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中国天津国际直升机博览会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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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中国天津国际直升机博
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1]98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9.09
【实施日期】2011.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中国天津国际直升机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1〕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首届中国天津国际直升机博览会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首届中国天津国际直升机博览会总体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首届中国天津国际直升机博览会(以下简称直博会)将于2011年9月在天津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举行。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直博会顺利举办,特制定如下总体方案:
一、目的意义
直博会是目前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国际直升机专业展会。
举办直博会,为全球直升机厂商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促进国际直升机产业合作与发展;营造直升机产业在中国乃至亚洲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国直升机产业科技进步,提升我国包括通用航空在内的航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宣传天津滨海新区发展成就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天津航空航天产业加快发展。
二、时间地点
定于2011年9月15日上午举行开幕式,9月17日、18日对公众开放。
在天津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中航直升机产业基地项目用地。
展区占地面积9.4万平方米,包括临时性展馆及配套设施,具体包括室内展馆区、商务活动区、飞行表演区、观众观摩区、商业服务区和公共停车区等。
三、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陆航部。
(二)支持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新闻办、中国民用航空局、体育总局、国防科工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作战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中国贸促会。
(三)协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法国ABE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中航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展会形式和规模
直博会以静态展览和动态演示两种形式为主,面向全球直升机及配套行业招商。
主要展品包括国内外直升机整机、发动机、航电系统、机载设备等。
参展单位涉及国内外直升机及零部件制造、维修、检测、维护企业,地面支持及保障企业,通用航空运输企业,直升机驾驶、维修等培训机构,直升机销售、融资租赁等服务机构,国内外直升机行业协会以及国内外航空技术专家团队等。
届时,将有国际知名直升机制造及国内外配套企业近200家参展,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六大板块整体参展,天津滨海新区航空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