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十必须”“十不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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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十必须”“十个错误”制度
“十必须”
1.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经营,并要及时年审;
2.食堂员工必须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衣帽要整洁;
3.食堂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4.食物必须完全加热,防止里生外熟,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变质;
5.食堂必须设置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存放废物的容器应盖
上盖子;
6.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有完整的证书、定点采购,建立进货台帐;
7.餐具消毒必须在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清洗环节进行;
8.食堂必须宣传每周食谱和每月成本核算;
9.必须有专人负责餐厅的卫生,定岗、定人、定区域,责任人公
示上墙;
10.食堂所有进口食品样品必须100克以上,保鲜存放48小时。
“十个错误”
1.不准使用《食品安全法》使用违禁原料制造和销售的食品;
2.不准“三无”校园食物;
3.没有健康证明的人不得担任食堂经理,工作人员;
4.食堂内禁止吸烟;
5.不允许酒后工作;
6.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加工食物;
7.不要向学生出售夜宵;
8.没有冷肉和冷菜;
9.不要把生的和熟的食物混在一起、菜盆肉盆混用、菜池肉池混用、菜刀肉刀混用;
10.食品中无清洁球线、砂粒、小昆虫等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