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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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情况的调查报告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9.06.04
•【字号】淄价字[2009]147号
•【施行日期】2009.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情况的调查报告
(淄价字〔2009〕147号)
省物价局、经贸委,电力集团公司:
根据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对全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鲁经贸运字[2009]166号)精神,淄博市物价局、经贸委、供电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1、自1995年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以来,对调节电力供需、削峰填谷、合理用电、电网安全供电等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淄博市是一个以工业生产为主的城市,其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7.13%。
我市的中小企业通过采取错峰、避峰用电等措施,削峰填谷效果明显,电网的最高负荷也由上午11点左右移峰到下午4点左右。
电网最大峰谷差由2007年的80.6万千瓦降至2008年的60.8万千瓦,供电负荷率由2007年的86.97%提高到2008年的89.55%(见附件1)。
2、2008年直供区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有6544户,用电负荷103万千瓦,减收电费13743万元。
三个趸售县供电公司全年峰谷分时电费减收1599万元
(详见附表2、3、4、5)。
3、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对三班制和连续运转企业的电费支出影响不大,对一班制调峰能力较强的企业影响电费支出下降较大。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减少电费支出较大的行业有水泥、建陶、钢铁、铸造、煤炭、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增支较大的行业有商店、大型超市、宾馆饭店、写字楼等。
4、2008年趸售县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减收1599万元。
由于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后亏损较大,各趸售县执行峰谷电价政策的积极性不高。
二、建议
(一)政策方面
1、现行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是在去年电力供应紧张时出台的,在原峰、谷、平三个时段的基础上试行尖峰时段电价。
四个时段的划分对削峰填谷缓和电力紧张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在目前电力供应相对缓和,大多数企业受金融和经济危机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建议取消尖峰电价时段,恢复峰、谷、平三个时段电价政策。
2、高峰和低谷电价浮动比例差距较大,建议浮动比例上下在40%。
目前,我市大部分有调峰能力的企业为建材钢铁等高耗能企业,其调峰后的电价水平平均降低三分之一,不利于节能减排政策的落实。
另外,对建陶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如淄川的双杨镇,为降低电费支出,大多数企业采取白天休息晚上开工的做法,导致变电站峰谷倒置,影响了变电站的安全运行,在低谷时段不得不采取限电措施。
而对一些优质企业,由于调峰能力较差,电费增加,增加了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3、建议对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停止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在负荷高峰期生产用电采取自发自用,在低谷时段自备电厂降低出力,购买电网低价电量,虽然降低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但造成了电网的供电压力增大和收入的减少。
4、目前,我市对省经贸委鲁经调字[1995]第355号文《关于山东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办法的补充通知》中规定范围内的用户,均执行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从执行情况来看,存在一些情况和问题,一是供电企业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甄别起来较为困难,不利于操作,二是对不具有调峰能力的商业、大型超市、宾馆饭店、写字楼等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达不到调峰填谷的目的,只是增加这些用户的经济负担;三是对一些市场管理单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市场管理单位没有调峰能力且对出租商户没有安装峰谷分时计量装置,造成向商户收取的电价偏高,广大商户对此意见较大。
建议仅对工业企业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5、由于趸售县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减少收入较大,造成趸售县执行峰谷电价政策不积极。
建议今后通过调整电价适当扩大趸售价差办法解决。
(二)技术方面
1995年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以来,我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所有符合政策的用户全部安装了分时电能表,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2008年6月份,省物价局出台峰谷分时电价调整政策,将峰、谷、平时段进行了重新调整,在峰时段中增加尖峰时段,此项政策的出台给供电企业带来较大的工作量,一是对达不到条件的表计进行全部更换,二是对所有的符合条件的表计进行现场的表计程序调整。
经统计,2008年共计调整和轮换表计达到5677只,建议不宜频繁调整峰谷划分时段。
(三)经济方面
1、为使电网经营企业经济效益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结合好,更好地发挥供电企业的积极性,建议在今后电价调价时筹集部分资金,以弥补供电企业因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造成的电费收入损失。
2、建议电网企业对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同时,尽快研究实施对发电企业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附件:1、淄博市电网运行情况调查表(略)
2、2008年淄博市峰谷分时电价用户情况汇总表(略)
3、2008年淄博市直供区峰谷分时电价用户情况调查表(略)
4、2008年趸售县峰谷分时电价用户情况调查表(略)
5、2008年趸售县供电企业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经营情况分析调查表(略)
二○○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