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2015年5月上海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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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2015年5月上海市法定报告传染病
疫情
正文:
---------------------------------------------------------------------------------------------------------------------------------------------------- 2015年5月上海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本市共报告法定管理的甲乙丙类传染病9491例,死亡6人。
其中,无甲类传染病病例报告。
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1种3591例,死亡6人;无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梅毒、猩红热、肺结核、淋病、麻疹,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3.71%;6例死亡病例的病种分别为肺结核(4例)、艾滋病(1例)和病毒性肝炎(1例)。
丙类传染病共报告6种5900例,无死亡病例报告。
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17%。
附件:2015年5月上海市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数统计表2015年5月上海市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数统计表
病名
本市居民
外来人口
合计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2512
1079
3591
鼠疫
霍乱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
31
22
53
病毒性肝炎
125
32
157
其中:(1)甲肝
14
2
16
(2)乙肝
40
17
57
(3)丙肝
1
1
2
(4)戊肝
44
9
53
(5)肝炎(未分型)26
3
29
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麻疹
105
114
219
流行性出血热
狂犬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
1
1
炭疽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6
5
11
肺结核
347
246
593
伤寒和副伤寒
1
1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0
百日咳
白喉
新生儿破伤风
猩红热
600
230
830
布鲁氏菌病
淋病
414
179
593
梅毒
882
248
1130
钩端螺旋体病
血吸虫病
疟疾
1
2
3
人感染H7N9禽流感0
丙类传染病合计3251
2649
5900
流行性感冒
45
6
51
流行性腮腺炎
199
81
280
风疹
29
22
51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6
6
麻风病
斑疹伤寒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220
45
265
手足口病
2752
2495
5247
甲乙丙类总计
5763
3728
9491
2015年6月份防病重点提示:
6月份本市进入夏季,又遇梅雨期,气候呈现为气温升高、闷热、潮湿等特征,非常适宜肠道传染病致病菌、霉菌的生长繁殖;市民应注意对食物中毒,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以及猩红热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
1.集体单位食堂、餐饮业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注意食品操作卫生,防止生熟不分、交叉污染食品;市民应不吃不洁、腐败变质食品,食品烧熟煮透、隔夜餐食用前回锅加热;不在家庭自办酒席,预防集体和家庭食物中毒发生。
2.市民应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半生、不洁、变质腐败食品;勤洗手,做好家庭室内卫生;出现呕吐、腹泻等类似感染性腹泻症状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治疗。
3.幼托机构等集体单位应加强晨检,早期发现、早期隔离出现如发热、皮疹、呕吐或腹泻等可疑症状的儿童;加强教室、居室等环境空气流通;做好日常性幼托机构等消毒隔离;开展卫生宣传,培养儿童养
成勤洗手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发现儿童出现发热、皮疹、呕吐或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早去医院诊治。
4.市民在集贸市场采购禽类食品应注意防范,应避免接触病、死禽或感染的禽类动物,食用煮熟煮透的禽、畜肉类及蛋类食物;外出旅游、度假时,遇到不明野鸟也不要近距离接触,不碰触病死禽畜,勤洗手。
5.近期赴发生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国家/地区的人员在当地期间应注意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医疗机构,避免与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人员接触,避免接触骆驼、蝙蝠等。
一旦出现发热,伴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就医并主动向医生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情况。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