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城区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点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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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城区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点设置实施
方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4.02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荆州市城区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点设置实施方案
以国家、省、市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科学管理,合理布局”为原则,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通过调整市场经营结构,理顺市场管理关系,建立有序、规范的燃气销售市场,更好的促进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

现就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点设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设置标准
1、荆州市城区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点(以下简称供应点)的设置,实行审批制度,由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站)申报,经实地认定和批准后方可设置。

2、供应点的设置在以安全为前提的条件下公平、公正的实施,以《湖北省燃气场站安全指南》和《湖北省燃气行业服务规范》为标准,结合《荆州市燃气专业规划》,以2014年度燃气安全整治实际情况为依据,重点提高安全标准,保障公
共安全。

供应点设置标准如下:
⑴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等法律法规及规范中关于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的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⑵站点门头必须有统一的企业名称、标识等;
⑶设有受理业务的服务台及服务电话;
⑷有供用户检查重量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
⑸有供用户检漏的装置和材料;
⑹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⑺设有醒目的禁火、机动车禁入标志;
⑻有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电器、通风设施;
⑼存瓶场所与服务场所分离,实行空、实瓶分区码放,并留有通道。

3、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设立供应点,供应点的具体位置由各企业自行选择,,选址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等法律法规及规范中关于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选址的有关安全技术要求,报市公用处勘验及审批,供应点的设置过程中各燃气企业必须服从市公用处的统一部署,按要求实行区域经营,所设供应点严禁二级分销和挂靠。

二、申报要求:
1、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在接到此通知15日内按要求做好选点和申报工作,所报材料和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申报供应点经营资格应向市公用处提交以下材料:
⑴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申请表
⑵燃气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⑶燃气企业申请报告
⑷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及岗位证复印件
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化服务措施
⑹供气合同(企业法人与供应点负责人双方到场签订协议)
⑺供气安全责任书
⑻房屋租赁合同
2、市公用处将按申报材料及申报顺序对设点单位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通知设点单位7日内重新选点,并将对新选供应点情况重新认可。

供应点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始运营,凡发证15日内未开展经营的,视为放弃经营权。

三、供应点的安全责任与管理
1、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实行配送制度,即用户拨打送气客服中心电话,客服中心通过配送中心向用户附近门店下订单,然后由门店安排送气工上门送气。

2、供应点为燃气经营企业的服务网点,是燃气经营企业的组成部分,供应点不得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活动。

燃气企业必须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一切管理、安全责任由供应点所属企业负责。

3、供应点必须服从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其它任何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其供应点供气,同时市公用处将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向其供应点供气的燃气企业市公用处将暂停其经营资格并予以行政处罚。

4、市公用处要不定期对供应点进行安全巡查,巡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供应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拒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市公用处将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各燃气经营企业所属的供应点在巡查中发现有三个以上供应点安全不达标,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将推迟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年度核验时间。

5、市公用处将联合城管、公安、工商、技监等职能部门对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燃气市场安全、有序的经营秩序。

附件:Ⅲ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建设标准
2015年4月2日附件:
Ⅲ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建设标准
Ⅲ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可将瓶库设置在与建筑物(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房间的设置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8.5.2条的规定;
2、室内地面的面层应是撞击时不发生火花的面层;
3、相邻房间应是非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4、照明灯具和开关应采用防爆型;
5、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6、至少应配置8kg干粉灭火器2具;
7、与道路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
8.6.4条中Ⅱ级瓶装供应站的规定;
8、非营业时间瓶库内存有液化石油气气瓶时,应有人值班。

注:气瓶总容积按实瓶个数和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20m,相当于15kg气瓶560瓶左右;
6m,相当于15kg气瓶170瓶左右;
1m,相当于15kg气瓶28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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