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草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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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2•【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要求“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提出法律修正案,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据此,质检总局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进行修改,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正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征求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和行业协会意见,并赴地方调研,根据意见反馈和调研情况,会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对送审稿进行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6年4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n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6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统一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标准《电子天平》

国家标准《电子天平》

国家标准《电子天平》(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天平系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2008年12月一、任务来源和编制工作过程1、任务来源国标委综合[2007]100号文件《关于下达2007年第五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正式将《天平仪器通用技术条件电子天平》列为国家标准制定项目,项目编号:20078335-T-604 ;归口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起草单位为: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等。

该标准是在原机械行业标准JB/T 5374-1991《电子天平》的基础上编制的。

2、编制工作过程2007年12月在广西南宁召开了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组织成立了天平仪器系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王家龙先生担任组长),负责《天平仪器通用技术条件电子天平》(计划号20078335-T-604)、《天平仪器通用技术条件机械天平》(计划号20078337-T-604)、《天平仪器通用技术条件扭力天平》(计划号20078339-T-604)等八项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南宁会议后,秘书处陆续收到非我标委会委员单位提出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建议,经与有关单位协调,为确保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一致同意适当增加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

2008年7月27日~31日,在沈阳召开了天平仪器系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会议。

国家标准与计量协调工作组组长冯晓升先生应邀出席会议并就国家标准与计量检定规程的统一问题做了重要讲话。

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金丽辉女士、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顾问王家龙先生、沈阳龙腾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先生、长沙湘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熊一凡先生、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天平产品部总经理周锦标先生、沈阳计量研究所所长杨秀英女士以及其他来自生产企业、计量检测单位、研究院所的共计26名工作组成员(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天平系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王家龙组长主持。

为促使我国在天平领域国家标准与检定规程的一致性,本次会议特邀全国质量密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柳建明女士出席会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1、简要的起草过程为了着力改善酒酿行业食品安全状况,推动我国酒酿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7〕1096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被列入2017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编号为spaq-2017-008)。

项目牵头单位为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共同承担标准制定工作。

根据我国生产实际和行业现状,还吸纳工艺研究、监督检验和行业协会等协作单位参与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

在标准的起草阶段。

起草组通过查阅整理生产研发文献资料,梳理对比酒酿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分类汇总产品标准涉及的致病菌、污染物、真菌毒素、添加剂、检验方法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形成起草项目工作手册。

初步收集分析国家江苏省食品污染物监测网、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历年数据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查找影响酒酿安全性的关键因素,制定工作手册。

2018年4月13日,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项目启动会,三家起草单位的主要成员参会,会议主要讨论了起草项目工作手册的具体内容、难点问题、后期工作安排以及分工情况。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对该项目总负责,实施问卷调查及征求意见工作;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实施指标验证工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项目进行协调与指导。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类别、不同生产工艺、不同产品品种的酒酿生产和市场现状开展实地调查。

实地调研江苏、湖北、上海、四川等主要生产省市和地区,涉及湖北孝感麻糖米酒公司、湖北米婆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陆酿造有限公司、南通大热带食品(南通)有限公司、四川东柳醪糟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巨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12家。

对酒酿生产管理人员、品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收集问卷调查21份。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301所、中质协等单位负责起草,任务来源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编号:20141415-T-469)。

二、名称变更本标准批准立项名称原为“服务企业质量分级通则”,在后期组织的多次专家研讨会中,多位专家提出了该标准应重点解决服务质量评价的问题,而“服务质量分级通则”在不同领域差异较大,难以统一进行分级,故建议本标准更名为“服务质量评价通则”,标准起草组采纳了专家的意见。

三、编制背景近年来,我国的服务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涌现出大批新兴的服务行业,而且它们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但是,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无论是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低,管理落后。

因此,改进服务质量、完善服务管理、提高服务业竞争力将成为我国服务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这些方面,提高服务质量又是重中之重。

虽然有关制造业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日臻成熟,然而由于服务质量的特殊性质,其相对应的理论方法研究则显得相对滞后,对服务质量评价方法的研究更是不能满足实践中的要求。

在我国,近年来虽然人们对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已经有所认识,但是由于相对落后的服务业发展现状,人们对于如何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及如何对评价结果进行管理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实践中也没有或者很少去做这方面的工作。

因此对于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就有一定的必要性了。

服务质量是服务或服务业满足规定或潜在要求(或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特性是用以区分不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的概念,如旅游有陶冶人的性情给人愉悦的特性,旅馆有给人提供休息、睡觉的特性。

特征则是用以区分同类服务中不同规格、档次、品味的概念。

服务质量最表层的内涵应包括服务的安全性、适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等一般要求。

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引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引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南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南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9月份下达的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制定的,项目计划编号为“20141508-T-469”,计划完成时间为2016年。

该计划项目由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6)提出并归口。

(二)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标准化活动主要包括制定标准和应用标准,其中制定标准的工作之一是起草高质量的标准文本。

为了保证标准化活动的有效性,我国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支撑标准制定工作的基础性国家标准体系。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是该标准体系中普遍适用于起草各类标准的通用标准。

它规定了起草标准的总体规则,但没有确立某类标准的特定起草规则。

实践中,每个标准都发挥着特定的功能,相同功能的标准的技术要素构成及其内容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按照标准的功能可以将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通常有术语、符号、分类、试验方法、规范、规程和指南标准。

GB/T 20001即是在GB/T 1.1规定的总体规则基础上,针对这些不同类型的标准分别确立起草规则,建立标准起草规则体系。

本文件即是这一规则体系中针对指南标准的起草确立的特定规则。

在制定标准时,当我们确定了某主题(某领域或标准化对象的统称)后,如果由于受技术发展、认识能力等所限,还不能围绕主题对特性、程序或试验方法等规定明确的“要求”、“程序指示”,进而也就无法给出“证实方法”,但却需要对其发展提供一些信息、指导或建议,就可以编制相关指南标准。

或者,针对某主题可以明确提出“要求”、“程序指示”和对应的“证实方法”,但考虑到其自身的特点,不需做出规定,只需提供有关的信息、指导或建议,也可制定指南标准。

前者可随着技术的发展,进一步制定成规范标准、规程标准或试验方法标准等,后者则会一直保持不变。

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及各阶段应考虑的主要内容

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及各阶段应考虑的主要内容

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及各阶段应考虑的主要内容国家标准制修定过程包括以下9个阶段(00,10……为阶段代码):00.预阶段(Preliminary stage)10. 立项阶段(Proposal stage)20. 起草阶段(Preparatory stage)30. 征求意见阶段(Committee stage)40. 审查阶段(V oting stage)50. 报批阶段(Approval stage)60. 出版阶段(publication stage)90. 复审阶段(Review stage)95. 废止阶段(Withdrawal stage)其中核心阶段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阶段,也是每个专业标委会(TC)和起草单位需要重点了解的。

00.预阶段(Preliminary stage)主要是提出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技术委员会(TC)对提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国标委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采取常年公开征集的方式。

预阶段的成果是提出了新工作项目的建议(PWI,Preliminary Work Item)。

10. 立项阶段(Proposal stage)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对新工作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审查和协调,确定国家标准新工作项目。

阶段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立项阶段的成果是确立新工作项目(NP,New work Item Propoasl)。

此阶段一般是标委会组织,形成一个提案,由全体委员会表决来达成一个议程。

国标委对标准化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一般不处理纸质申请。

网上申报系统全年开放,随时接受申报,TC提交时应同时提交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

00和01两个阶段应重点考虑的内容包括:1)标准化项目的目的和用途;2)实施标准的可行性;3)制定标准的适时性;4)确立项目的优先顺序;5)与有关文件的协调性;6)接受现成文件的可能性。

国家标准草案

国家标准草案

《食品加工机械切片机》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食品加工机械切片机》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2015年4月20日《食品加工机械切片机》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食品加工机械切片机》国家标准的修订任务列入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一次性筷子第1部分:木筷》等63项国家标准修订计划通知(国标委综合[2014]88号),项目编号“20142747-T-322”。

本项任务由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由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定于2015年完成。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赛思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富裕宝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恒联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银鹰炊事机械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组成。

二、编制背景及意义食品切片机最早是国外用来进行各种主食面包和肉类、香肠等食品切片用的设备,主要是用来加工熟制食品。

后来国内引进了该种设备,根据需要扩展了其使用范围,除用来切制面包、香肠等熟食外,还用来切制用于烧烤或涮制的牛、羊肉生肉片。

食品切片机作为食品加工链条上的一环,已经成为食品加工机械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对食品质量安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食品切片机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数量均有了快速提高。

部分产品已出口到欧洲、东南亚、中东、中亚等国家和地区。

但与发达国家同行业相比,国内产品无论是工艺水平、外观质量、使用性能还是安全质量都还有较大差距,标准水平也相对落后。

国外关于食品加工机械的卫生及机械安全要求的标准则发展较快(如EN、NSF/ ANSI标准等),而我国还停留在只注重电气安全方面。

目前,该类产品电气安全执行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气安全系列标准,其中只涉及少量机械安全项目。

由于该系列标准等同采用IEC标准并已在我国普及多年,而涉及各类食品加工机械卫生要求、机械安全和技术性能要求的标准,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比较缺乏。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6.2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国家标准委组织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7月17日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及其电子版反馈我委。

联系人:谷艳君*************************.cn张清国***************************.cn传真:************附件:1.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2015年6月24日附件1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工作,保证奖项评审质量,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是经中央批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设立的奖项,旨在奖励在标准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条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分为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三个奖项,活动周期为2年。

第四条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和干部,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评选处级干部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0%以内。

GBT4091-XXXX《常规控制图》国家标准修订草案

GBT4091-XXXX《常规控制图》国家标准修订草案

《农产品基本信息描述茶叶》国家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任务来源本国家标准的制定任务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二О一八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项目编号“20180922-T-424”。

本项任务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定于2018年完成。

本标准起草工作组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组成。

二、目的和意义随着茶叶逐步被世界公认为21世纪最健康的饮品,茶叶的消费市场也在迅速增加。

据公开数据显示,2015和2016这两年我国饮茶的消费者有4.68亿人,占总人口数的36%。

物联网是一种新兴的信息技术产业,它在与我国茶业现代化生产、现代化销售的整合过程中,充分突显出其信息化、智能化的优势和特点,极大地改变了传统茶叶种植和销售过程。

使得茶叶商品形成了一种聚合式的产业价值链,使社会民众、农民、企业三方都可以在茶业物联网信息服务中获益,从而确保茶业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升茶业经济的稳产高产水平。

根据数据统计,目前茶叶产品销售份额中,电商渠道的比重已经超过一半,在未来,这一比重仍然在继续增加。

但是,我国在发展茶叶电子商务平台时,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茶叶信用档案,所以茶叶商品在交易过程中仍存在问题,这主要包括交易的茶叶商品信息和销售记录不完善等。

为此,在农产品购销基本信息描述总则标准指导下,研究制定基于信息平台的茶叶基本信息描述,促进茶叶产品快速交易,减少流通环节损失和流通成本,促进茶叶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促进茶业交易的需要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给我国的农产品流通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从传统模式下的农产品交易到通过对各种资源的整合,利用先进、便捷的技术搭建农业信息应用平台,在网络上实施农产品的交易,对改善我国的农业价值链和提高农业竞争力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从生产环节来说,产品供求信息不对称、销售渠道不畅通等是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通过互联网搭建的供需平台,能够建立起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对称、开放的信息渠道。

《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说明书

《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说明书

《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编制组二○二一年三月北京《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随着我国环保形势的严峻,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相关污染物及温室气体减排核算技术指南》、《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控制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砖瓦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3年9月17日发布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当时,整个中国砖瓦行业基本没有环保治理设施,行业的面临空前压力,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及时根据国家环境要求及行业情况,参照相关陶瓷、水泥及燃煤电厂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技术路线和相关标准,迅速出台了《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工程技术规范》(T/CBTA0001—2018)协会团体标准支撑《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的实施,为行业企业提供各类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路线及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要求,许多企业依据《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工程技术规范》(T/CBTA0001—2018)协会团体标准的技术路线及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改造,达到了国家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的标准要求,极大地促进了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治理工作,得到了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的肯定,《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工程技术规范》(T/CBTA0001—2018)协会团体标准实施几年以来,也暴露出许多问题,首先协会团体标准的局限性,仅限于行业应用,目前环境治理已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的工作,而是全社会的应该遵守共同准则,确需国家标准支撑;其次《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工程技术规范》(T/CBTA0001—2018)协会团体标准偏重于行业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行业大量应用的部分治理技术没有列入协会团体标准范畴,这部分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工程并没有得到规范和指导,确需国家标准完善补充和支撑。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1)前期研究及任务来源为贯彻落实2025年节能目标,配合乘用车第五阶段燃料消耗量标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制定和后续实施,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指导下,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从2018年起开始着手进行《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标准修订的前期预研工作。

主要包括:1)全面梳理GB/T 32694—2016版本中引用的标准和技术条款的适用性,明确标准修订思路;2)密切跟踪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GB 18352.6—2016)及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 19753)相关动态,分析主要的影响因素。

2019年3月13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审查会上审议通过了GB/T 32694《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修订。

2)主要工作过程按照节能工作整体部署,《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标准修订工作于2018年正式启动,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国内外主要乘用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企业、检测机构等80余家单位共同开展研究。

本标准与GB/T 19753《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同期启动修订,标准中涉及的车辆燃料消耗量及续驶里程指标均基于GB/T 19753确定。

自2018年启动标准修订工作以来,中汽中心标准所组织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和技术交流并在工作组内部开展验证工作,同时针对GB/T 19753修订后的影响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总结,为标准起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9年4月,中汽中心标准所根据前一阶段研究和验证情况完成了标准修订草案,并在工作组内部开展了多轮意见征集与讨论,于2019年9月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主要技术会议及研究活动情况如下:表2 主要技术会议及研究活动2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1)研究目标《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标准修订应满足政府主管部门的汽车节能管理需求,保障我国2025年汽车节能目标的实现,同时进一步规范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产业的技术路线,保障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健康发展。

国家标准《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8部分:铬含量的测定 方法一》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doc

国家标准《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8部分:铬含量的测定 方法一》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doc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8部分:铬含量的测定萃取分离-二苯基碳酰二肼光度法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根据国标委《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128号)文件精神,《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8部分:铬含量的测定萃取分离-二苯基碳酰二肼光度法》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归口,由广东省工业分析检测中心负责,项目计划编号为20173517-T-592,完成时间为2019年。

2018年3月14日~3月16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云南省昆明市组织召开有色金属标准工作会议,会议对国家标准《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8部分:铬含量的测定萃取分离-二苯基碳酰二肼光度法》进行任务落实,由广东省工业分析检测中心负责起草,参与起草单位有长沙矿冶,贵州测试院,国家再生有色金属。

2、调研和分析工作的情况在当前国家“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战略发展形势下,随着国内外铁路、航空、电力和核发展等有力推动,促使轻量化结构材料---铝合金的需求量不断增长。

随着铝工业的不断发展,产品质量的提高,用户需求的要求水平提高,出现了许多新增的铝合金牌号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国防军事装备领域及汽车等民用产品中。

现有的铝化学分析方法标准系列中铬含量的测定方法于2008年颁布,已使用11年,在标准使用过程中通过对各使用方的调研反馈,标准方法有的部分需要进行修订,根据国标委《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128号)文件精神,广东省工业分析检测中心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

3、起草单位情况广东省工业分析检测中心是我国南方从事金属材料、冶金产品、化工产品、再生资源质量检测、欧盟环保(RoHS)指令的有害物质检测、金属材料综合利用检测与咨询、评价以及分析测试技术研究的专业机构。

先后隶属于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2015年12月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为广东省科学院属下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实施监督,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和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实施、监督与复审等工作。

第三条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第四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坚持通用性原则,优先制定适用于一类或多类产品、过程或服务的标准。

第五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命令作为依据,有明确的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在科学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

第七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公开、透明,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统一立项、编号、对外通报,依据授权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九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复审工作。

第十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第三章项目提出和立项第十二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责的项目,可以由相关部门联合提出.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确有必要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明确项目提出部门,无需立项的说明原因。

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12.0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1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lisms)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2020年12月4日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和目的】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其他采购实体,为了实现政务活动和公共服务的目的,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其他公共资源,以合同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第三条【政府采购的原则】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讲求绩效原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2.2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邮编:100820)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ianguanzhidaochu@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

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2月20日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促进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

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及时、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制作行政处罚信息摘要附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3.06•【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标委办计函[2007]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包括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组和标准制定工作组)的管理,充分发挥标委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委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某一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较宽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分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技术委员会下面某一具体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简称直属工作组)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新兴技术领域或尚不具备条件组建技术委员会的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标准制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是由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在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下面设立,从事一项或一系列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全国性标准化工作技术组织。

第三条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直属工作组负责的专业领域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定。

工作组负责的专业领域由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定。

第四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对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直属工作组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工作组由技术委员会组建和管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标委会进行业务指导,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管理辖区内有关标委会。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1年下达的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研究与标准制定工作专项项目任务(计划号:20120535-T-469),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由中国信息协会信息安全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信息中心)负责主办。

二、任务背景为落实与发展原国务院信息办《关于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国信办[2006]5号)的文件精神,在国家基本完成对我国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普遍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后,规范性指导各被评估单位开展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科学控制信息安全风险,提升其信息安全技术与信息安全管理的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高被评估单位信息安全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本标准将在国家标准GB/T20984-2007《信息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24364-2009《信息技术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指南》及国标《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南》(GB/T XXXXX-XXXX)的基础上,针对风险评估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各类信息安全风险,形成客观、规范的风险处理方案,用于指导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工作,促进风险管理工作的完善。

三、编制原则本标准属于信息安全标准,以自主编写的方式完成。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根据我国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发展,针对风险评估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各类信息安全风险,形成客观、规范的风险处理方案,用于指导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工作,促进风险管理工作的完善。

四、主要工作过程1、2012年3月至5月,由国家信息中心牵头,成立了由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大学、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大捷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组成的标准编制组,进行课题调研,并形成了《信息安全风险处理指南》标准的基本框架和编制思路。

2、2012年5月17日,标准编制组正式召开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全测评认证中心崔书昆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赵战生教授、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曹雅斌处长、电监会信息中心胡红升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李建彬研究员等专家出席启动会。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是国家对产品、服务、管理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制定的
统一规范,是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规。

为了更好地制定国家标准,我们现在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共同为国家标准的完善贡献力量。

国家标准的制定是经过广泛调研和专家论证的,但是仍然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
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比如,在某些产品质量标准中,是否还有需要增加新的指标?在某些服务规范标准中,是否还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在某些管理制度标准中,是否还有需要补充的内容?这些都需要大家的参与和建议。

国家标准的完善需要广泛的民意参与,只有通过广泛的征求意见和建议,才能
更好地反映社会的需求和意愿,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权益。

所以,我们诚挚地邀请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和建议工作。

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请尽量准确、明确地描述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

同时,也请注意言辞文明,避免出现攻击性、侮辱性的言论。

我们希望通过理性、务实的讨论,共同推动国家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和建议工作是一个重要的民主参与过程,也是一个促进国
家标准不断完善的重要途径。

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国家标准一定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权益。

最后,再次诚挚地邀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和建议工作,共同推动国家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国家标准的完善贡献自己的力量!。

《果葡糖浆》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果葡糖浆》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果葡糖浆》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4)上报,被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212791-t-469。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委会(tc64/sc5)归口。

2.简要起草过程标准任务下达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组织起草了果糖糖浆国家标准。

2022年1月,发布了征集起草单位和材料的文件,并于同年二月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

3月至2022年6月,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起草了标准草案,并根据标准研讨会的反馈意见和标准,进一步修订并修订为标准文本的讨论稿。

2022年11月,第一次提出标准文本草案征求意见。

2022年6月,根据行业的主要意见,收集了63批样品,进行了第二轮样品采集。

从九月至2022年10月,组织了五个行业认证实验室,进行了方法验证和抽样调查。

2022年12月,根据调查结果对关键技术内容进行修订,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3、主要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本标准由(略)等单位共同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暂定)。

所做的工作: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负责全面起草工作,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制定研究方案,以及标准起草和编制说明编写等组织、协调、审核工作。

其他起草单位协助搜索技术资料并研究分析,进行样品检测及数据整理,参与研究方案确定,对本标准各版本涵盖的全部内容提出编写和修改意见。

二、主要内容说明本标准编写符合gb/t1.1-2021的规定,在gb/t20882-2021《果葡糖浆》(以下简称原标准)基础上修订,参考了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fccⅷ(highfructosesyrup高果糖浆)。

具体如下:1标准名称它与原始标准的高果糖糖浆一致。

2技术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葡糖浆的术语和定义、符号、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一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果葡糖浆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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