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与汉代文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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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与汉代文化精神
在汉代经学阵营中,齐、鲁、韩、毛四家《诗》是重要的方面军,它们之间的树门立派、此起彼伏,构成了两汉今古文经学斗争极具代表性的缩影。
而作为古文经的《毛诗》,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由于学统上的鲜明归宿,虽然起初未受青睐以致于长时间沉潜民间,但无争的民间传授却使它积蓄了强劲的发展潜力,这对《毛诗》无疑是一件不幸中的大幸事。
随着汉代社会和学术的发展,《毛诗》在与三家《诗》学的斗争中逐渐显现出明显的优势,并最终后来居上,压倒三家《诗》而达至一家独尊。
《毛诗》先抑后扬的命运从一般学术史的角度看显然已表现为一个显性层面的问题,而事实上《毛诗》隐性层面的内涵恐怕才是它最终占据汉代意识形态制高点的主因。
隐性层面的原因需要我们深入到《毛诗》内部去寻绎、去发现。
我们知道,《毛诗》是由《诗序》和《故训传》两部分构成的。
《毛诗》每篇都有《序》,先以一句话冠于《毛诗》每首诗之前做提纲挈领的简短说明,带有题解性质,然后再加以具体申述。
《诗序》又有“小序”和“大序”之分,所谓“小序”是每篇前的一小段解释诗文主要内容的文字,如“《关雎》,后妃之德也”、“《卷耳》,后妃之志也”等。
“大序”是指《关雎》篇“小序”之后一段较长的文字,这段文字系统阐述了诗歌的特征、内容、分类、表现方法和社会作用等问题,文中对儒家的诗教观念如教化说、美刺说、风雅正变说等都做了明确的阐述和规定,是儒家《诗》学理论的代表性著作,对后世《诗经》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毛诗故训传》简称《毛传》,传为鲁人毛亨所作,“荀子说《诗》传毛亨,毛亨再传鲁人。
”<sup>①</sup>因而,《毛传》当产生于汉初,书之题为《毛诗故训传》,则始于班固。
《汉书·艺文志》云:“《毛诗》二十九卷,《毛诗故训传》三十卷。
”《毛诗》同时又是我国现存最
早最完整的一部训诂学著作。
它继承和总结先秦训诂学成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严密的训释方法。
清代陈奂在《诗毛氏传疏·叙录》中说:“故读《诗》不读序,无本之教也;读《诗》与《序》而不读《传》,失守之学也。
文简而义赡,语正而道精,询乎者为小学之津梁,群书之关键也。
”这个评论恰当而客观地概括了《序》、《传》在《诗经》研究史上的重要价值。
比较毛诗《序》、《传》,我们发现两者解说《诗经》相应的地方比较普遍,而矛盾之处寥寥可数,可见“相应一致,彼此配合”<sup>②</sup>是二者的主导倾向,说明《序》、《传》在整体上有着基本相同的指导思想,虽然其中可能经过了后人的某些增益,但二者体现出的那种融涵古今、开创新说的集大成特征,以及由此反映出的汉代盛世文化精神都是非常鲜明的。
具体说来,《序》、《传》在理论上的体系化追求,既是对先秦《诗》学理论的自觉吸收和整合,也与汉代全盛期的文化和文学思想有着诸多的共同性。
而从文化学的角度来说,这无疑又是政治、文化大一统的文化精神在汉代《诗》学中的具体体现。
《毛诗》“序”、“传”以尊孔崇儒的去取标准确立了儒家诗学价值观的正宗地位,使独尊儒术的文化思想在诗学中得到了真正的落实,并且《毛诗》标“兴”及其对“兴”诗的阐释,体现出的由具体物象通向包含特定王道内容的主观情志特点,也表现出盛世文化乐观、自信、进取的精神。
一、《毛诗》解诗理论体系化与汉代“大一统”文化精神
先秦时期儒家《诗》说是非常丰富的,从孔子最早提出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sup>③</sup>,以及“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sup>④</sup>,到孟子提出的“知人论世”、“以意逆志”<sup>⑤</sup>说,再到荀子的“明道”、“征圣”、“宗经”等等,可以说早期儒家学者确实为后世《诗经》研究确立了一些最为基本的观念和范畴,而这些观念和范畴甚至在相当长的时段
内都或隐或显地框定着中国文学批评发展的大方向。
但是,仅有方向还不能决定全部细节,此情此境下遗憾和缺失就不可避免,那么这个遗憾和缺失就是,他们在看待和处理《诗经》方面实际上并没有形成一个真正学理意义上的体系化理论。
个中原因恐怕和先秦学术思想注重宏观框架描绘而忽视具体经书理论体系的深入发掘有关。
另外先秦时代普遍流行的对《诗经》“断章取义”的实用主义倾向也驱使人们更多地关注《诗经》的应用价值,而对逻辑和思辩的理论建构缺乏必要的热情。
到了汉代,《毛诗》“序”、“传”在先秦《诗》说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了融会贯通,理论思维方面也日益显示出非常明确的体系化追求。
从现存《毛序》来看,作者显然是在认真清理和疏通先秦以来儒家《诗》论的基础上,以一种最为简明的形式,将其系统化和经典化,并以与新时代意识形态相契合的新儒家形态呈现在大家面前的。
尤其是《诗大序》的出现,更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特征。
一方面,它沿袭了先秦以来诗歌抒情、言志的传统,系统地总结了诗歌的艺术表现手法,并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这是儒家学术思想、文学思想在汉代之初最为系统的概括和总结;另一方面,它的出现也于无意间吹响了汉代文化专制的号角,为新政权实行“独尊儒术”铺设了一条文化道路,从而以“美刺”包罗一切、涵咏一切的释《诗》,成为“贤良”和“文学”都愿意接受和承认的文学理论正宗。
首先,《诗大序》对诗的本质特点——“志”与“情”的统一的论述,是对先秦诗论所反映出的诗歌中“情”、“志”关系的系统总结。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开山纲领”,即《尚书·尧典》中最早提出的所谓“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之说。
“诗言志”之“志”据闻一多先生解释,它既指记诵在心,又指抒发情感。
<sup>⑥</sup>然而我们发现,在先秦时代,“志”主要是指人的志向和思想,如孔子就说过“士志于道”,时常要求弟子们“各言其志”等等。
可见在当时,诗的抒情性并没有被特别强调,所以诗歌
在实践上的抒情特征也并不特别突出,因此我们可以说,从理论上讲,此一时期的文学尚未涉及到文学最本质的东西——情感。
直到荀子学派所作《乐记》的出现,它在发表对“乐”的本质的看法时,情感因素和情感的作用才开始逐渐被提出并获得确认,所谓“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认为音乐“其感人也深”、“其它人也速”,明确显示出文学的情感导向。
而《诗大序》正是继承了《乐记》的这一基本思想,并把它切实运用到对《诗经》的诗篇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