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下放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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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下放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12.30
•【字号】陕政发[2003]56号
•【施行日期】2003.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
下放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
(陕政发[2003]56号2003年12月30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改善投资环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同时,对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严格审查和论证,并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再行取消252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8项行政审批项目,另有16项行政审批项目移交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管理。

此次清理精简只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第一步,还有更为繁重的后续精简、改革、规范等项工作尚待进行。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继续清理精简和改革规范工作的紧迫感。

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
审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3]30号)的要求,认真作好每个阶段的工作,确保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

要研究并及时处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提出相应的贯彻意见,以指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进行。

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政务公开等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严格依法办事,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真正把各级政府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

附件1:《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52项) 附件2:《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8项)
附件3:《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6项) 附件
1
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
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52项)
┌──┬──┬──────────────────┬─────────────────────────────┬───────┐
│部门│序号│项目名称│设定及取消依据│备注│
││││││
├──┼──┼──────────────────┼─────────────────────────────┼───────┤
│省│ 1│各级档案局实施行政处罚情况向省档案│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档││局备案│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案
├──┼──────────────────┼─────────────────────────────┼───────┤
│局│ 2│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向省档案局备案│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
│省保│ 3│国家秘密保密期限延长、缩短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密局│││││
├──┼──┼──────────────────┼─────────────────────────────┼───────┤
│省│ 4│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提价申报和调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计││案│││
│委
├──┼──────────────────┼─────────────────────────────┼───────┤
││ 5│竞争性建设项目开工备案│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
├──┼──┼──────────────────┼─────────────────────────────┼───────┤
│省│ 6│旧货市场设立及旧货企业经营资格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经│││││
│贸
├──┼──────────────────┼─────────────────────────────┼───────┤
│委│ 7│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配额审批│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问题的通知》││

├──┼──────────────────┼─────────────────────────────┼───────┤
││ 8│大中型企业类型认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
││││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 9│省内新产品、新技术认定│国家经贸委《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
││10│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请国外政府贷款审核│无设定依据││

├──┼──────────────────┼─────────────────────────────┼───────┤
││11│水泥产品生产许可│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建材局《关于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12│赋予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审核│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
││13│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审核│国家经贸委《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
││14│中外合营商业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外商投资企业试点办法》││

├──┼──────────────────┼─────────────────────────────┼───────┤
││15│猪肉、食糖储备审核│省政府《陕西省副食品价格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
││16│陕西省地方一级、二级酒家(酒店)备案│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陕西省地方级酒家(饭庄)酒店(饭庄)││
││││分等级规定地方标准的通知》││

├──┼──────────────────┼─────────────────────────────┼───────┤
││17│出口罐头编号备案│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18│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产品目录备案│无设定依据││

├──┼──────────────────┼─────────────────────────────┼───────┤
││19│委属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用自筹资金进│省经贸委《关于调整陕西省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
│││行基建和技改项目备案│知》││

├──┼──────────────────┼─────────────────────────────┼───────┤
││20│国家二级、三级酒家、酒店备案│国家技术监督局《酒家(饭庄)酒店(饭庄)分等级规定》││

├──┼──────────────────┼─────────────────────────────┼───────┤
││21│自动进口许可的机电产品进口登记│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暂行办法》││

├──┼──────────────────┼─────────────────────────────┼───────┤
││22│成品油专项用户备案│国家经贸委等五部委《关于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
││││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省│23│全国劳动模范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审批│教育部《关于印发<2000年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规定>的通知》││
│教
├──┼──────────────────┼─────────────────────────────┼───────┤
│育│24│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厅
├──┼──────────────────┼─────────────────────────────┼───────┤
││25│具有招收艺术特长生资格的高校确定│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26│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著名运动│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员免试入学审批│││

├──┼──────────────────┼─────────────────────────────┼───────┤
││27│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28│公费培训的大专以上在校生、未达到服│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务期的毕业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审批│││

├──┼──────────────────┼─────────────────────────────┼───────┤
││29│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申请在本地区独│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立开办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考试审批│││

├──┼──────────────────┼─────────────────────────────┼──────
─┤
││30│核发公费培养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国留学证明│││

├──┼──────────────────┼─────────────────────────────┼───────┤
││31│校办企业资格认定│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32│省属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和普通中等专业│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学校专业设置核准(省属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设置、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 │││

├──┼──────────────────┼─────────────────────────────┼───────┤
││33│高等学校聘请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要、│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知名人士、高级公务员以外的人士为名│││
│││誉教授、客座教授核准│││

├──┼──────────────────┼─────────────────────────────┼───────┤
││34│公派出国留学审核│无设定依据││

├──┼──────────────────┼─────────────────────────────┼───────┤
││35│全省性教育类社会团体审核│无设定依据││

├──┼──────────────────┼─────────────────────────────┼───────┤
││36│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无设定依据││

├──┼──────────────────┼─────────────────────────────┼───────┤
││37│中外合作举办中等以上学历教育机构审│无设定依据││
│││核│││
├──┼──┼──────────────────┼─────────────────────────────┼───────┤
│省│38│科技成果查新机构资质认定│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科│││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技
├──┼──────────────────┼─────────────────────────────┼───────┤
│厅│39│技术经纪人资格认定│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40│科技项目贷款额度备案│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
│省│41│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项│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国││目审批│││
│防
├──┼──────────────────┼─────────────────────────────┼───────┤
│科│42│省内现场混装炸药车的使用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工
├──┼──────────────────┼─────────────────────────────┼───────┤
│委│43│现场混装炸药车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务审批│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
││44│现场混制炸药加工场地和剩余炸药的处│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理核准│││

├──┼──────────────────┼─────────────────────────────┼───────┤
││45│民爆器材企业生产许可证、准产证、出口│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许可证审核│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
││46│民爆器材产品的试生产及定型生产审核│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
││47│跨省区民用炸药混装车的使用审核│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
││48│民爆器材行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开发应用及重点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核│││

├──┼──────────────────┼─────────────────────────────┼───────┤
││49│民爆器材设备的生产、销售、转让审核│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
││50│军工民口配套科研管理审核│国防科工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国防军工民口配套项目管理││
││││程序的通知》││

├──┼──────────────────┼─────────────────────────────┼───────┤
││51│依法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备案│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52│全省国防系统重点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备│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保││
│││案│密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改善国防科技人员管理加强││
││││骨干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
│省│53│清真食品出口审验核准│省政府《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民
├──┼──────────────────┼─────────────────────────────┼───────┤
│委│54│省级重点寺观教堂资格核准│国务院《关于确定汉族地区佛道教全国重点寺观的报告的通知》││
├──┼──┼──────────────────┼─────────────────────────────┼───────┤
│省│55│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许可│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公
├──┼──────────────────┼─────────────────────────────┼──────
─┤
│安│56│经营旧货业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厅
├──┼──────────────────┼─────────────────────────────┼───────┤
││57│部、省属单位科技干部家属“农转非”审│省政府转发省计委、公安厅、粮食局{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人││
│││批│口过快增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58│公路执法检查证核准│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省││
││││政府《关于认真清理道路检查站(卡)的通知》││

├──┼──────────────────┼─────────────────────────────┼───────┤
││59│经济民警队机构的建立与撤销核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60│消防产品维修检测人员资格核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61│本省消防产品生产维修申请许可│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
││62│申请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审核│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63│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资格审核│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64│新设、恢复公路检查站及核发许可证审核│省政府《关于认真清理道路检查站(卡)的通知》││

├──┼──────────────────┼─────────────────────────────┼───────┤
││65│申办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备案│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66│外省、境外消防产品来陕销售备案│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省│67│兴办全省性救灾募捐义演义卖等活动核│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民││准│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政
├──┼──────────────────┼─────────────────────────────┼───────┤
│厅│68│本省内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变更审核│无设定依据││

├──┼──────────────────┼─────────────────────────────┼───────┤
││69│新建、扩建烈士纪念建筑物及列入省级│无设定依据││
│││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条件审│││
│││核│││

├──┼──────────────────┼─────────────────────────────┼───────┤
││70│地名标志设置备案│无设定依据││
├──┼──┼──────────────────┼─────────────────────────────┼───────┤
│省│71│新设立的监狱劳教生产企业审核│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司│││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法
├──┼──────────────────┼─────────────────────────────┼───────┤
│厅│72│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资格确认│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
││73│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资格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认│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
│省│74│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八项专控商品审│省财政厅《关于取消专项控制商品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财││批│││
│政
├──┼──────────────────┼─────────────────────────────┼───────┤
│厅│75│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印制资格核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
││76│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年度收入年报、│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会计(财务)报表审核│││
├──┼──┼──────────────────┼─────────────────────────────┼───────┤
│省│77│人才招聘广告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人
├──┼──────────────────┼─────────────────────────────┼───────┤
│事│78│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限额审批(原名│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厅││称为:省政府所属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
│││照公务员管理部门的非领导职务职数设│││
│││置)│││

├──┼──────────────────┼─────────────────────────────┼───────┤
││79│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
││80│高级专家延缓退休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81│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审核│省政府转发省计委、公安厅、粮食局《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人││
││││口过快增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8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暂││
││││行规定的通知》││

├──┼──────────────────┼─────────────────────────────┼───────┤
││83│本省单位到外省招聘人才和外省单位来│省人大《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
│││陕招聘人才备案│││
├──┼──┼──────────────────┼─────────────────────────────┼───────┤
│省│84│举办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劳
├──┼──────────────────┼─────────────────────────────┼───────┤
│动│85│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和││和艺徒审批│││
│社
├──┼──────────────────┼─────────────────────────────┼───────┤
│会│86│省管劳服企业成立审批│国务院《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保
├──┼──────────────────┼─────────────────────────────┼───────┤
│障│87│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无设定依据││
│厅││目录”药品调整审批│││

├──┼──────────────────┼─────────────────────────────┼───────┤
││88│省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鉴证核准│无设定依据││

├──┼──────────────────┼─────────────────────────────┼──────
─┤
││89│省管技工学校招生计划核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90│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试题核准│无设定依据││

├──┼──────────────────┼─────────────────────────────┼───────┤
││91│企业离退休死亡人员遗属抚恤金核准│无设定依据││

├──┼──────────────────┼─────────────────────────────┼───────┤
││92│省管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和一次性支│无设定依据││
│││付审核│││

├──┼──────────────────┼─────────────────────────────┼───────┤
││93│省管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在新闻媒体上│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发布招用人员广告审核│││

├──┼──────────────────┼─────────────────────────────┼───────┤
││94│中央、省属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备案│无设定依据││

├──┼──────────────────┼─────────────────────────────┼───────┤
││95│企业招聘录用人员备案│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96│地市及以下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登记│无设定依据││
├──┼──┼──────────────────┼─────────────────────────────┼───────┤
│省│97│丙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证书审│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
│国││批│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土
├──┼──────────────────┼─────────────────────────────┼───────┤
│资│98│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源
├──┼──────────────────┼─────────────────────────────┼──────
─┤
│厅│99│矿泉水鉴定结果确认│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100│甲、乙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证│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
│││书审核│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


├──┼──────────────────┼─────────────────────────────┼───────┤
││101│地质勘查单位资格审核│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
││102│土地价格评估机构设立备案│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
││103│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04│市、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出让国有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地使用权面积审核│││

├──┼──────────────────┼─────────────────────────────┼──────
─┤
││105│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06│基准地价审核│省人大《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
││107│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备案│省人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
│省│108│省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公房出售和退│省政府《关于印发省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成本价出售公││
│建││换购置住房的实施方案或报告审批│有住房分期付款办法(试行)的通知》││
│设
├──┼──────────────────┼─────────────────────────────┼───────┤
│厅│109│村镇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许可│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的通知》和建设部《关于颁发村镇规划设计单位专项工程
││
││││设计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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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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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城市供热和燃气企业资质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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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企业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下资质核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由注册建造师代│
││││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替,并设立过渡│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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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建设类培训机构二、三级、临时等级核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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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核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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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城建监察证审核│建设部《城建监察规定》││

├──┼──────────────────┼─────────────────────────────┼───────┤
││116│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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