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消所消防机器人研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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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消所消防机器人研究团队
佚名
【期刊名称】《机器人技术与应用》
【年(卷),期】2014(000)003
【总页数】2页(P38-39)
【正文语种】中文
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简称“上消所”)成立于1965年,是公安部直属的技术警察单位,国家级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金山基地效果图)
上消所主要从事消防基础理论与管理、消防装备与技术、灾害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消防执勤训练技术、火灾物证鉴定技术、产品检验装置与技术和工程消防技术的研究工作,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1/SC2和ISO/TC21/SC14的国内技术归口
单位,也是“国家级汽车新产品定型鉴定试验和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国家级科技成果检测鉴定检验机构”等组织的挂靠和依托单位。
2013年,依托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成立了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公安部重点实验室。
截至2012年底,上消所共完成科研项目660项、标准规范300余项;获得专利150余项。
其中,有270余项成果分别获国家、部(省)、局级的科学技术奖,
包括:国家发明及科技进步奖14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60项。
二、消防机器人研究团队
1995年,上消所成立消防机器人研究团队,并研制成功了我国第一台消防机器人,从而开始进入消防机器人研究领域。
经过近20年的发展,机器人团队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多项成果成功实现产业化,配备到消防部队投入实战应用。
消防机器人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和产业化推广,显著提高了我国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实战能力和技术水平;带动了国内众多企业、院校和科研单位共同参与消防机器人的研究和开发,促进了机器人领域的技术发展。
同时,研究成果也直接推动了
GA892.1-2010《消防机器人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A892.2《消防机器
人第2部分:灭火机器人》(报批)、GA892.3《消防机器人第1部分:排烟机器人》(报批)、建标152-2011《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GA622-2013《特勤消防队(站)装备配备标准》、GB19156《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报批)、
GB19157《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报批)等7项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制、修订。
自2002年起,上消所下属的上海强师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开始消防机器人的产业化工作,已成功实现灭火机器人和排烟机器人的小批量生产。
截至2013年底,累计共销售消防灭火机器人40多台,消防排烟机器人1台,产品在2003年湖北利川天然气井喷事故、2010年山西朔州不明化学品处置事件等多次灭火、救援实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部队官兵的一致好评。
研究所通过科研项目带动实验室建设,目前已建成消防装备液压性能实验室、消防装备控制技术实验室、消防机器人综合性能实验室等关键技术实验室。
其中:消防机器人液压技术实验室可以完成消防机器人液压动力输出、器件性能试验;消防装备控制技术实验室可完成机器人视觉、智能控制、传感器等相关技术的研究和试验;消防机器人综合性能实验室可以完成机器人爬坡、越障、行走、防倾覆等性能指标的测试。
2013年,包括以上实验室的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实验室被评为公安部重点
实验室。
消防机器人研究团队培养了7名研究员、6名副研究员及一大批业务骨干。
目前,研究团队由薛林研究员领衔,共有13名专职科研人员。
薛林研究员曾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十大科技英才”和“二级英模”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近5年来,团队获科技进步奖8项,其中国家奖2项;授权专利62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发表论文70余篇,著作8部。
三、研究成果
消防机器人属于特种消防装备,可替代消防员进入消防车辆及人员无法靠近的危险场所进行侦察、灭火、冷却、排烟、照明及化学污染场所洗消等消防作业,避免灾害现场抢险救援人员伤亡。
消防机器人的推广应用有助于极大提高消防部队扑灭特大恶性火灾的实战能力,对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和灭火救援人员的伤亡发挥重要的作用。
1.消防灭火机器人
消防灭火机器人可广泛适用于石油化工、油罐区、大型仓库、建筑物等高温、强热辐射、易坍塌等消防车辆及人员无法靠近的危险场所进行灭火、冷却及化学污染场所洗消等消防作业,避免灾害现场抢险救援人员伤亡。
消防灭火机器人-1
消防灭火机器人-双机器人对2万吨级油罐的冷却保护
消防灭火机器人采用六轮(或履带)行走机构,越野性能好,能在泥泞、崎岖不平的路行驶,并能跨越250mm垂直障碍物及30°斜坡;采用嵌入式CPU,操作简单、可靠;配置50L/s的消防炮射程约70m。
目前,已有40多台灭火机器人服役于全国20多个省市的消防部队。
灭火机器人成果获授权专利7项,并获2007年公安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和2008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2.消防排烟机器人
消防排烟机器人可适用于公(铁)路隧道、地铁车站与隧道、地下设施与货场、大跨度大空间、石化油库与炼油厂以及大面积毒气与烟雾事故等消防车辆及人员无法靠近的灾害现场,进行正压送风、排烟、水雾灭火和冷却、除尘、针对危险目标的进攻与掩护等消防作业。
消防排烟机器人喷射水雾灭火
该机器人采用履带式行走机构,具有较强的灾害现场环境适应性。
在救灾现场使用消防排烟机器人,不仅可以切实解决上述场所发生火灾后,热烟排不出,散热缓慢等问题,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及化学灾害事故处置的战斗力,还可避免消防人员的伤亡。
排烟机器人已实现产业化,并配备消防部队。
排烟机器人成果获授权专利5项,2013年,实用新型专利“消防排烟机器人控制系统”(ZL 2007 2 0077384.2)获第十五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3.消防侦察机器人
消防侦察机器人
消防侦察机器人能替代消防救援人员遥控进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坍塌建筑物、大型仓库堆垛、缺氧、浓烟等室内外危险灾害现场,进行现场探测、侦察,并可将采集到的信息(数据、图像、语音)进行实时处理和无线传输,有效地解决消防人员在上述场所面临的人身安全、持续侦察时间短、数据采集量不足和不能实时反馈信息等问题。
该机器人具有防爆特点,可对灾害现场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温度、辐射热等参数以及图像、语音等进行实时采集和无线传输,指挥人员可根据实时反馈的侦检结果,结合专家辅助决策系统的预案,及时对灾情作出判断,并对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作出正确、合理的决策。
这不仅可以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及化学灾害事故处置的战斗力,又可避免消防救援人员的伤亡。
侦察机器人成果获授权专利6项,并获2007年公安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和2008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