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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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的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做到迅速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条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的目标
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的目标是发现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的原则
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的原则是主动性、周期性、全面性、及时性和整改到位性。
第五条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的责任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各部门负责自己部门特种设备的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第二章定期自查工作
第六条定期自查的内容
定期自查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各安全附件的完好程度、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等。
第七条定期自查的周期
特种设备的定期自查工作按照以下周期进行:大型设备每月自查一次,中型设备每季度自查一次,小型设备每半年自查一次。
第八条定期自查的方法
定期自查可以采用检查清单、目视检查、设备试运行等方法进行。
第九条定期自查的流程
定期自查的流程包括计划制定、检查实施、记录整理、问题发现、整改落实等环节。
第十条定期自查的记录
定期自查的结果需记录,并上报给设备管理部门,记录包括自查的日期、地点、内容、结果等。
第三章隐患整改工作
第十一条隐患整改的要求
发现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后,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第十二条隐患整改的周期
隐患整改的周期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整改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隐患整改的责任
发现隐患的责任人要立即上报给设备管理部门,并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和推进。
第十四条隐患整改的流程
隐患整改的流程包括隐患上报、整改计划制定、整改落实、整改验证等环节。
第十五条隐患整改的记录
隐患整改后要进行记录,并上报给设备管理部门,记录包括整改的日期、内容、整改人员等。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本制度,各部门需要配合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十七条监督和检查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违规处理
对于发现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设备管理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且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到此结束。
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特种设备使用者。
三、自查内容
1. 设备清单
使用单位应编制特种设备清单,列明特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安装位置、使用地点、制造单位、出厂编号等信息,并定期检查更新,确保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设备运行记录
使用单位应按照设备使用要求,定期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开机时间、运行时间、故障情况、维修记录等内容,并进行保存备查。
3. 安全装置检查
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电气保护装置等,并记录检查结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检验合格证明
使用单位应及时查验特种设备的检验合格证明,确保特种设备的合法使用,如发现检验证明过期或者不存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 工作人员资质
使用单位应核对特种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等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件,确保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参加过安全培训,并记录相关证件的信息。
四、自查周期
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管理要求,自查周期一般为每月一次,对于一些使用频率较高、风险较大的特种设备,可缩短自查周期,具体周期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五、自查责任
1. 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定期自查工作,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自查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并接受过相关的培训。
六、隐患整改
1. 自查发现的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2. 隐患整改应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
3. 隐患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记录整改情况。
4. 对于不属于使用单位掌握和能力范围内的隐患,应及时报告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工作。
七、自查记录与报告
1. 自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每次自查的设备清单、自查内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2. 使用单位应将自查记录归档保存,备查。
3. 对严重隐患的处理和整改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向员工通报相关情况,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八、考核与奖惩
1. 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工作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单位和奖励的依据。
2. 对于自查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及时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九、培训与教育
1. 对于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等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2. 培训和教育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的基本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管理要求等。
十、监督与检查
1. 上级主管部门应对特种设备的定期自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
2. 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十一、附则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如需修改、补充,应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报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以上就是本《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的内容,敬请遵守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