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刘教授出席第五届中日韩三国消费者政策磋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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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刘教授出席第五届中日韩三
国消费者政策磋商会
7月13日,刘教授应邀出席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召开的第五届中日韩三国消费者政策磋商会,并发表了“消费纠纷热点问题及解决机制”的主题演讲。

来自日本消费厅、日本国民生活中心、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韩国消费者保护院、中国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及企业界代表100多人参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主持了第五届中日韩三国消费者政策磋商会。

刘教授在演讲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健全,随着广大消费者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中国消费品市场的结构日趋多元,市场竞争日趋充分,广大消费者的整体福祉尤其是选择权空前提高。

但由于中国市场广阔且有13亿消费者,中国目前的消费纠纷依然居高不下,迫切需要健全与完善纠纷解决机制。

他将中国当前消费纠纷中的主要热点问题归纳为四个方面:消费纠纷的领域不断扩大;大规模群体性消费纠纷不断涌现;网络购物领域的纠纷日渐增多;由于跨国公司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意识淡漠,致使中国消费与跨国公司之间的消费纠纷日益增多。

刘教授主张弘扬调解文化,提升调解艺术。

刘俊海教授认为,开展行政调解是创新政府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行政机关既要重视提高调解成功率,也要尊重各方自愿,避免乱点鸳鸯谱或滥用公权力强制双方接受调解方案。

他指出,如果目前的仲裁委员会无法受理大量的消费争议, 当地人民政府可在现行仲裁委员会之外, 再设第二家消费争议仲裁机构。

但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 扎实试点, 稳步推进, 切忌一哄而上。

在谈及诉讼机制时,刘教授呼吁法院对消费纠纷案件采取积极态度,在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诸环节充分体现公正、快捷的原则,重点解决立案难、执行难的问题。

要凡诉必理、开门立案,全面受理和审理各类消费纠纷。

要预防不法奸商通过马拉松诉讼拖垮消费者。

为降低群体性消费纠纷的诉讼成本,化解群体消费纠纷蕴涵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建议引进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消协代表广大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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