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分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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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分工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确保我国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扶贫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
标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扶贫领域分工
1. 国家层面: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扶贫工作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定,对地方扶贫工作
进行指导和监督。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层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
协调各部门、各级政府开展扶贫工作。
3. 地(市)层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工作具体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展扶贫工作。
4. 县(市、区)层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工作具体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
乡镇开展扶贫工作。
5. 乡镇层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工作具体实施,组织村(居)委会和扶贫
工作队员开展扶贫工作。
6. 村(居)委会层面:负责本村(社区)范围内的扶贫工作具体实施,组织贫困
群众和扶贫志愿者开展扶贫工作。
三、扶贫工作内容
1. 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对贫困人口进行识别和建档立卡,掌握贫困人口的
基本情况,为扶贫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2. 扶贫政策和项目制定: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扶贫政策和项目,
确保扶贫工作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 扶贫资金和资源分配:合理分配扶贫资金和资源,确保扶贫资金和资源主要用
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4. 产业扶贫:发展贫困地区的特色产业,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
5. 就业扶贫: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信息,帮助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
6. 教育扶贫: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确保贫困人口子女接受良好教育。
7. 健康扶贫: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条件,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
8. 住房扶贫:解决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
9. 社会保障扶贫:完善贫困地区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10. 生态保护扶贫:加强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态环境质量。
四、扶贫工作流程
1. 制定扶贫规划和政策:国家、省、市、县、乡镇、村(居)委会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扶贫规划和政策。
2. 识别贫困人口:乡镇、村(居)委会开展贫困人口识别工作,确保贫困人口识
别准确无误。
3. 建档立卡:乡镇、村(居)委会为贫困人口建立档案,实行精细化管理。
4. 制定扶贫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根据贫困人口需求和政策要求,制定扶贫项目
和资金分配方案。
5. 实施扶贫项目:乡镇、村(居)委会组织扶贫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6. 监督和评估:各级扶贫部门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扶贫效果。
7. 扶贫成效考核:国家和地方扶贫部门对扶贫成效进行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单位
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成效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五、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扶贫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扶贫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扶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 政策保障:制定和完善扶贫政策,为扶贫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3. 资金保障:加大对扶贫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扶贫资金充足、使用规范。
4. 人才保障:培养和引进扶贫领域专业人才,提高扶贫工作专业化水平。
5. 宣传保障:加强扶贫宣传,提高全社会扶贫意识,形成扶贫工作合力。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国家扶贫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