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空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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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职业病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空压机操作岗位,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职业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噪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环境不良。
如防护操作不当,该危险源、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损害。
导致职业病或职业伤害。
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服、防护手套、工作鞋等。
同时,为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
1、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2、我公司针对不同的岗位安排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3、一旦您出现与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疾病,并且通过国家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因接触本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⑴自觉遵守我公司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⑵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⑶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⑷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⑸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⑹离职时,应该按照我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因您不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我公司将有权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同时,欢迎您随时提出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特此告知。
本告知书为劳动合同附件
我已仔细阅读了上述内容并同意。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员工安全承诺书
有限公司
1.坚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本岗位操作规程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全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2.各工种按规定正确合理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爱护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严禁在旋转机床操作时戴手套。
3.公司员工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教育不得上岗作业,未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设备操作证,不得独立操作设备。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操作。
徒工实习必须在师傅指导、监督下进行。
4.熟练掌握、使用本岗位的机器设备及各种工具,不准拆除安全防护、监测、信号、音响、标志、接地等装置。
5.切实履行“一班三检”制(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
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联锁装置、接零保护等完好有效。
6.生产现场、库房产品、物料、在制品堆放必须整齐有序、平稳牢固。
严禁超高、超量、无序摆放。
7.筒体内部焊接、装配、油漆等作业必须使用机械通风设施,并有专门负责监护的措施。
8.使用氧、乙炔焊(割)炬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
使用燃气加热炬加热消氢等必须要有专人监护。
未拔下燃气皮管的焊(割)炬、加热炬不得放在筒体、管子、工具箱、垃圾桶等通风不畅的环境里。
9.吊运作业前必须检查吊运工具、索具等,确认安全可靠。
吊运作业时行车工、引钩工必须相互配合,吊物必须平稳,捆扎牢固。
引钩工指挥吊运严禁站在危险区域,手严禁扶在危险部位。
行车起吊、落放或行使中遇人必须鸣铃警告,严禁危险区域有人,严禁吊物在人头上经过,地面人员严禁在吊物下方经过或停留。
严格执行“十不吊”。
10.进行特殊工种作业时,必须按培训要求认真操作。
登高作业、临时用电、禁火区域用火,操作部门必须办理申请、审批、监护手续,不冒险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车间(部门)工种(职务)承诺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