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清理整顿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通知-文市发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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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清理整顿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通知
正文:
---------------------------------------------------------------------------------------------------------------------------------------------------- 文化部关于清理整顿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通知
(文市发11号1999年3月16日)
近年来,全国以零售归市、招租、招商等形式建立了包含10家以上业户的集中经营场所162个,分布在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山西、宁夏、西藏未建,重庆已关闭)。

在经营方式上,少数专营批发业务,绝大部分为批零兼营和零售市场。

开办单位为政府部门的有46个,占28%。

1995年以前建立的有18个,其他场所均为1996年以后建立。

至今仍有一些地方在建设之中,呈扩张增长之势。

当前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突出问题是数量过多,尤其集中在一些大城市;经营非法音像制品情况严重,许多地方已沦为非法音像制品集散地,社会影响极坏;部分业户经营困难,各种负担沉重。

这些问题严重危害了我国音像业的生存与发展。

首先是不利于管理。

由于集中经营,各种违法经营方式和非法音像制品得以迅速传播、蔓延,严重挤压正版音像制品和合法经营者。

许多场所的业户还集体逃避、甚至公然对抗检查和管理,不断出现执法人员被围攻、殴打的暴力事件。

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致使对集中经营场所的管理严重失控。

虽经多次打击整顿,仍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混乱局势。

其次是不利于音像制品的生产、流通和经营。

由于场内各业户进货渠道基本相同,经营品种大同小异,制约了音像出版发行单位的生产和发行。

同时,由于业户面临相同的物业管理条件,不能通过加强自身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或利用地段优势、品种特点吸引顾客,必然导致价格上的过度竞争。

出现了许多业户为追求暴利铤而走险经营盗版、走私和淫秽制品的现象。

实践证明,在当前正版音像制品有效供给不足、管理手段落后的情况下,通过原始、粗放的数量增长
型集中经营方式发展音像市场弊大于利,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根据我国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发展趋势,结合当前音像市场的实际情况,音像市场管理必须调整发展思路,改进管理办法。

按照《文化部1999年工作要点》关于音像市场要“整顿压缩集中经营场所”、“推进音像制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巩固“扫黄打非”和音像市场治理成果,文化部决定对全国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进行清理整顿。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停止新建新批10家以上业户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集中经营场所。

各级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坚决制止音像制品流通领域的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

二、各地对现有的集中经营场所要进行全面压缩整顿。

重点是压缩零售、批零兼营、规模大、经营秩序混乱的集中场所。

凡存在2个以上集中场所的城市都要压缩。

其中成都、西安、兰州、昆明、广州、大连、哈尔滨、沈阳、杭州、贵阳、佛山、深圳、长沙等13个城市为重点压缩城市。

压缩工作今年内要有实际进展,到2000年底,凡是现存3至4个场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压减三分之一,5个以上的压减二分之一。

各场所不再新增业户,对业户过多的场所要进行萎缩性整顿。

要因地制宜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现有业户出场经营。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长期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的集中场所全部关闭。

经整顿暂时保留的,必须经省级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验收,并报文化部备案。

省级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限期压缩整顿工作计划,并落实责任单位。

要进一步加强对集中经营场所的日常管理,并把音像制品仓储、进出场环节纳入管理之中。

三、实行政企分开,管办脱钩。

要按照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政府机关、管理部门要与所办经营场所逐步脱钩。

管理部门不再兴办音像制品经营单位。

四、在清理整顿集中经营场所的同时,要大力推动连锁经营、超市、专业店等新型营销方式的发展,规范和完善联购分销、总经销、总代理、品牌经营等经营方式。

规划和建设区域性音像制品配送中心,完善城市销售、租赁网络建设,开发农村销售市场。

要扩大社会投资渠道,壮大音像经营单位的经营规模。

通过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努力扩大正版发行量和市场占有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五、各级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要对业户开展广泛的宣传和深入的教育引导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明确方向,坚定立场,扎实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为我国音像业的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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