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慈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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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慈善事业的发展
慈善事业是一个历史范畴。

尽管关于慈善事业的起源有不同的说法,慈善事业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但从本质上讲,慈善事业是一种救济行为,施惠者与受惠者是慈善事业的两个基本要素,这对不同时代和不同民族的慈善事业来说,具有普遍意义。

其中,慈善捐献(常表现为善款、善物、义工等形式)是慈善事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而在人的生命周期中出现的生、老、病、死以及社会变迁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是社会上总存在着众多的需要救助的对象,即使是社会保障事业高度发达的今天,任何一个政府也不可能全部救助这些芸芸众生,慈善事业的历史定位。

对古今中外的慈善事业进行综合研究,不难得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这对深化慈善事业的研究和发展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不无帮助。

影响慈善发展的几个因素:
道德因素,慈善是一个道德范畴。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捐献者都出于道德的驱动,或具有较高的道德境界,但没有道德基础的慈善事业是不可想象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道德对于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意义就更为重大了。

因为,发展现代慈善事业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公众的慈善意识,而慈善意识的培养又取决于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准。

宗教因素,在中外慈善事业史上,宗教对慈善事业的驱动非常大。

在中国,对慈善事业影响最大的宗教当属佛教。

佛教于东汉传入我国,佛教寺院一建立,济贫事业就发展起来。

东汉时期佛教寺院的济贫事业相当发达,这是我国最早的民间慈善救济事业。

寺院和僧侣用来从事慈善事业的寺院财产中最大的一个来源是社会人士的捐施,这说明佛教对世道人心的影响之大。

佛教教义中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慈善思想。

其中包含了布施、福田、慈悲等思想。

佛教推动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心理起到了一定的净化作用。

在西方,宗教的影响更是无处不在,《圣经》说:“当爱你的邻舍”,就是劝人应当用善意爱众人,对遭遇不幸和生活困苦的人,均应施以怜悯和爱心;它还特别强调社会工作者应具有奉献的爱心和谦卑的态度。

西方慈善事业的盛行与发达,与基督教的影响不无关系。

经济因素:关于慈善事业的产生,有一种观点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人们的收入差距开始拉大。

当社会收入差距拉大时,对慈善事
业的需要就出现了。

也就是说,慈善事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

如前所述,慈善捐献是事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而慈善捐献又取决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使一部分人能够拿出一部分财富去救助不幸的人群时,慈善事业才有可能产生。

至于这部分人愿不愿意,或外部力量允不允许他们进行救助,那就要视其他因素而定。

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这里也能找到注解。

慈善事业是一项充满爱心,不求回报的工艺事业,但经济利益的驱动,有时使这项事业声名狼藉。

利益驱动既能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又可往慈善事业脸上抹黑,这就要求政府既要建立可行的激励机制以吸引捐献,又要有完备的约束机制来规范慈善事业的运作,这样才能利用好利益驱动这把双刃剑,使慈善事业名符其实造福于民。

政治因素,政治因素对慈善事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政府对慈善事业的干预。

由于种种原因,不同的政府或同意政府在不同时期,干预的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

慈善事业在近现代和当代中国的发展命运典型地说明了政治因素对慈善事业的影响。

随着欧美列强的入侵,近代慈善事业传入中国。

由于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特殊性,中国的慈善事业从一开始便带有明显的半殖民地化特征,呈畸形发展态势。

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慈善事业的现状是规模小、企业及个人积极性不高、慈善基金运作不透明、慈善事业独立性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慈善机构数量太少,目前我国慈善公益机构仅有100多家,而且绝大多数是“官办”,相当比例的慈善捐款流入了政府税收的专户,这不仅是不合法的而且严重挫伤了民众的捐款积极性;我国每年募集到的慈善资源不到GDP的0.1%(美国慈善机构掌控的慈善资源占美国gdp的8%-9%)且近80%来自港澳台以及海外捐款,内地捐款只占20%;国内工商业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记录的不到10万家,说明99%的企业从未参与过慈善捐赠;各个慈善机构的资金运作不透明,资金挪用现象严重,没有做到专款专用;我国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也打击了企业和民众的捐款积极性。

中国慈善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中国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
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3%以内的部分,准予免除;个人向慈善公益组织的捐赠,没有超过应纳税额的30%的部分可以免除”,这个规定的结果是捐款越多,纳税越多。

另外退税程序之繁琐费时,足以令人望而却步。

其次,慈善机构资金运作的不透明以及今年来不是爆出的慈善丑闻,使人们对自己的捐款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合理使用产生质疑。

最后,慈善捐款的意义被扭曲了,人们捐款多是迫于道德要挟或舆论炒作的压力。

一言以蔽之,从捐款中的不到什么利益价值慈善机构资金运用的不规范,这是导致中国内地企业和个人捐款积极性不高的最直接原因。

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首先,参与办理慈善的任职人员应当是义务的。

慈善事一种无私奉献的高尚行为,跟捐献者一样,参与办理慈善的任职人员也应当是义工,不应向慈善机构收取任何报酬。

其次,慈善机构的资金运作过程和资金运用方向必须要透明化,有人说,“慈善事业应该装在透明的袋子里“,这句话不无道理。

只有资金的去向透明,保障募集的慈善资金流向捐款者所希望的地方,才能激发捐助者的积极性,才会有更多人参与到慈善捐助的行列。

而我国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慈善基金不仅做不到流向透明,还时时爆出各种丑闻,这必然会严重挫伤捐款者的积极性,会使捐款者怀疑自己的钱是不是打了水漂。

第三,相关法律法规应该能够激励人们多做慈善。

完善的遗产税和慈善基金管理制度是刺激美国慈善事业高度发展的重要动力,而我国现行的税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过低的遗产继承税则很不利于激励人们进行慈善捐款。

最后,慈善局后应与政府部门保持相对的独立。

慈善事业本应是民间经营的,但中国的慈善机构却多为”官办“,政府的过多介入在一定程度上会妨碍慈善机构目标的实现,也会挫伤人们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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