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证延期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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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证延期申请报告
篇一:外管证延期证明
证明
我单位开发的20XX年三热老旧房屋及水淹用户装修工程,由青岛德家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所签的施工合同虽已到期,但工程尚未进行竣工结算,此合同仍在履行中,计划延期至20XX年10月30日。
特此证明。
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第三热力分公司二○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篇二:外管证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
___________地税局:我司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电脑编码:_______________;由于业务需要,向贵局申
请开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管证,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合同金额为
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手续。
恳请批准办理。
此致
敬礼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篇二:外管证申请报告申请报告至芙蓉区东
岸乡税务所:我公司由于业务需要,在望城县、丁字镇、双桥村,万业优加城项目一区(1-3#栋联排
住宅、配套商业会所)欧式构件供应及安装工程,故特此申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盼予批准为感!长沙程锦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0XX年7月1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所需要文件
1、申请报告
2、建筑施工合同
3、税务登记证
4、营业执照
5、法人身份证
6、施工资质证书篇三:梧州外管证申请书申请报告
长洲地税:
我公司梧州市可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位于的再生资源工业园,梧州
市鸿图精密压铸有限公司的工程,工程款约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
现向贵局申请开具外管证。
望贵局给予批准为盼。
梧州市可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8月24日申请书龙文地税:
我公司福建兴东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接位于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芝
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编号为:
235060020XX09641,合同
款为人民币1935640.16元。
有效期限为:20XX年11月20日至20XX 年5月16日。
现已超过期限,须向贵局申请外管证延期。
望贵局给予批准为盼。
福建兴东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XX年6月11日篇四:外管证申请书申请书xxx地方税务局:
我公司所承包工程“xxxxxxxxxxx”由于工程地点位于xxxxxxx。
因此申请办理《外出经
营活动管理证明》。
xxxxxxxxx有限公司年月日篇五:外管证延期申请书证明我公司所承包工程“xxxxxxxxxxxxx”所签的施工合同虽已到期,单工程尚未进行竣工
结算,合同仍在履行中,计划延期至xxxx年x月xx日。
特此证明。
篇三:外经证可延期180天
外经证到期
问题:
您好!我单位有一个工程办的外经证11月底到期,但到期前工程没结算未开具发票,大概12月份经办人员到当地税务局开了发票,当时并无异议。
但现在对方税务要求我单位就该工程重新开具一份外经证,可以吗?因为我们以前办过很多外经证,到期后专管员告知同一工程不可以办理多份外经证,可以持到期外经证到当地税务办理临时经营证即可,只是多了几个税种,我们一直这么做的。
这种情况还是首次遇到。
我见到了到期的外经证,上面对方税务仅盖了一个章子,没写任何话,现在我们无法拿到发票(税款已交),应该怎么办?
回答:
您好!纳税人《外管证》已到期,但由于工程等原因,施工期仍需一段时间的,为缩减审批环节,纳税人原《外管证》可不用办理核销重新开具手续,但需要进行延期备案,具体要求是:首先,纳税人持原《外管证》到项目局注明该项目税款缴纳、发票开具等情况;其次,纳税人将已注明情况的《外管证》到其主管局管理员进行延期备案,管理员在《外管证》上标注具体的延期时间,并加盖(:外管证延期申请报告)税务所公章;第三,纳税人持税务所同意延期的《外管证》到征管科进行登记,征管科加盖公章。
项目局对已办理延期的《外管证》继续实施税收管理。
《外管证》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80天。
以上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回复主题:回复:外管证延期办理回复时间:20XX-05-08回复人:12366咨询中心14:33:18
回复内容:
您好!对有效期满但异地工程仍未完工的,税管员应收回过期的外管证并缴销,重新进行外出经营登记并打印新的《外管证》(重新录入生成新的《外管证》,《外管证》号码改变)。
请具体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税管员办理。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外管证税收热点业务问与答(五)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已过,如何办理延期手续?
先到项目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核销手续,持填写完整的税款缴纳和发票开具情况并加盖项目地税务机关公章的外管证原件、外管证核销单(开具到外省市的外管证不需提供)和其他相关资料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续开手续。
纳税人需持已续开的外管证至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有效期内的外管证。
2、如何办理外管证撤销?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缴销提供的资料?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XX〕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时,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资料(复印件应为a4纸一式一份,纳税人须逐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加盖公章):
(一)主管税务机关前期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有营业地税务机关注明的发票开具及税款缴纳情况,并加盖营业地税务机关印章);
(二)延期的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出经营合同期限超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限的需提供)。
3、纳税人《外管证》丢失如何处理?
纳税人《外管证》丢失的,应当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或建筑施工合同原件,填写《外管证及报验项目登记表遗失报告表》(一式二份,见附件8),由税务登记受理岗直接为其补开《外管证》(一式四份),并注明“遗失补开”字样,同时收回纳税人未
丢失的《外管证》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