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dg_34-08d的新要求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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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
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包件分类: 包件分类: 包件分类 豁免物品 —— 有限量 —— 低比活度和表面污染体 —— 低比活度和表面污染体 —— 不考虑放射性 例外货包 工业货包( 工业货包(1、2、3) 工业货包( 工业货包(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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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技术用语: 技术用语: 技术用语 运输指数TI的确定 – 适用货件、集合包件或集装箱或无包装的LSA I和SCO I –外表面1m处最大辐射水平的值(mSv/h)乘以100. –罐柜、集装箱所获得的值还须乘以修正表的修正系数. –数值≤0.05可认为是0,其它数值须精确到一位小数. –集合包件、组件应取其含有的全部包件的T1之和或直 接测量其辐射水平. 临界安全指数CSI 的确定 –易裂变包件由50除以推导的货包件数(N). –集合包件、组件应取其含有的全部包件的CSI之和确定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修正原则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修正原则
对规则全面修正,并以新版发 行,不少于10年进行一次。 对规则条款的修正,通常不少 于4年一次。 对规则条款的紧急修正,对新 产品入级、包装核定和对附件补 遗修改,每两年一次。 修正案之间相互交叉执行. 奇数年(图中黄色所表示年份)为过度年 每个奇数年的1月公布经修订后最新的修正案,各缔约国自愿执行 偶数年(图中绿色所表示年份)为强制执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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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34套修正案更新内容: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34套修正案更新内容: 套修正案更新内容
2008年版《国际危规》经过了很大的修订, 2008年版《国际危规》经过了很大的修订,主要包括 年版
Co 60 Solid – special form 30,000 A1
Sea transport 1 per month Type B(U) UN 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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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单边批准: 单边批准: 对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 对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仅要求设计的原始国主管 机关签发设计批准; 机关签发设计批准; 多方批准: 多方批准: 对低弥散放射性物质, 对低弥散放射性物质,除由设计或运输的原始国相 关主管机关批准外, 关主管机关批准外,还须由货物经过或进入的任何其 他国家的主管机关批准。 他国家的主管机关批准。 “经过或进入”不包括“飞越”,即放射性物质若由 经过或进入”不包括“飞越” 飞机运输, 飞机运输,只飞越其上空但不经停的国家不适用该条 多方批准的要求。 多方批准的要求。
放射性材料的用途 食物保存 食物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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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材料的用途 安检 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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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各种射线的穿透能力
α
β

塑料

石蜡业货包 2型工业货包 3型工业货包 A型货包 B(U)型货包 B(M)型货包 C型货包 装有易裂变材料的货包 装有六氟化铀的货包 货包性能试验要求 例行工况 √ √ √ √ √ √ √ √ √ √ √(只做自由下落、堆积) 只做自由下落、堆积) √ √ √ √ √ √ √ √ √ √(C型货包试验) 型货包试验) √ √ 正常运输工况下试验 事故工况下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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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包件检验: 包件检验: 包件检验
堆积试验
自由下落(9m)
耐热试验 喷水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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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包装实例 包装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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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岸基人员培训: 岸基人员培训:
雇佣机构必须决定哪些人员接受培训,并使其能够符合《 国际危规》的要求。 相关岗位的雇员必须提供或被确认已接受过此类培训。 未接受所需培训的人员,仅可在受训人员直接指导下工作. 雇主和雇员须保存所进行培训的详细资料。 培训记录须在要求的时候向主管机关提供。 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组织可对该机构进行审核以核实现行体 系在对人员提供与其在运输链中相应作用和职责培训的有 效性.
有效剂量 (E) 单位 = Sievert (Sv) 组织权重因数:WT
E = ∑ WT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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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定义: 定义: 定义
A1 – 在2.7.2.2.1或2.7.2.2.2中的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活度值 A2 – 除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以外的在2.7.2.2.1或2.7.2.2.2中
①修正了岸基人员培训要求 ②修正2.2类非液化气和非冷冻液化气的免除条件 新增放射性物质运输的一般规定 修正了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及海洋污染物的相关内容 修正了危险货物一览表 修正了电池和电池组部分 增加了可免除量货物的运输 修订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的标记 ①取消有关IMO罐柜的所有导则
的放射性物质活度值. 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 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不弥散的固体放射性物质或装有放 射性物品的密封件. 低比活度( 物质– 低比活度(LSA)物质– 其本身的比活度有限的放射性物质, 分为LSA I、LSA II、LSA III三类. 表面污染体( 表面污染体(SCO) –本身并无放射性但其表面分布有放 射性物质的固体物.分为SCO-I、SCO-II两类. 低弥散性放射性物质– 低弥散性放射性物质–具有有限弥散性且非粉末状的固体 放射性物质或装有放射性物品的密封件. TI –用于控制辐射照射的一个数值. CSI –用于控制装有易裂变材料的货包、外包装或货物集 装箱堆积的一个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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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第34套修正案 34套修正案
新要求探讨
2010年 2010年4月22日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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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当量剂量
当量剂量: 当量剂量: H 单位 = 希沃特 (Sv) 雷姆 (rem) (= 0.01 Sv) 辐射权重因数: 辐射权重因数:WR H = ∑ W 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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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有效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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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修正2.2类非液化气和非冷冻液化气的免除条件: 修正2.2类非液化气和非冷冻液化气的免除条件: 2.2类非液化气和非冷冻液化气的免除条件
由原来的20℃时280kPa降低至20℃时200kPa 由此将对部分压力容器的运输带来影响,必须满足第34套修 正案的对压力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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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吸收剂量
吸收剂量 (D) 单位 = 戈瑞 (Gy) (1 焦耳 焦耳/Kg) 拉德 (= 0.01 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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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技术用语: 技术用语: 技术用语 放射性物质类别的确定
条件
运输指数 0a
外表面任何一点的最大辐射水平
类别 I 类—白色 II类—黄色 III类—黄色 III类—黄色b
Si≦0.005mSv/h
大于0但不大与1a 0.005mSv/h ﹤ Si ≦ 0.5mSv/h 大于1但不大与10 大于10 0.5mSv/h ﹤ Si ≦ 2mSv/h 2mSv/h ﹤ Si ≦ 10mS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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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材料的用途
工业,农业 工业, 医学和研究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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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材料的用途
医学核成像 示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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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要求:易裂变材料和六氟化铀货包与B型货包一致, 附加要求:易裂变材料和六氟化铀货包与B型货包一致, 型货包(空运大量放射性物品) C型货包(空运大量放射性物品)B型货包加附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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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包件检验: 包件检验: 包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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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岸基人员培训: 岸基人员培训:
这里所指的人员包括: 这里所指的人员包括:
对危险货物进行分类和确定危险货物的正确运输名称、 对危险货物进行分类和确定危险货物的正确运输名称、 包装危险货物、 包装危险货物、 对危险货物贴加标志标记和标牌、 对危险货物贴加标志标记和标牌、 卸货物运输组件、 装/卸货物运输组件、 为危险货物制作运输单证、 为危险货物制作运输单证、 交付运输危险货物、 交付运输危险货物、 接收交付运输的危险货物、 接收交付运输的危险货物、 运输中处理危险货物、 运输中处理危险货物、 制作危险货物装船/积载图、 制作危险货物装船/积载图、 危险货物装卸操作、 危险货物装卸操作、 载运危险货物、 载运危险货物、 按适用规则和规定实施检验或检查以及 从事主管机关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其他工作人员
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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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急性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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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单位: 单位: 单位 放射性活度 – Bq(贝克)居里(Ci) 3.7 x 1010 Bq = 1Ci ; 放射性计量 – Sv(希沃特); 活度浓度(比活度) – Bq/g,是指放射性核素基本上均匀 活度浓度(比活度) 的分布在物质中的单位质量或者单位体积该物质的活度. 辐射水平 – 以mSv/h 为单位表示的相应的剂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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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运输规定
运输安全保障: 运输安全保障: 运输安全保障 –放射性内装物的盛装; 放射性内装物的盛装; 外部辐射级别的控制; –外部辐射级别的控制; 临界状态的防止; –临界状态的防止; 热损坏的防止; –热损坏的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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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新增放射性物质运输的一般规定: 新增放射性物质运输的一般规定:
对第7类放射性物质内容进行了结构性调整,新增了第1.5章-关 于第7类的一般性规定 明确第7类物质分类的主要界定准则 明确所有类别放射性物质对应的UN编号 对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的设计提出单边批准要求,对低弥散放射 性物质的设计提出多方批准要求 提出被分类为免除包件的情况 概括了适用的放射性物质的包装类型(免除包件和IP-1、IP-2、 IP-3型以及A、B(U)、B(M)、C型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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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岸基人员培训: 岸基人员培训:
《国际危规》第34套修正案对危险货物岸上从业人员进行 适当培训的规定,由过去的“建议”改为“强制要求” 由主管部门对从业单位和个人的培训、考核以及记录等进 行管理审查 未经培训的人员只能在经过培训人员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危 险货物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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