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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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自国家颁布实施了《招标投标法》之后,对招标办的职责有了新的定位,并明确了招标办职责,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有了进一步的深入,直至今日,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体制一改往日的行政审批制为备案审核制。
相关的管理部门实行了一种新的监督管理体制,即“一登记,两备案”的管理体制。
在前期报建之后,对招标的准备情况进行登记,对中期的招标文件进行备案,然后在其后期做评标报告,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工程招标备案制度实行之后,招标办不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而是完完全全的成为了裁判。
【关键词】:工程招标;职能部门;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建立以来,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工作阶段。
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许多变化也随之出现。
在《招标投标法》出台前,招标阶段的工作都是由招标办主持的。
国家的《招标投标法》出台之后直至现在,招标发包阶段的工作开始由工程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进行。
作为政府机构的职能部门,招标办在各个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作用及职能都发生了很多的变化。
特别是当今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待解决的问题和难题,更使招标管理职能产生了很大的变化。
下文将针对这些问题,以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现状为基础,展开讨论,探讨解决方案。
一、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现状简析
我国现阶段的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招投标管理体制仍然未被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及时关注和正确的认识。
甚至还有人视负责招标管理的招标办为负责招标的机构,不能正确定位招标办的监督管理工作,还会对其带来不利的影响。
对招标办认识上误区的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建筑市场初期体制的不完善及发育的不完全,以致并没有产生招标代理中介机构。
招标办的日常工作就已经很繁重了,还要兼做市场中介的工作,举个例子来说明就是既要当裁判还要做运动员。
工程招标申请书、工程中标通知书、项目部资质、预审投资单位资格、评标的具体方案、招标文件内容、标底、评标委员会的成立、都是行政审批的内容。
在国家颁布实施了《招标投标法》之后,对招标办的职责有了新的定位,并明确了招标办职责,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有了进一步的深入,直至今日,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体制一改往日的行政审批制为备案审核制。
相关的管理部门实行了一种新的监督管理体制,即“一登记,两备案”的管理体制。
在前期报建之后,对招标的准备情况进行登记,对中期的招标文件进行备案,然后在其后期做评标报告,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工程招标备案制度实行之后,招标办不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而是完完全全的成为了裁判。
使事后的备案监督取代了事前的行政审批。
工程的招标单位、代理单位、工程的投标单位、特别是工程招标单位和代理单位只要依法进行登记和备案手续的办理,之后的工作便可以放手的去做,大胆的做。
现阶段,工程招投标的报名、定标、
工程开标、评标阶段的监督工作,审核备案后的资料,查处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是招标办的主要工作内容。
二、招投标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机构体制,在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而完善,针对招投标工作流程及相对应的操作环节积累了一套严谨、科学的管理制度,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新的问题,开始出现。
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问题中:
(1)招标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工程质量、工期要求的前提下使工程造价达到最低。
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招投标中,真真正正的市场经济较量并未出现。
招标的根本目的并未得到应有的体现,这一现象严重的制约着招投标工作的进行。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工程的发包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大力的推行。
综合评议法是评标采用的主要办法,这种办法的采用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仅仅限于形式上的公正。
甚至很多企业还背负着“小企业大社会”的沉重包袱。
企业与企业之间并没有水平相当的竞争,同时有关工程的造价和议价的规定也不允许,为了避免发包时腐败问题的出现,只好采用这种招投标模式。
投标单位在之前的工作生活中获得了哪些奖项、建筑了多少优质工程、施工设计编制的水平、投标文件能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齐全的证章等,这些都是影响工程中标的重要因素。
(2)招标代理机构的一些行为需要进行规范。
由于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过程监督、备案登记和违规行为查处逐步取代了依
法审批式监督,这一招投标活动方式的改变,使招标机构直接的完成了活动中的大部分内容。
但是招标单位的身份既是招标组织者,又作为评标文员会的成员出现。
因此有可能会利用自己的双重身份,与业主合作并帮助其选择目标。
职业道德欠佳的甚至背离业主逃避监督或故意设置障碍,扰乱公平竞争。
作为企业制公司,招标代理单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
工作内容是发包投资数以万亿计的施工和监理任务,是一种重要的职业,是各级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的对象。
但目前,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成果,并没有具体的评价标准和操作性较强的评判方法。
招标代理单位承揽招标代理业务,在直接委托的范围内,有着很大的主动权。
很有可能出现代理单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非法业务。
在招标的过程中,建设单位的想法和意图,是由招标代理单位的相关人员直接进行表述的,有可能成为其达到个人目的的工具。
泄露标底和虚假招标的行为时常发生,并且方法和手段都相当的隐蔽,很难予以查处。
三、招投标监督管理的优化方案
(1)为了实现招投标监督工作的根本目的,国家的相关部门进行了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这种循序渐进的改革体制以“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为主要改革内容,并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法律地位进行了确立。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是企业稳步发展和市场有序竞争的必要前提,是适应市场需求的必要因素,也是招投标界良性循环和发展的必经之路。
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和工作重心,便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推行,及低价中标工程担保的确保。
(2)可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对招标单位进行适当的约束,规范其日常业务。
对招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依法进行监督,对招标的备案资料和招标文件的审核力度要加大。
对各种违法行为及时的查处。
同时,要发挥监察局、检察院的监督职能对业主的行为进一步的规范和约束。
其次,要对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制教育水平进行提高。
结语:“公平、公正、公开”是招投标制度应具备的特点,为实现这一制度的正常运行,各级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质量,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以更好的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参考文献】:
[1]浅谈如何管理医院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问题及对策[a]. 湖
南省卫生经济与信息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第一次学术
年会专辑[c]. 2010
[2]魏海涛.推进电子化招投标进程,点亮招投标交易全过程[a]. 责任与使命——七省市第十一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优秀
论文集[c]. 2011
[3]孙景霞.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标后监督和合同履约监督管理[a]. 跨越发展:七省市第十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优秀论文集[c]. 2010
[4]杨鸿魁.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a]. 跨越发展:七省市第十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优秀论文集[c]. 2010 [5]董鹏.完善招投标过程监管制度的思考[a]. 实践与思考:七
省市第十二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优秀论文集[c]. 2012 [6]台双良,舒曼曼.《政府采购协议》与《招标投标法》比较研究[j]. 建筑经济. 2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