(今河南商丘市)献给乐喜。
但乐喜坚决不接受这份礼物。
献玉的人恳切地说:“我已拿给玉工鉴别过了,玉工说这块玉是稀世之宝,所以我才敢来献给大人。
”乐喜听了后说:“我相信这是一块宝玉,但是我不能领受你的深情厚意。
”献玉的人听了子罕的话很纳闷,他不解地间:“大人为什么不能接受这块玉呢?”子罕回答道:“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献与我,皆丧宝也。
不若人有其宝。
”即是说:“我认为不贪财货的美德是人生之宝,你认为这块玉是宝,我们两人对什么是宝的看法不一样。
如果你把玉献给我,你就失去了珍宝;而我接受了你的玉,我就失去了不贪财的美德。
这样一来,我们两人都丧失了各白的珍宝,倒不如各人都保有自己的宝物。
”
乐喜“不贪为宝”,可谓妇孺皆知。
三、杨震却金论“四知”
杨震(?~124年),字伯起,东汉弘农华阴(今陕西华阴)人。
他博学多才,对《四书》、《五经》造诣尤深,被人誉为“关西孔子”。
历任荆州刺史、东莱太守、涿郡太守、司徒,直至宰相。
史书上说他“怀王臣之节,识所任之本”,在当时极有名望。
杨震为官,一向秉公立正,清廉自持,从不接受私人馈赠,更不干任何损公肥私的事。
早在杨震担任荆州刺史时,他曾发现当地一位名叫王密的茂才人才难得,便举荐他当了官。
后来,王密担任了昌邑(今山东巨野东南)县县令。
这时,杨震正好改任东莱太守。
当他赴任路经昌邑时,王密极为热情,不但亲赴郊外迎接这位老恩师,还精心为他安排膳宿,并到他下榻的驿馆去请安、叙旧。
时至夜深人静,王密见四周无人,突然取出十斤黄金,毕恭毕敬地说:“恩师难得光临,特备小礼相赠,以报栽培之恩!”杨震见状,连连摆手拒绝,并严肃地表示:“以前,是因为我了解你的才干才荐你担当重任的,而你这么办,倒是太不了解我了!”王密顿感尴尬,但仍力争,还小声地说:“反正是黑天,又无外人知道。
”杨震听罢,大为恼火,遂训斥道:“你送金子给我,外人怎能不知?即使无人知道,也是天知,地知,我知,子知,何谓不知?以为无人知道,就宽容自己,这是万万要不得的!”王密一听,羞愧难言,只好挟起金子,谢罪而去。
杨震的一些老朋友和长辈劝他为子孙们置办一些家产,但杨震没有接受这个建议,他说:“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意思是:不给子孙购置家产,而给他们留下一个清官后代的好名声,不也是十分丰厚的吗!杨震的几个儿子长大成人后,也都清廉自守,刚正无私,并由此而受到人们的交口称赞,历朝史家也公认杨震为一代清官。
四、胡质父子皆清廉
胡质、胡威父子,是魏晋时期很有名的廉洁之士。
胡质(?~250年),字文德,三国时期魏国淮南郡寿春县(今安徽寿县)人。
少年时就出了名。
曹操召为顿丘县今,后任常山太守,东芜太守,升为荆州刺史,赐爵关内侯,迁征东将军,假节都督青州、徐州诸军事。
胡质性情操沉笃实,内心高洁,不以权谋私,他任过职的地方,人们都怀念他。
他去世后,家中没有多余的财物,只有皇帝赏赐的衣服和一只小书箱。
陈寿
在其《三国志》中,称他“以忠清著称”。
据史载:胡质病逝时,“家无余财,惟有赐衣书箧而已”。
后来,朝廷追思清节之士,追赐“谷二千斛,钱三十万,布告天下”。
胡质的儿子胡威,字伯虎。
他少年时期就有远大的志向,以节操洁白自励。
在胡质任荆州刺史时,胡威从京城洛阳家中去探望,因为家贫,无车马僮仆,便自己赶着小毛驴一人上路,每到一地客店后,就自己牵驴放牧,拾柴做饭。
吃完饭,又随旅客们上路。
到荆州见到父亲后,在郡衙的马棚里住了十多天。
起程时,胡质给他一匹绢做为路费。
胡成知道父亲一向清廉,见到这样好的丝织品,疑惑不解,便跪起身问道:“大人清白,不知从哪里得到这匹绢的?”胡质回答说:“这匹绢是从我的俸禄中节省下来的,给你做路上的费用。
”胡威这才接受下来,辞别父亲上路。
晋武帝在胡威进京述职时召见他,赞美他父亲为官清廉,并问胡威:“你和你父亲相比,谁更请廉?”胡威回答说:“臣不如家父。
”晋武帝又问:“从哪里说明不如?”胡威说道:“家父做事清廉恐怕别人知道,臣清廉却恐怕别人不知道,这就是臣不如家父的地方,臣比家父差远了。
”
五、吴隐之酌贪泉而不贪
吴隐之从小有清操之名,为温所赏识,拜奉朝请、尚书郎,后入为中书侍郎、御史中丞,迁左军将军。
吴隐之是一位十分清廉的官吏。
虽官居清显,禄赐皆班亲族,冬月无被,尝浣衣乃披絮,勤若同于贫庶。
当初他在担任卫将军主簿时,因家境贫寒,连女儿出嫁陪送的钱都没有,只好让婢女将狗卖掉换回几个钱给女儿作陪送。
后来吴隐之任广州刺史,广州城北二十里有个叫石门的地方,附近有股泉水,终年清澈见底,香气四溢。
过去,不少到广州做官的人路过此地时,都贪于泉水的香气而喝得腹满肚胀,一到广州城便巧取豪夺,贪污受贿,搜刮民脂民膏,大发不义之财。
这些贪官污吏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都把自己的所作所为归咎于这股泉水,说是不论多么清正廉洁的人,只要喝了这里的泉水,都会变得贪婪无比,产生无穷的欲望。
因此人们都把这股泉水叫做“贪泉”。
凡是正直的人路过此地
时都望而生畏,绕道而行。
吴隐之南下到达石门时,看到美丽富庶的南国风光,若有所思地对他的亲人说:“当人们看不到可以实现的欲望时,心里不乱。
为什么人们一来岭南做官就会丧失廉洁的品质呢?这里面的道理我已经领悟了。
”为了表明立志清廉,他特意来到贪泉,掬水而饮,并赋诗一首:“古人云此水,一饮怀千金。
诚使夷齐饮,终当不变心。
”意思是:人们都说喝了这泉水,就会贪财爱宝,假若让伯夷叔齐那样品行高洁的人喝了,我想终究不会改变那颗廉洁的本心。
认为贪与不贪全在人为,与这荒野泉水根本没有关系。
以后他在广州,果然始终保持着廉洁的操守,粗茶淡饭,衣物器具也十分简朴。
吴隐之虽饮贪泉而不贪,仍然保持清廉的品行。
真正的清廉之士,是不管处在何种环境和条件下,都是不会改变其志操的。
一个人能否保持清廉,其关键还在于自己,不能怪罪于环境和条件。
六、第五伦廉正无私
第五伦,字伯鱼,东汉京兆长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
早年曾当过乡啬夫和京兆尹的主簿,后来举孝廉,被光武帝刘秀先后任命为扶夷(今湖北武岗)县令、会稽郡(今江苏苏州)太守、蜀都太守。
章帝即位后,调入中央任司空,成为“三公”之一。
第五伦生性正直,同情百姓。
无论在哪儿做官,都以为民解忧为己任。
他一身正气,凡事秉公而行,从不曲意逢迎。
汉章帝时,外戚当权,不少仕宦之人犹如墙头草,随风摇来摆去,毫无个人主见,第五伦却出污泥而不染,始终保持着一身清白。
他认为:应防止外戚骄奢擅权,危及朝政,明确提出:“对外戚可封侯以富之”,但不能“职事以任之”。
第五伦虽然身居高位,俸禄优厚,但他从来不骄不奢,不淫不逸,生活十分节俭。
在他担任太守时,常常自己动手割草喂马,妻子亲自下厨房烧火做饭。
每领到俸粮,除留下自己一家食用之需,全部赠送或以最低价格卖给百姓中较为贫困的人。
升为司空后,他依然“不修威仪”。
除上朝时乘着一辆瘦马拉的旧车
外,平时穿布衣,吃糙米,徒步而行。
第五伦一心奉公,尽守节操,上书论说政事从不违心阿附。
他天性质朴憨厚,没有文采雕饰,任职以贞洁清白著称,当时的人把他比作前代的贡禹。
七、苏琼悬瓜拒馈赠
苏琼,字珍之,北朝时期长乐郡武强(今河北武强县)人。
历仕东魏、北齐、北周,先后当过荆州刺史府的长流参军、并州刑狱参军、南清河郡太守、行台左丞和大理寺卿等,是我国历史上颇负盛名的清官之一。
做官后,苏琼一直勤奋理政,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
为时不久,便在刺史府内外颇有名气。
《北齐书》上说:“琼清慎,不发私书”。
意思是,他一向清廉谨慎,对那些托他办私事的请托信,他连拆都不拆。
至于请客送礼,更是一概不沾边。
破例的只有一次,就是他曾收下了别人送来的两个瓜。
那是在他担任南清河郡太守之初,南清河郡的赵颍刚退休回家不久。
赵颍曾做过乐陵郡太守,退休时已经80岁了。
五月初,他得到了两个新成熟的甜瓜,亲自拿去送苏琼。
苏琼一再谢而不收,但赵颍倚老卖老,非要他收下不可。
苏琼无奈,只好将瓜留了下来。
然而,他没有吃,而是把它吊在了大厅的房梁上面。
没过几天,人们听说苏太守接受了赵老先生赠送的瓜,竟以为他爱吃新鲜水果,便一个个“竞送新果”。
到了大厅,一看赵老先生送的瓜还高高悬在大厅之上,才明白了怎么回事,也就“相顾而去”。
从此,再也没有一个人敢给他赠送任何东西。
八、姚崇清白遗子孙
姚崇(650~721年),字元之,陕州硖石(今河南孟津)人。
曾任武后、睿宗、玄宗三朝宰相兼兵部尚书。
为稳定武周政权、开创“开元盛世”起了重要关键作用,人们称之为“救世宰相”。
司马光在其《资治通鉴》中也说:“唐世宰相,前称房、杜,后称姚、宋,他人莫得比焉。
”意思是,在唐朝360多名宰相中,房玄龄、杜如晦和姚崇、宋璟是最出色的。
姚崇为官清正廉洁,他曾作过五篇短文,分别为《执称诫》、《弹琴诫》、《执镜诫》、《辞金诫》和《冰壶诫》。
他在其《执称诫》中,提出“为政以公,毫厘不差”;为官应“存信去诈,以公灭私”;在《执镜诫》中,告诫官吏要“如镜之明,断可以平;如镜之洁,断可以决”;在《辞金诫》中,要求官吏“以不贪为宝”,“以廉慎为师”,“凡所从政,当须正己”;他如此言,也如此行,而且率先垂范,为人师表。
他虽身为宰相,却没有自己的专门宅第。
姚崇去世时,社会上盛行厚葬之风。
他对此极为反感,特留下遗嘱:他死后,不准崇佛敬道,不要抄经写像,不准为他厚葬。
并告诫他的子孙们去世以后,也要照他的嘱咐去做,要永为家法。
姚崇节俭办后事的故事,也被后世传为佳话。
唐玄宗得知姚崇去世的消息十分悲痛,下令为他撰写碑文,并赞誉道:“位为帝之四辅,才为国之六翮;言为代之轨物,行为人之师表。
”
九、张嘉贞不立田园
张嘉贞(666-729),字嘉贞,蒲州猗氏人。
武则天时期就曾历任监察御史、中书舍人、秦州都督、并州长史之职,玄宗时期,又被提升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宰相)、中书令,后又任幽州刺史、台州刺史、工部尚书、定州刺史等要职,是唐朝开元年间的名相。
他才干过人,处事干练,为政严肃,颇有政绩。
可就是这样一个久居要职的人,却不肯购置田园。
他在定州做刺史时,亲属中有人好心地劝他利用在职之便,添置一些田园,为子孙后代留些资产,张嘉贞严肃地说:“我本不才,能享受到朝廷官员的荣光,甚至担任过国家宰相的职务,已甚感惭愧。
象我这样有地位有身份的人,在有生之年,难道还会缺吃少穿吗?倘若为官不清,遭到上上下下的谴责咒骂,即使富有万顷田园,又有什么用处呢?近些年来,我看到朝中许多官员广占良田,大修园林,可等他们去世之后,却被自己的不肖子孙当作花天酒地、骄奢淫逸的本钱,可见购置田园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处。
”张嘉贞的这番话,听到的人无不感叹不已,佩服之至。
张嘉贞只有一个儿子,也没靠张嘉贞谋得官位,还是在张嘉贞死后十多年,才有人向唐玄宗为他打抱不平,说玄宗登基以来,所有宰相的子孙都在朝廷为官,只有张嘉贞例外。
唐玄宗也没想到。
他立即命人召见其子,赐名廷赏,并拜为左内率兵曹参军。
“一人当官,鸡犬升天”,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官场的真实写照。
然而张嘉贞既不为唯一的儿子谋取职位,又不为其购置产业,实堪赞叹!
十、刘晏理财不爱财
刘晏(715~780年),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人。
据说,他自幼天资聪颖,刻苦好学,七八岁时就能诗善文,被誉为神童。
先后做过夏县(今山西夏县)令、温县(今河南温县)令、彭原太守、陇州刺史、华州刺史、河南尹。
肃宗即位后,任度支盐铁铸钱使等,开始负责财经工作。
至代宗时,他曾一度担任宰相,分理天下财赋。
德宗登极之初,刘晏又开始统管全国财赋。
刘晏担任理财官长达20多年。
其间,一向“以爱民为先”,勤政廉政,除弊兴利,政绩卓著,被公认为我国历史上少有的理财家。
刘晏待人宽,对己严,品质高尚。
在勤政方面更突出,常常是“质明视事,至夜分止”;“为人强力,事无闲剧,必于一日决之,不使留宿”。
当天公事当天
处理完毕,从不积压过夜。
刘晏在理财的用人时,他所任用都是“新进锐敏”、的“士人”(知识分子)。
刘晏认为,士人有一定的学识,又爱惜自己的名节,较能奋发有为和廉洁奉公。
但非常遗憾的是,他的忠君爱民之举得罪了一批贪官污吏,诬告他蓄谋作乱,致使他最终蒙冤而死。
奸佞们基于他多年掌握朝廷经济大权,都猜测他家内有财无数,竭力主张抄他的家。
但抄查的结果是:“惟杂书两乘,米麦数斛”,反而证明他是一位少有的清官。
十一、铁面无私包龙图
在中国历代清官中,知名度最高、影响最大、最富有传奇性色彩的人物,当属北宋名臣包拯。
包拯,(999-1062),字希仁,庐州(今安徽合肥)人。
历官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监察御史、礼部侍郎、枢密副使等官。
包拯一向认为:当官就应当做忠臣。
他的忠臣标准是:“上以裨国是,下以恤民瘼,中以塞国蠹。
”自他为官之日起,便一直照此行事。
包拯任开封府尹时,下令撤销了“牌司”,大开正门,允许百姓直接到他面前投递状纸,有理无钱也能申冤雪恨。
从此,旧开封府那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积弊扫除一空,从此,京城开始流传起这么一句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
意思是,穷苦小民打官司没钱没人给通关节也不怕,自有铁面无私的活阎王包公为你做主;而那些高官富豪尽管有钱有人通关节,却通不到包大人那儿。
他还嫉贪如仇,在《孝肃包公奏议》中,有一篇《乞不用赃吏疏》。
其中,第一句便是:“臣闻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他请皇上对贪官污吏加以严惩。
而他自己,一旦发现同僚中犯有贪污罪,也总是翻脸不认。
包拯的嫉贪如仇震惊朝廷内外,百姓无不高呼他为“包青天”,而贪官污吏却在私下痛骂他是“包黑子”。
皇祐年间(1049~1054年),包拯曾出任庐州知府。
庐州是他的家乡。
其亲戚朋友一听说他来主政,无不笑逐颜开,纷纷前去拜结。
但他却提前立了个规矩:所有熟人来访,一律谢绝,概不接见;处之公事,绳之以法。
他更是清正廉洁的典范,包拯居家“俭约,衣服器用饮食,虽贵,如初宦时”。
他虽然为官数十年,俸禄又相当可观,但吃的仍是粗茶淡饭,穿的是布衣芒鞋,家用器皿也全是竹木陶瓷所制,和当官之初并无两样。
对其家人,包拯也要求甚严。
留下的家训是:“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
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
”即是说:“后世包家子孙在外做官,如果有违反家法规定而贪污受贿者,生不得让他回到包氏宗族来,死不得葬在包氏祖坟中。
否则,便不是我的后代!”
包拯一生为官清廉,刚正峭直,体恤百姓的疾苦,惩恶扬善,扶危济困,成为一代廉洁清官的典范。
他的事迹长期在民间广为流传,是家喻户晓的“包青天”。
十二、司马光清俭自守
司马光(1019~1086年),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山西闻喜县)涑水乡人。
据说,司马光6岁读书时就非常刻苦。
晚上睡觉以圆木为枕,称为“警忱”,只要木枕一滚动,他就能从熟睡中醒来,接着起床苦读,因而少年时代便名扬乡里。
流传着“司马光砸缸”的故事。
司马光先后任礼部判官、华州判官、苏州判官、大理寺丞等职。
治平四年(1067年),升任翰林学士、御史中丞,最后官至宰相。
司马光为政,同情百姓疾苦,主张“怀民以仁”。
他认为:只有“利百姓”,才能“安国家”。
他又向皇帝提出了选拔和提升对象必备的三个条件:一、“不爱富贵”;二、“重惜名节”;三、“晓知治体”。
显然,前两条指的是“德”,后一条说的是“才”。
“德”、“才”相比,以“德”为先。
要求为官清正廉洁,自己率先垂范,始终勤政廉政,两袖清风,决不为自己及亲友谋取任何私益。
为避免此类人“拉关系”、“走后门”,他干脆在自己的客厅内贴了告示。
其中写道:凡来者若发现我本人有什么过失,想给予批评和规劝,请用信件交给我的书僮转我,我一定仔细阅读,认真反思,坚决改正;若为升官、发财、谋肥缺,或打算减轻罪名、处罚,请一律将状子交到衙门,我可以和朝廷及中书省众官员公议后告知;若属一般来访,请在晤谈中休提以上事宜。
司马光为官清廉,任官40年,只是在洛阳有薄田三顷。
他的夫人去世时,无以为葬,只得卖田以充置棺槨。
这就是人们一直传颂的司马光“典地葬妻”的故事。
司马光在严于律己的同时,对其家人也要求甚严,尤其在节俭方面。
他说:
贪得无厌的人,当了官必然收受贿赂,贪赃枉法;不做官,在乡里也会偷盗行窃,作奸犯科。
司马光的子侄们牢记他的谆谆教育,经常照此而自警、自查、自省,确保了“清白的家风代代相传”。
十三、于谦清白留人间
“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流传了600多年、几乎世人皆知的《石灰吟》,便是名朝“救时宰相”于谦所作。
于谦(1398~1457),字廷益,浙江钱塘(今杭州)人。
23岁时中进士,被任命为山西道监察御史。
后又奉命巡按江西。
然后,被破格擢升为兵部右侍郎,巡抚山西、河南两省。
正统十三年(1448),被召还朝中,快成为大明江山的中流砥柱。
于谦是清廉的官吏,他厌恶那种贿赂求进的作法。
早在于谦任山西、河南巡抚期间,他每次进京办事或述职,都不带任何礼物。
有些好心的朋友劝他说:“你不巴结权贵,当然是对的;但也不要太刻板。
地方官进京带点土特产送送人,也在情理之中。
至于您,从河南、山西带些线香、蘑菇和包头用的小手帕之类,也可以。
”于谦却总是扬起两只宽大的袍袖,风趣地说:“我带的是两袖清风啊!”还就此写了一首诗:“手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阎闾说短长!”
于谦在朝9年,一心为国操劳。
特别是在北京保卫战中,于谦“厥功伟矣”,却“口不言功”,功归下级。
景泰八年(1457),宦官发动了扶英宗重新登上了皇位的“夺门之变”。
将于谦等逮捕入狱,并上疏立斩于谦。
英宗颇为犹豫,左思右想,还是下旨将于谦处死并弃尸街头,还抄了他的家。
时过半年多,接任兵部尚书的石亨党羽陈汝言所干的坏事败露,贪赃累计巨万。
英宗当着众臣的面厉声责问:“于谦在景泰帝时受重用,死时并无多余的钱财,陈汝言为何会有如此之多?”不久,边境受到外敌入侵,英宗忧形于色。
有人进谏道:“倘若于谦还在,决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
于谦是我国历史上妇孺皆知的英雄人物。
两袖清风,正是于谦清廉和高尚品质的最好写照。
十四、况钟三任苏州府
况钟(1381~1442年),字伯律,江西靖安人。
他自幼酷爱读书,却因家贫而没能进取功名,长大后也只是在县里谋了个“书吏”的差使。
后被推荐给了吏部。
明宣德五年(1430),况钟被举荐为苏州知府。
况钟在赴任之前,曾写了一篇《座右铭》:“卑而不可不牧者,民也;迩而不可不察者,吏也;严而不可不用者,刑也;微而不可不崇者,德也。
不植其德,难施乎刑;不施乎刑,难以正吏;不正乎吏,民曷由安之。
”
况钟就任苏州知府时,由于苏州繁华富庶常常有太监前来骚扰,他勇于抵制歪风。
况钟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和任用。
他捐出自己的一部分俸银,重建了府学明伦堂、斋廊和学舍等建筑。
正统六年(1441年),况钟任满,理当升迁,但所属1州7县的民众仍舍不得让他离开,2万多人一起求见巡按御史,向他转交了8万多人的联名请愿书,乞求况钟连任苏州知府。
有位老农还编了一首歌:“况青天,朝命宣,早归来,在明年”。
皇帝被苏州民众的真诚所感动,特赐他为正三品俸禄,仍然治理苏州府的政事。
况钟连任三任苏州知府,于正统七年(1442年)12月死于苏州任上。
噩耗传出,苏州官民哭声遍野,百姓罢市以示哀悼。
出殡时,送丧的沿路、沿江络绎不绝。
苏州和所属七县都建立了祠堂,画像祭祀;后人根据况钟的所作所为,编出《十五贯》、《胭脂》等等,歌颂他为政清廉,体恤百姓,大智大勇,善于断案,“民奉之若神”。
史书评价说:况钟“刚正廉洁,孜孜爱民,前后守苏者莫及”。
意思是,在他之前、之后担任苏州知府者,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