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十二五”平安城市发展规划》的通知-新政办[20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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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十二五”平安城市发展规划》
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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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十二五”平安城市发展规划》的通知
(新政办【20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目录与分工意见的通知》(新政办〔2010〕78号)要求,为确保十二五期间我市社会治安环境更加良好,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由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新乡市“十二五”平安城市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予以印发,请市政府各部门按照《规划》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新乡市“十二五”平安城市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为进一步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稳定,努力打造平安新乡,促进社会和谐,特对“十二五”期间建设平安城市目标和措施规划如下:
一、建设平安新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
的大局,牢牢把握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目标,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坚持依法治市,大力加强社会建设,积极创新社会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着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的首善之区、平安之城。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

着眼于事关群众基本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外来投资者的生命财产平安,积极创造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

切实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平安新乡建设的成效促进新乡的改革发展进步。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重点突破。

坚持依法治理,做到德法相济、打防结合、疏堵并举、上下联动,努力从源头上解决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问题。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

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民共建平安新乡,人人共享平安成果。

(三)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平安建设主要指标要始终保持“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水平,努力把新乡建设成为社会政治安全稳定、经济发展环境更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全省乃至全国首善之区、平安之城。

具体目标任务:
--社会政治稳定。

五年内,全市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政治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然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得到有效打击、控制,不发生本地“法轮功”分子进京、滋事、插播等事件;及时发现、主动反映、妥善处置危及国家安全的事件。

--治安秩序良好。

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受到及时有力打击,案件发案上升幅度低于全省平均数。

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不发生震动全市、影响全省的重特大治安安全事故,减少群死群伤火灾、交通事故的发生。

--化解矛盾有效。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矛盾纠纷;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数量下降;矛盾纠纷调处率逐年上升;有效防止和减少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民间纠纷转化的刑事案件。

--社会管理规范。

外来人口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

暂住人口登记、出租房登记扎实全面;完善归正人员回籍接管工作,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规范。

有针对性开展轻微违法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治工作,青少年犯罪率控制有效。

--法制环境优化。

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全社会的依法办事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民主、公正、健康的社会法治环境。

二、建设平安新乡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1.统筹协调社会利益关系。

更加重视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解决好就业、就学、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问题,努力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坚持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开展网上信访和视频信访,推行群众诉求代理制,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认真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破产、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信访督查工作机制,强化信访督查力量建设,加大信访事项交接督办力度,督促落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依法按政策办理信访事项,大力促进“事要解决”,实现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源头上减少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

2.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政策专家咨询、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机制。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环境影响、矛盾纠纷及各类不稳定因素,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事项缓出台或不出台,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

对于没有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决策、上项目,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信访问题的,严格实行责任查究。

3.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

完善群众工作体系,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主动做好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

建立完善社情民意调查分析机制,推进网络问政,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落实以领导干部为责任主体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机关干部下访,坚持市、县(市、区)职能部门联合接访,及时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建立信访救助专项资金,加强对生活困难信访群众帮扶救助。

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解手段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一是建立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制定出台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把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作为制定政策、实施建设项目、施行改革方案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

重大事项未征求群众意见或多数群众不同意的,要暂缓决策或实施;多数群众同意的,在决策或实施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要重视信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事项决策或实施前,要制定稳定工作预案报同级信访维稳部门审查评估,稳定工作预案与实施方案同制定、同实施、同考核,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

二是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以乡镇(街道)综治办为依托,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实行每月月初排查调处、月末汇总报告的工作制度。

对可能影响本地区、本单位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

建立起村组、乡镇、区县、市级四级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确保小事不出村(居)、一般事不出乡镇(街道)、大事不出区县。

建立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重大信访案件包案化解制度,完善信访突出问题网格化管理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推行“五个一”和“四定四包”的管理办法,提高信访按时办结率、当事人息访息诉率和群众满意率。

完善信访听证制度,依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调解紧密衔接和多种方法、多种力量联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的作用,使大量矛盾纠纷多渠道分流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

健全群体性事件情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得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情报信息。

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综治、律师事务所、有关专业技术部门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防范化解联动机制,有效开展对特殊利益诉求群体的稳定工作,全面提升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不断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及时化解处理群体性事件苗头,确保各类群体性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机制。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实现社会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

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探索创新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

推进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健全政府与社会组织协作机制,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加快组建专业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提升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化水平。

2.加强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入学等问题。

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推行居住证制度,实时完善和升级基于警用地理信息的“以房管人、以户定人”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推行流动人口“一证式”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点,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的社会服务。

加强对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推进对乞讨人员、暴力型精神病人的救助、救治工作。

3.强化特殊人群帮教管理。

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加强对不在学、无职业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保护、教育、救助和管理。

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组建社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站点。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改造。

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理政策措施,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设立政府投入的公益性安置基金和创业基金,加强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的衔接,帮助刑释解教
人员解决就业和生活困难。

落实对艾滋病患者的关爱帮扶救助措施。

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理救治。

将重症精神病患者纳入政府公共卫生医疗范畴。

加强对有现实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高危人群的管控。

4.强化社会治安整治。

建立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制度,定期向群众公开发布警情,开展经常性治安排查整治,对治安问题突出、秩序混乱地区实行红、黄牌挂牌整治,不定期、不间断整治车站、广场、商品集散地、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治安复杂区域,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

深入开展缉枪治爆行动,严格枪支、炸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消除治安隐患。

加大农村社会治安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农村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安全。

大力整治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等突出治安问题,净化社会风气。

5.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

建立全市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协作平台,完善网上技术手段和网络基础资源信息化建设。

按照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要求,构建网上网下结合的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

强化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的社会责任,推行网络实名制。

加强网上舆情监测预警,积极主动地引导网上舆论。

严厉打击网上诈骗、网上赌博、网络色情、网上造谣煽动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治理黑网吧,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低俗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6.加强“两新组织”服务管理。

坚持鼓励发展和监管引导并重的方针,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推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各种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鼓励和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发挥其在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资关系、慈善事业等方面的作用。

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协同管理,有效遏制敏感类社会组织的非法活动。

7.加快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要求,“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大调解”体系建设、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设、应急处置管理机制建设、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建设、心理干预机制建设、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流动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设、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帮教管理机制建设、专门(工读)学校建设、孤独流浪乞讨少年儿童保护中心建设、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救治管控机制建设、违法犯罪艾滋病人收治关押中心建设、监管场所改造建设、社区矫正建设、社区治安重点地区政治改造、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管理社会化建设、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城市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工程建设、小旅馆管理建设、重点特种行业监督管理建设、社会治安防空建设、虚拟社会动态防控网络建设、互联网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绿色网吧”建设、兼职网宣网评队伍建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制度建设、司法信访救助基金建设、村庄社区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城市社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建设、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等42项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打牢社
会管理基础。

(三)健全完善社会治安打防体系
1.建立整体作战、精确制导的打击犯罪体系。

以防止现实危害、消除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为目标,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网络体系,严密防范、有效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严密防范、有效打击各类暴力恐怖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严密防范非法宗教活动,大力加强信息安全工作,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完善命案侦破、打黑除恶、破案追逃、监所深挖、有奖举报、突发大要恶性刑事案件应急机制等工作机制。

始终保持对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枪犯罪、有组织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和各类危害经济安全的犯罪活动,坚决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各类暴力恐怖活动,命案侦破率保持95%以上。

深化打黑除恶斗争,坚决铲除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投资环境的村霸、乡霸、菜霸、肉霸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建立健全跨区域侦查破案联动协作机制,有效整合公安机关破案打击资源,不断提高破案攻坚能力。

十二五期间,我市百名民警破案数位居全省前列,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破案率有效提升。

加强与政法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建立案情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完善刑事案件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强化监所教育改造和矫治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全面推行监外罪犯刑罚执行“流程卡”制度,杜绝脱、漏管现象。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社会和谐稳定的办案质量考评制度和奖惩机制,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2.建立动态集约、反应灵敏的防控研判体系。

有效整合国土资源、计生、工商、税务、人社、卫生、民政、城建、电信运营等全部社会管理信息,水、电、暖、燃等各类社会服务信息资源,将社会情报信息与110接警、基础警务、重点人员管控、刑事案件等公安内部信息资源整合,依托情报部门和相关信息化系统,全面推行社会治安动态监测评估,数据实时汇总、动态显示,并结合新乡人口结构、地区差异和违法犯罪季节性规律,制定全市警情常量标准,完善四色预警机制,根据警情变化动态确定打防重点和警力投向,实现防控工作与治安形势动态同步、精确匹配。

3.建立动静结合、全面覆盖的社会防控网络。

一是强化基础防控网络。

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实现城市每个社区设立一个警务室,农村按5-8个行政村设立1个警务室的标准规划设立警务室,6万人以下的乡镇设立不少于3个警务室,实现一区多警,提高群众见警率,做到警务服务无盲区。

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加强装备投入,改革勤务机制,确保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筑牢社会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强化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进一步强化治安保卫责任制,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面达到100%。

二是强化巡区和卡点建设。

按省际、市(县)际、市(城)区出入口、高速上下站口、区域内交通要道分层次科学布点,2012年完成全部卡口系统建设,并合理布局市区、各县(市)城区、治安岗亭、巡
逻车停靠点,形成布局合理、控制严密的巡查网络。

三是严密治安阵地控制网络。

加大对娱乐场所、宾馆、洗浴场所、特种行业等各类治安复杂场所行业及区域部位的管理监控力度,场所行业内“黄赌毒”案件立案查处有效。

四是建立边界防控体系。

完善相邻市、县相互协作的治安防控机制,建立日常的联席会议或情报交流制度。

适时组织联合查处行动和整治行动,及时解决交界地区各种突出的治安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相邻交界地区的各种突出治安问题。

五是建立立体巡逻防控机制。

构建动态监视范围大、跟踪控制及时、信息传输实时、警力投送快速的立体巡逻防控机制。

4.建立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群防群治体系。

大力发展治安协勤、低保巡逻队、守楼护院人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形成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治安防控格局。

按每300名流动人口或100户出租房屋配备1名协管队员的标准,全市配备流动人口协管队员600人;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到2015年,全市治安防范力量达到每万人50人以上标准。

(四)深入推进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建设
1.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实战演练。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有关方面参加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联合指挥机制。

加强军地合作,落实军地协作维稳机制。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市、县两级按建设标准全部建成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形成应急救援特勤力量网络。

全市执勤消防中队应急救援装备全部达标。

县级以下地区依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保安力量等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建立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资质认定、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聘用、应急志愿者招募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登记备案等制度。

制定应急队伍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

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应定期组织综合性应急演练。

3.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

加强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监控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信息研判报告机制、应急联动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和信息发布及舆论引导机制等六大机制,逐步完善覆盖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网络体系,提高对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

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各级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落实各项防范与整治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4.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完善覆盖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实施预案分级备案制,确保各级各类预案及时修订和不断完善。

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力争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协同处置能力。

进一步健全应对
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切实抓好应急处置简易操作流程的编制,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各方面职责,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处置机制,确保一旦有事,能够组织有力、有效应对,形成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

立足基层,充分依靠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做好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进一步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切实抓好应急知识进学校、进课本、进课堂工作,提高全民公共安全意识和素养。

(五)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1.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作为、乱执法问题。

改进创新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2.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确保执法公正廉洁、文明规范。

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

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对执法办案全程、实时和动态管理监督。

全面实施讯问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防止发生刑讯逼供、裁判不公等问题。

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建立“阳光执法”查询监督系统和便民服务平台。

落实“两查一访一满意”工作机制,继续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坚持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联动制约机制,预防和减少执行积案的产生。

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和民警绩效考核,建立民警执法档案。

3.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制定并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观念。

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和民主法治村(社区)、行业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健全司法救助制度,设立司法救助基金。

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巩固和发展民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

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4.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宣传舆论工作。

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省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

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形成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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