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参与式公民身份思想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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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参与式公民身份思想浅析摘要:摘要亚里士多德参与式公民身份思想的政治伦理维度包含高低两个层次,公民美德是低级层次,承担起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责任是公民美德的重要体现。
城邦美德是高级层次,城邦美德表现为实现公共幸福。
基于贡献平等分配统治权,实行共和政治能促进公共利益的实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参与式,公民,身份,思想,浅析, 摘要亚里士多德参与式公民身份思想的政治伦理维度包含高低两个层次,公民美德是低级层次,承担起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责任是公民美德的重要体现。
城邦美德是高级层次,城邦美德表现为实现公共幸福。
基于贡献平等分配统治权,实行共和政治能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当代公民共和主义者继承亚里士多德传统,突出参与伦理的内在价值,强调参与的美德。
这种回归并不理想,共和权利成为驱动公民参与的新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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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民美德城邦美德参与伦理共和权利
中图分类号:B823文献标识码:A
一、公民美德:亚里士多德参与式公民身份思想政治伦理维度的低级层次
(一)好公民的美德不等于善人的美德。
“好公民的美德和善人的品德并不完全相同”这是亚里士多德对于公民德性所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这一观点包含两个层面:一是由于城邦的构成成分不同,一个城邦有不同社会群体所组成,每个人的品德与职责也是不相同的,“全体公民既为各种职分相别的组成分子,他们的品德就不能是单纯的同一品德。
”二是公民如同水手一样除了具备符合自己职位的专职品德外,也还具备共同美德的普遍定义,“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组成一个政治体系,那么,公民既各为他所属政治体系的一员,他的品德就应该符合这个政治体系......好的公民不必统归于一种至善的品德。
但善人却是统归于一种至善的品德的。
于是,很明显,作为一个好公民,不必具备一个善人所应有的品德。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对好公民应具备的美德做了大量分析,他指出公民德性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道德美德;另一方面是理智美德。
道德美德包括节制、勇敢、正义等;理智美德在于获得科技和实践智慧并且能够学会沉思生活。
特别公民之间的友谊“是把城邦联系起来的纽带。
”
(二)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兼具的美德。
亚里士多德把人看做是政治动物,政治生活是最高层次的生活,作为城邦的一个具备公民身份的公民,他要想过上优良的公共生活他必须既要学会统治,也要学会被统治。
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两重角色统一在公民身份中这是一个公民的最大美德。
在实际的城邦政治中,它包含了自由人对非自由人的统治,也包括了自由人之间的统治,特别是
在自由人之间轮番统治才能实现公民的美德。
亚里士多德认为“但在主奴关系的统治之外,另有一类自由人对自由人之间的统治,被统治者和统治者的出身相同。
这类治理的方式就是我们所谓城邦政治家的治理体系(宪政);在这类体系中,统治者就须先研习受命与服从的品德。
”作为统治者,公民必须参加城邦的治权、司法机构,参与决策,制定法律。
作为一个被统治者,公民必须遵守城邦优良的法律,维护共同体权威。
能有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沟通起来的桥梁就在于以法治为原则实行宪政统治。
宪政统治的目的在于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它是基于平等和自由的公民身份的自愿统治。
宪政统治古典参与式公民身份思想的一种理想统治状态。
正如乔治?萨拜因所言“真正的政治统治必须包括诸如服从法律以及臣民的自由和同意等因素。
这些并不是构成次优国家的因素,而是构成理想国本身的因素。
”
二、城邦德性:亚里士多德参与式公民身份思想政治伦理维度的高级层次
(一)城邦的高贵生活是实现公共福祉。
城邦的优良生活在于实现公共利益,体现公共福祉,这既是城邦的目的,也是城邦生活的价值所在。
亚里士多德说“城邦为若干家庭和村坊的结合,由此结合,全城邦可以得到自足而至善的生活......政治团体的存在并不由于社会生活,而是为了美善的行为。
”人们参与城邦的公共生活是一种自然责任,它是基于公民德性教育的结果而非礼法的强制,是源于一种主动的积极的倾向而非被动无奈的选择,这是因为城邦的公共福祉与公民个人的幸福是联系在一起的,从根本上
说是由于人们的各种生活需要都是通过城邦政治生活提供的,“凡人由于本性或由于偶然而不归属于任何城邦的,他如果不是一个鄙夫,那就是一位超人。
”城邦德性体现在公共利益的实现,但公共利益的实现离不开城邦的稳定,城邦稳定的基础在于实现统治权力在自由平等公民之间的分享。
因此城邦德性的本质体现在实行宪政统治维护城邦繁荣稳定。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分析了政体变革的原因,他明确指出正是由于城邦内部各个群体之间的权力纷争,分化了城邦的公共利益,破坏了城邦的优良生活,瓦解了城邦稳定的基础。
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古雅典的社会风气堕落,道德滑坡,自私自利压倒了公共利益的追求,围绕统治权的政治斗争此起彼伏,在《雅典政制》中亚里士多德写道“宪法的制度便是这样,多数人被少数人奴役,人民起来反抗贵族。
党争十分激烈,各党长期保持着相互对抗的阵势。
”面对现实的困境,亚里士多德始终是清醒的,敏锐的现实主义眼光是他看到了城邦正义的实现途径,他继承了古希腊的传统价值观念,提出了以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为衡量政体正义与否的价值标准。
基于此,他提出了政体划分标准“以绝对公正的原则来判断,凡能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就都是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统治者们的利益的政体就都是错误的政体或正宗的变态(偏离)。
”根据这一标准,他区分了六种政体模式,其中共和政体是现实城邦中最能促进城邦公共利益的实现,符合了城邦政体的价值标准,即实现中道平衡。
(二)城邦的优良政体是体现中道平衡。
能够促进公共幸福的实现的政体是优良的政体,优良的政体必须符合中庸的伦理价值观。
“倘使我们认为《伦理学》中所说的确属真实――(一)真正的幸福生活是免于烦累的善德善行,而(二)善德就在于行于中庸-则[适宜于大多数人的]最好生活方式就应该是行于中庸,行于每个人都能达到的中庸。
”中庸之道之所以能够维护城邦稳定,并保持持久平衡,是因为符合中庸之道的政体愈能接近自然属性,合乎自然便是有益的、正当的。
自然目的论是亚里士多德认识事物是否具有正当性的一个判断标准,“自然秩序赋予了神的光环。
所以古希腊尽管有着成功的民主实践,但这种实践中的民主的公共生活是决不会产生基于个人权利的公民精神,相反,积极公民的生活理想和献身城邦的公共精神却始终是城邦赖以生存的根本,参与公共生活被认为是实现人自然本性的唯一途径。
”中庸政体的伦理价值与城邦正义具有同质性,良善的城邦生活以正义为基础,“由正义衍生的礼法,可凭以判断[人间]是非曲直,正义恰正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
”城邦本身不是为了生存而存在的,如果只是为了生存那么奴隶也可组成城邦,野兽也可以组成城邦,但在现实中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城邦。
亚里士多德的理解城邦正义体现为分配正义和交换正义两个方面,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按照一般的认识,正义是某些事物的'平等'(均等)观念。
”根据这一观点,亚里士多德提出必须按照公民对城邦贡献的大小分配统治权,并且这种分配要符合平等原则。
基于贡献的平等分配统治权才符合正义城邦的要求。
同时,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指出,“最好的政治团体必须由中产阶级执掌政权”,这不仅是因为中产阶级缺少野心,更懂得友爱,如果他们力量足够强大,便可以防止城邦政体
向极端化演变,中产阶级组成的共和政体最稳定最持久最能实现公共幸福。
三、亚里士多德参与式公民身份思想的政治伦理维度的价值检视
(一)向亚里士多德传统回归并非最佳选择。
亚里士多德传统强调的是参与的内在价值,即公民通过参与城邦的公共生活来实现自由和幸福,这种参与并不是因为外部道德义务的胁迫,而是基于内在价值诉求的召唤。
参与的内在价值源于两种认识,一是城邦生活的最高性和超越性。
个人私生活和城邦公共生活是公民生活的两个层面,城邦公共生活优先于个人生活,从自然目的论的角度来说城邦生活与个人生活相比具有超越性和最高性。
脱离城邦生活将被视为自然的弃物。
“人们应该高兴地接受民主公民资格的召唤,因为积极的公民事实上是我们的最高生活方式”二是基于国家完善论的认识,公民的个人自由必须在城邦公共生活中实现,脱离城邦,个人将失去自由。
正如贡斯当所言“古代人的目标是在有共同祖国的公民中间分享社会权力:这就是他们所称谓的自由。
”当代共和主义者在面对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的现实困境-“公民唯私主义综合症”和“政治参与冷漠症”时,他们选择了回归亚里士多德传统,强调公民参与的内在价值,并以此为批判武器。
这种批判尽管深刻,却也是无力的,面对自由主义的回应,他们显得有些苍白。
当代自由主义公民身份思想认为从现实来看,个人幸福的实现不在政治领域,政治生活也不具有优先性,各种善的观念是平等的,政治的善不能超越其他诸善,政治生活应该保持中立性。
并且共和主义者还需要进一步证明人
则样通过政治生活过上优良生活。
对此金里卡总结道“任何对于某一特殊优良生活观加以优待的企图在现代社会都注定要失败。
由于公民们在优良生活观上所持的深刻和持久的差异,我们就不能指望人们会就政治活动的内在价值形成共识,也不能指望人们会认为政治活动比社会或私人领域的活动具有更重要的地位。
”昆廷?斯金纳也给出善意的提醒:“这是一种错误的二分法。
如果我们想要挑战当代自由主义的预设,并且与其限制作战的话,那种认定健康的公共生活必须建立在关于善的客观概念之上的亚里士多德式的观点决不是我们惟一的选择。
”看来向亚里士多德传统回归之路是走不通的,那该如何选择?
(二)塑造积极公民身份的第三条道路选择。
面对来自自由主义者的反击,一些共和主义者给出了新的策略选择,一方面强调不能忽视亚里士多德传统的优点,“它揭示了政治自主是这样一种自我目标,这种目标的实现是没有人能够孤立地、作为私人在追求其自身利益中加以实现的,而只能由大家普遍地通过一种主体间参与的实践才能实现。
”另一方面,又提出让公民直面“respublica”,因为respublica是一种公共资产,它具有经济特性、历史-文化和环境特性,让公民直面“respublica”就是要赋予公民一种共和权利,用过这种共和权利来激发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塑造积极公民身份。
这两种选择交融在一起或许能够成为积极公民身份塑造的新选项。
(作者: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2009级硕士研究生)
注释:
见亚里士多德,吴寿彭译.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P124,125,123-124,127,143,7-8,135,207-208,9,15,154.
亚里士多德.廖申白译.尼各马可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3,P228.
[美]乔治?萨拜因.邓正来译.政治学说史(上).上海人民出版
社,2010:135.
亚里士多德.日知,力野译.雅典政制.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1,P21.
林奇富.近代社会契约论的历史与逻辑-近代契约论与近代自由主义的转型.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P21.
[加]威尔?金里卡.刘莘译.当代政治哲学(下).上海三联书店,2003,P531,53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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