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发地产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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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发地产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企业计划是对企业未来经营和管理工作的规划,是企业全体员工计划期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是经济效益和工作效能的基本衡量标准和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条列入本制度管理的计划包括:
一、企业年度经营计划。
二、地产项目运营年度经营计划及分月进度计划。
三、项目进度计划和项目效益计划。
计划期为项目运作周期,进度计划表现为月计划。
四、职能部门(人力、财务等)年度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目标计划。
阶段性工作目标为月计划
第三条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计划编制和监控体系,自下而上的汇报体系,按照计划编制、执行、监督、考核四个环节实现闭环式管理。
第二章集团计划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条企业建立分层级的计划管理组织体系。
一、企业董事会
二、企业经营管理层(集团高层)
三、总经办
四、各职能部门
第五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定长远发展战略;
二、负责提出和确定年度经营目标,批准集团年度经营计划;
第六条集团管理层的主要职责
一、对董事会提出的年度经营目标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建议;
二、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具体年度经营计划;
三、审核各部门分月计划及月工作计划;
四、对计划执行过程进行全面地组织、指挥和监控,保证公司各项活动有序进行,达到计划目标;
五、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第五条集团总经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团有关计划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贯彻;
二、负责归口审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职能部门部门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归口汇总编制公司年度经营管理计划;
三、负责归口审查汇总编制公司月计划;
四、负责归口整理项目运作计划;
五、负责会同相关专业部门,对集团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析。
六、其他与计划相关工作的协调办理。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是计划的编制的主体。
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经营计划,并依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分月计划。
其中项目公司负责编制本公司项目前期进度计划、项目施工进度计划、项目运作进度计划。
第七条公司各职能部门是以管理工作计划为主的计划编制管理单位。
具体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并分解编制分月管理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的管理费用预算计划。
第八条企业各专业管理部门是所分管专业的专业经济计划的编制单位。
负责编制所管专业的年度专业经济计划。
并分解编制分月专业经济计划;其中:财务中部负责集团财务计划的编制,招商部负责融资计划的编制,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成本计划的编制。
第三章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
第九条企业年度经营计划,是全集团员工计划期经营工作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是集团计划年度最重要的执行性计划。
第十条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依据是《集团年度经营指导计划》。
《指导
计划》由企业高层依据集团产业战略和年度经营通盘安排平衡编制。
第十一条年度经营计划应由如下四个分项计划汇总编制
一、项目性公司经营计划:指集团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开发计划、项目销售经营计划等;
二、人力成本计划:指集团人力资源部测算编制的全年薪酬开支计划;
三、财务计划:含收入、费用、损益、现金流量(含融资)计划等。
第十二条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执行《和发地产年度经营计划编制规范》。
第十三条总经办在汇总编制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的基础上,再融入企业管理目标计划的内容,编制完成企业经营管理计划。
第四章月计划的编制
第十四条月计划是各部门对年度经营管理计划的进度分解、具体安排、衡量标准和考核依据。
月计划的编制依据是企业年度经营管理计划。
第十五条月计划的内容
一、按年计划分解的经济指标。
1、地产项目部门根据不同的特点,经济指标分别包括:销售量、销售收入、费用预算、利润、销售面积、担保额。
2、职能部门根据部门不同职能,经济指标分别包括:利润、费用预算和归口费用。
二、保障经济指标实现的重点工作。
三、一般性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各单位计划权重按100%列示。
权重分配按如下原则掌握:
一、项目性公司在项目没开工之前,项目前期进度工作权重不低于60%,其余为管理工作权重;项目开工之后,项目施工进度权重不低于60%,其余为管理工作权重;
二、职能部门根据同经济指标的关联程度,分别与集团利润指标、销售收入、
归口费用和本部门费用预算挂相应的权重;
三、在上述权重内,对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再突出单项权重。
第十七条各部门编制计划统一用Excel电子表。
第十八条各部门须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制订和报送计划,保证计划质量,对于未按规定报送计划或计划编制质量差的部门,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月计划编制报批程序
一、各职能部门须在每月规定时间以前,完成下月计划的编制,经单位负责人、主管总监签字后,按照规定时间报总经办审核;
二、集团高层领导、总经办共同对各单位报来的计划进行集中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对各单位计划提出修改要求,各单位即时回去根据要求修改完善后将完成稿报到总经办;
三、总经办办将各单位计划汇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总监签字确认,于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审批;
四、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总经办应将董事长批复计划,以书面文件发至各部门。
第五章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企业以总经办公会的形式对月计划的编制质量、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检查和认定,。
第二十一条企业各总监对所分管单位的月计划编制质量、执行情况和结果认定负责;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月计划的编制质量、执行情况和结果认定负责;总裁办具体负责对各单位月计划编制质量的审查和执行结果的定性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月计划的考核执行《和发地产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第六章计划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计划经公司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修改。
如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需要调整计划的,严格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计划调整须由原计划编制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主管总监签署意见、经总
经办审核签署意见、报董事长审批,在未批准前仍按原计划执行。
二、年度计划调整一般在三季度末统一考虑,月计划调整应在月末前一周。
月计划由于某项工作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的,可安排其他工作替补。
三、调整某一项计划,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衡、协调。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由集团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董事长批准下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