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关于第二轮城市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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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关于第二轮城市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12.08
•【字号】厦府办〔2017〕217号
•【施行日期】2017.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关于第二
轮城市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7〕2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分别牵头制定的《第二轮城市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和《第二轮城市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综合整治提升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会议精神,在总结借鉴第一轮城市整治提升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政策规定,精心细化项目的策划生成、方案设计、施工组织和过程监管,力争通过开展第二轮城市整治提升,把厦门打造成为高素质、高颜值、更加宜居宜业的生态花园城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8日第二轮城市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厦门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质,持续做好景观提升,塑造更多具有闽南建筑风格及人文特色的街区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在总结第一轮“三线四片”整治提升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以城市主干线、重要门户、重要街区为重点,对我市城市街区立面进行第二轮综合整治提升。

一、实施范围
在巩固第一轮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第二轮城市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以下主干道(市级一级街道)沿线、部分次干道沿线两侧的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一)市级项目
1.嘉禾路(北起石鼓山立交桥,沿嘉禾路,南至富山转盘,约9.8公里,思明段涉及拆违、改碰窗、店招改造、立面改造、管线缆化或规整等项目;湖里段涉及地铁出口周边改碰窗、立面改造、管线缆化或规整等项目)
2.湖滨南路(西起湖滨中路,沿湖滨南路,东至嘉禾路,约1.96公里,涉及拆违、改碰窗、店招改造、立面改造、管线缆化或规整等项目)
3.湖滨北路(西起湖滨中路,沿湖滨北路,东至嘉禾路,约3.56公里,涉及拆违、改碰窗、店招改造、立面改造、管线缆化或规整等项目)
4.火车站周边(西起金榜山路,沿厦禾路,东至东浦路,北起湖滨南路,沿湖滨东路,南至站南路,约2公里,涉及拆违、改碰窗、店招改造、立面改造、管线
缆化或规整等项目)
5.地铁1号线集美学村站周边(涉及部分建筑外立面提升、改屋顶基站、改碰窗、广告拆除、管线缆化或规整等项目)
6.莲前东路、西路(西起嘉禾路富山转盘,沿莲前西路、莲前东路,东至会展路,约6.44公里,涉及拆违、改碰窗、店招改造、立面改造、管线缆化或规整等项目)
(二)区级项目
1.思明区黄厝(涉及部分建筑外立面提升、拆违、改碰窗、管线缆化或规整等项目)
2.思明区溪头下(管线规整缆化及部分立面修补等)
3.思明区沙坡尾(部分建筑外立面提升、拆违、改碰窗、管线缆化或规整等)
4.思明区湖滨西路(部分建筑外立面提升等)
5.思明区思明南路(北起大同路,沿思明南路,南至南普陀厦大西门,约2.8公里,涉及拆违、改碰窗、立面改造、管线缆化或规整等项目和定安路的管线缆化)
6.湖里区殿前一路及周边道路(北起长岸路,沿殿前一路,南至石鼓山立交桥,周边道路包括殿前二路至殿前六路,约4.1公里,涉及拆违、改碰窗、立面改造、店招改造、管线缆化或规整、室外绿化美化等项目)
7.湖里区台湾街、禾山路、祥店路(北起仙岳路,沿台湾街,南至吕岭路,涉及拆违、改碰窗、封闭阳台、立面改造、外环境绿化美化、管线落地、店招整治等项目;北起华信混凝土公司,沿禾山路,南至仙岳路,涉及拆违、改碰窗、封闭阳台、立面改造、外环境绿化、管线落地、店招整治等项目;北起祥岭路,沿祥店路,南至金尚路,涉及拆违、改碰窗、封闭阳台、立面改造、外环境绿化、店招整治等项目,合计约3.36公里)
8.湖里区东荣社区、东渡社区(涉及第五立面改造等项目)
9.湖里区南山路(涉及第五立面改造等项目)
10.集美区田集连接线浒井社(涉及女儿墙、坡屋顶改造、门窗线条修饰等项目)
11.同安区环城路及周边道路(环城南路(烧灰-同丙路)0.7公里;环城南路(同集路-环城西路)1公里;环城南路支路凤山路(南门桥-环城南路)1.7公里;环城北路支路三秀路(中山路-环城北路)1.6公里;环城北路支路城西路(环城北路-西桥路)1.2公里;环城北路支路中山路(环城北路-西桥路)0.52公里;环城西路(新西桥-城南路)0.52公里;环城东路(东桥-环城南路)3公里;环城东路支路埔前路(环城东路-凤山路)0.5公里。

总计约10.74公里,涉及拆违、改碰窗、封闭阳台、立面改造、外环境绿化美化、管线落地、店招整治等项目)
12.翔安区翔安大道隧道口及高速公路口(隧道口肖厝村、高速出口洪溪村临路面的立面改造,涉及裸露建筑、老旧建筑、围墙立面、坡屋顶改造等项目)
13.翔安区洪钟大道(洪钟大道祥福路至海翔大道段,约1.8公里;涉及裸露建筑、老旧建筑、围墙立面改造等项目)
第二轮整治提升时间安排为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市级项目共实施道路总长约23.76公里,估算投资约11.88亿元。

区级项目共实施道路总长约22.8公里,估算投资约9.47亿元。

二、提升内容
(一)拆除违章建设,包括屋面、墙面、地面上的各类违章建筑。

(二)改造提升建筑外立面,包括改造外墙和规范建筑外挂设备、设施、防盗网以及修饰建筑外窗、阳台、露台等。

(三)规整各类管线,强、弱电尽可能缆化。

(四)清理、规范广告和店招。

(五)提升街区立面关联的室外公共空间环境。

三、提升原则
(一)精准定位,精心设计。

融入城市肌理,突出城市主干线、枢纽节点、老城区的提升,精准设计,精心施工,体现特色。

(二)挖掘特色,凸显文化。

结合片区的历史元素、建筑风貌、人文特色,充分挖掘片区内的文化元素,彰显地段特色,尊重环境,体现社会精神文明。

(三)生态环保,温馨和谐。

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注重色彩和风貌,避免过度设计或敷衍应付,积极营造可认知、可回忆的城市立面。

四、提升要求
(一)拆除违章到位。

要拆除违反《厦门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防盗防护设施,可适度安装不超出建筑外墙的统一规格的隐形防盗防护设施,既有建筑需封闭阳台的,不得超出栏板(杆)设置;要拆除屋顶、墙面、地面违章建设,可因地制宜实施平改坡或第五立面绿化、美化。

(二)精准设计到位。

要针对建筑外立面外挂设备、设施等特点,采用符合片区元素的施工工艺、材料,突出特色,避免千篇一律。

(三)立面整治到位。

立面整治要高标准,达到立面整洁、风格协调,建筑特色分明。

(四)管线规整到位。

重要节点的各类管线原则上要进行缆化,重要片区的管线要统一规整,避免管线横飞、乱搭乱引乱穿。

(五)施工组织到位。

要科学安排工序,紧密链接各施工作业,充分准备施工力量、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做到快速进场、快速施工、快速退场,尽量减少对居民群众生活、出行的影响和干扰。

五、实施机制
第二轮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组织、街道实施、国有公司代建的工作模式,建立起项目策划生成、参建单位选择、第三方技术咨询监督等实施机制。

(一)项目策划生成。

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各区政府、区建设局、街道,根据各街道具体实施项目的区域位置、立面现状、改造定位、工程规模、交通影响、群众需求等因素,进行标段划分,形成项目清单,汇总上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市发改委下达前期工作计划。

(二)参建单位选择。

第二轮城市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的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可按以下方式确定。

1.代建单位
原则上由组织实施单位(区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从《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26家代建单位名录的通知》(厦建协〔2017〕23号)中“市级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名录”(房建类或市政类)或市、区属国有代建企业中直接选择确定;受市区两级政府委托,已开展代建工作的单位经原委托单位考核符合要求的,可由原代建单位继续实施。

在同一片区或同一地段内实施的街区立面、夜景照明等整治提升工作的,可委托同一家代建单位进行统一组织实施。

2.设计单位
⑴方案策划统筹及第三方技术咨询监督
方案策划统筹单位的确定。

为统一设计原则和标准,统筹协调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全过程设计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单一来源”政府采购形式选择第二轮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的方案策划统筹单位。

方案策划统筹单位的职责。

一是前期现场调研,梳理总结一期工程经验教训,提出整体控制方向及编写设计任务书;二是方案控制及审核,参与方案评审工作并
负责方案把关;三是对设计单位最终技术图纸审核把关,核查是否与审查通过的方案相吻合;四是施工过程若遇现场变更等,把控变更方案,避免变更后效果有较大的偏差或工程造价大幅增加;五是做好跨片区跨标段的方案及实施标准的统筹协调,把控片区整体整治效果;六是新材料、新工艺的论证把关及优化建议;七是施工过程巡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第三方技术咨询监督机制的确立。

由第二轮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的方案策划统筹单位(不得参与方案、施工图设计),作为第三方技术咨询监督机构,配合各级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治提升全过程的技术把关、过程监督。

方案策划统筹及第三方技术咨询监督单位服务费用的计取。

以总设计费为计费基价,按15%计取。

⑵方案、施工图设计单位
①选择方式。

招标人可以设定投标人参加投标需具备的条件,采用相应的设计方案招标的评标方法,按照“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②可设定的投标人条件。

除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参建第一轮立面综合整治项目的设计单位;
b.工商注册地在本市的独立法人;
c.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勘察设计)。

③中标人的确定。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同时需标明每个方案的优缺点。

招标人可综合考量中标候选人的设计团队、设计构思、信用等情况后确定中标人。

可优先选择参建上一轮立面综合整治项目,且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或市建设局表彰或通报表扬的设计单位。

④中标人任务。

中标人根据设计任务书和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进行方案深化。

深化方案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联评联审后,中标人按联评联审意见进行方案优
化,经第三方技术咨询监督机构核实并提出意见,由市建设局审核确认后,优化方案报市政府研究,中标人根据审核确定的方案开展后续工作。

⑤设计费用计取。

按照厦财建(2006)11号文《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的通知》执行,最终结算以财政审核为准。

3.施工单位
⑴选择方式。

招标人可以设定投标人参加投标需具备的条件,并邀请符合设定条件的投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⑵可设定的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注册地在本市或所属区且企业资质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企业,企业最近期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还需达到A级;
②参建第一轮立面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且受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或市建设局表彰或通报表扬的施工企业。

参建第一轮立面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受到市建设局、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或2016年以来发生过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⑶择优办法。

招标人可通过设置“择优系数”,对参建第一轮立面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且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或市建设局表彰或通报表扬的单位,降低其评标价,将其评标排名顺序提前,增加中标概率。

具体办法如下:
①设置“择优系数”。

参照福建省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数设置,工程最高控制价1亿元及以上的,受表彰表扬的单位其择优系数为0.998;工程最高控制价3000万及以上且不足1亿的,受表彰表扬的单位其择优系数为0.999;工程最高控制价3000万以下的,受表彰表扬的单位其择优系数为0.9995。

未受表彰表扬的单位其择优系数均为1.0。

②评标定标程序。

第一步,确定评标价格在同等合理低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人;第二步,公开随
机抽取三名中标候选人;第三步,计算中标候选人的择优报价(择优报价=评标价格×择优系数);第四步,按择优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择优报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⑷招标控制价。

以财政审核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招标控制价。

4.监理单位
⑴投标人条件。

为便于有效开展监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监理单位招标宜采用大项目招标的方式进行,即同一区域范围内的若干个同类单位工程作为一个监理项目进行招标。

招标人在确保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少于5家的前提下,可设定以下投标人条件:①企业资质等级(相关专业甲级或综合类资质);②注册地在本市或所属区的企业;③可设定纳税额等条件。

⑵中标人确定。

招标人在符合设定条件的投标人中采用简易程序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计划安排
第二轮整治提升工作计划(2017-2018年度)按以下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整体推进。

(一)前期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2月)
1.提出整体设计思路,完善设计标准、导则(2017.11.10-2017.11.20)。

2.梳理项目清单,确定代建、招标代理单位。

(2017.11.20-2017.11.30)。

3.下达前期工作计划,编写设计任务书,设计招标(市建设局统筹协调,区级具体实施)(2017.12.01-2017.12.21)。

4.深化方案(2017.12.22-2018.1.9)。

5.方案联评联审,确定实施方案,市发改委审核投资概算,按程序提请决策后予以审批立项(带概算)(2018.1.10-2018.1.16)。

6.施工图设计(2018.1.11-2018.2.1)。

7.完成预算编制(2018.2.2-2018.2.11)。

8.预算及审核,市、区财审机构分别审核市级、区级项目预算,完成预算审核(2018.2.12-2018.2.22)。

9.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工作(2018.2.9-2018.2.28)。

10.同步做好居民群众动员工作,开展碰窗拆除、空调外机改造、管网管线规整等摸底工作。

(2017.12.1-2018.3.30)。

(二)施工阶段(2018年2月-6月)
1.做好进场准备工作。

认真统筹施工力量、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准备(2018.
2.22-2018.
3.1)。

施工进场前完成“两违”拆除工作。

2.进场施工。

快速进场、快速施工、快速退场(2018.
3.1-2018.6.30)。

(三)竣工验收结算阶段(2018年7-10月)
1.完成项目验收(2018.7.1-2018.7.30)。

2.完成项目资金结算(2018.8.1-2018.10.31)。

七、建设资金
(一)预算报审。

根据设计施工图纸,由招标人编制清单,报各级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发布招标控制价,依据《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厦建建〔2009〕36号),投标人应当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招标人确定的材料设备最低控制单价、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最低控制线标准、风险因素等相关规定投标报价。

以经评审最低投标中标价签订施工合同。

(二)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应严格按照现行的财政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三)工程结算。

市、区级工程结算分别由市、区财政审核部门按现行计价规定,根据施工合同进行审核。

(四)分担机制。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市、区两级分担比例承担。

市级项目按照决算金额和确定的分担比例据实结算。

区级项目,市财政按照经审定的投资概算和确定的分担比例补助到区财政,包干使用。

各类管线的规整、缆化费用,纳入立面整治费用结算。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城市景观整治提升工作协调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城市景观整治提升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

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实施范围内的广告(店招)清理规范、“两违”综合整治、立面综合整治、夜景照明提升、市政设施提升、园林绿化提升。

(三)继续发挥“路段长”作用。

在总结第一轮“三线四片”“路段长”良好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继续发挥"路段长"统筹、协调、推动街道、代建、建设等参建各方主体作用,形成合力,加快推动项目实施。

充分发挥街道作为项目组织实施的主体作用,认真细致做好辖区驻地单位、个体商家、居民群众等项目相关人员的宣传、发动、配合工作,全力支持配合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共同努力打造温馨、特色、可持续、共受益的城市街区环境,让驻地单位、个体商家、居民群众有更多惠及感受益度。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组织《厦门日报》《厦视新闻》《新闻频道》等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宣传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的良好成效,报道整治提升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故事、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营造利于推进城市街区综合整治提升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轮城市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综合整治提升方案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为进一步提高市政设施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生态花园城市的颜值和品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总结借鉴第一轮市政园林提升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城市街区立面整治,对城市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进行第二轮综合整治提升。

一、实施范围
本轮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提升改造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岛内“三线四片”外3条主干道局部改造项目;二是结合立面改造实施片区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改造提升项目;三是片区外道路天桥绿化项目。

第二轮城市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综合整治提升共梳理项目85个,总投资
15.867亿元,计划2018年完成。

其中道路综合改造项目70个,全长74.72km,投资12.804亿元;绿化彩化项目15个,投资3.064亿元。

上述建设规模及投资为初步梳理成果(投资不含管线新建迁改费用),原则上本轮拟改造项目为清单所列,不得增减项目。

实际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由发改部门牵头相关责任单位确定,并审定投资概算,最终费用以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

(一)岛内“三线四片”外3条主干道改造项目
本次市级项目计划对岛内“三线四片”外路面病害较多的厦禾路、云顶路(枋钟路--莲前东路)及环湖里大道(枋湖北--莲前东路)3条主干道进行改造,除了确有必要对污水、自来水等管网实施更新、改造的路段外,原则上不做大的开挖,进行局部沥青摊铺,有条件的路段实施公交站点港湾式改造和共杆共箱,进一步规整城市家具。

道路综合改造20.44km,投资2.51亿元。

(二)结合立面改造实施片区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改造提升项目
本轮市政设施片区提升项目均为区级项目,结合市区两级立面改造范围,梳理岛内外各区共7个片区,项目67个,道路综合改造53.98km,投资10.30亿元。

1. 思明区为禾祥东及厦港2个片区,项目9个,道路综合改造8.86km,投资
2.70亿元。

其中禾祥东片区项目5个,投资1.26亿元,本片区内有火车站周边立面改造项目同步实施;厦港片区项目4个,投资1.44亿元,本片区内有沙坡尾、思明南路立面改造项目同步实施。

2. 湖里区为江头街道、火炬及殿前3个片区,项目22个,道路综合改造10.46km,投资1.99亿元。

其中江头街道片区项目9个,投资0.59亿元,本片区内有台湾街、禾山路等立面提升改造项目同步实施;火炬片区项目5个,投资
0.47亿元,本片区内有嘉禾路立面提升改造项目同步实施;殿前片区项目8个,投资0.93亿元,本片区内有殿前一路及周边道路立面提升改造项目同步实施。

3.翔安区为火炬一期片区,涉及项目27个,道路综合改造25.70km,投资
4.17亿元,本片区内有洪钟大道立面提升改造项目同步实施。

4.同安区为老城片区,涉及项目9个,道路综合改造8.97km,投资1.440亿元,本片区内有同安区老城区及周边道路立面提升改造项目同步实施。

(三)片区外道路天桥绿化提升项目
除片区项目外,本岛、集美区、海沧区还计划对天桥、立交桥、高架桥及部分道路进行绿化彩化提升。

涉及3个区域,项目15个,投资3.06亿元。

本岛计划对剩余28座未进行绿化提升的天桥进行结构分析,并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天桥进行垂直绿化改造,投资0.1亿元。

集美区计划对主要交通走廊及天桥进行绿化彩化提升,涉及绿化彩化项目11个,投资2.83亿元,本片区内田集连接线立面提升改造项目同步实施。

海沧区计划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彩化,涉及项目3个,投资0.13亿元。

二、提升内容
(一)设施规整、共杆共箱、整洁美观;
(二)城市给排水、供气供电等保障能力整体提升;
(三)强、弱电架空线缆化,建设排管、管廊;
(四)路面改造,桥梁、路灯等设施修复;
(五)绿化提升,做到特色鲜明,形成一路一景。

三、提升原则
在认真总结第一轮整治提升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确定:一是以线带片原则。

与本轮立面改造同步实施,同时推动老旧城区及市政设施薄弱区域的整治提升。

二是片区提升结合补短板原则。

本次市政设施改造,在提升市容市貌的同时,对燃气、污水等设施补短板建设,对老旧城区雨污分流、二次供水进行改造,提高市政设施承载能力。

三是厉行节约、统筹实施、减少扰民原则。

进一步规范改造标准,优化共管共沟、多杆合一方案,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资源,结合城市家具,做好整体绿化景观提升,对原有的绿化乔木尽量保留,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设置小游园,并加强统筹,做好施工计划及交通组织方案,确保居民出行方便。

四是提升城市通道景观、突显绿化彩化特色原则。

重点提升天桥、立交桥、高架桥以及岛外主要通道绿化景观,进一步提高生态花园城市颜值。

通过本次提升,努力做到雨污分流、共杆共箱、城市简洁、市政设施美观大方,全面提升市政设施保障服务能力,对片区内的高架桥、跨线桥、人行天桥等进行三角梅彩化,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生态宜居,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四、实施机制
结合立面改造及市政道路、管线改造需要,按照市级统筹确定、路权单位组织、国有公司代建的工作模式,建立起项目策划生成、项目审批、参建单位选择、工程建设协调、保障机制、第三方监督、工程收尾结算移交等实施机制。

(一)项目策划生成。

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会同各区政府,依据市建设局立面改造范围,综合考虑市政道路、管道燃气、污水管网、供水供电设施、垂直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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