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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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
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正文: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武汉、黄石、襄阳、孝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按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工信部将对已授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进行跟踪,逐步建立示范基地创建发展质量评估机制。

根据工信部《关于请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工厅规[2011]2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已授牌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武汉、黄石、襄阳、孝感四市经信委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已授牌示范基地(详见附件1)创建发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组织已授牌示范基地做好创建发展情况信息填报工作,于2011年2月25日前将《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我委规划和技术改造处。

二、为建立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定期报送机制,请上述四市经信委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处(科)室和联系人以及各示范基地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并将有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委规划和技术改造处。

三、创建发展情况《汇总表》实行年报与半年报相结合的报送机制,请督促已授牌示范基地按具体时间要求安排,做好年报和半年报工作,并将汇总表传至我委规划和技术改造处。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1年2月25日前报送示范基地2009年、2010年创建发展情况。

2、2011年下半年开始试行半年报送,2011年7月8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情况。

3、2012年开始,一年两次报送。

当年2月8日前报送上一年度下半年及全年情况;7月8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情况。

联系人:省经信委规划和技术改造处许甫良王隽
联系电话:************************
邮箱:***************.com
附件1:湖北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略)
2: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汇总表(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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