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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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宿迁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向社会公开引进淮海技师学院特殊岗位⼈才8名(事业编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及⼈数
本次⾯向社会公开引进⼈才的岗位、计划⼈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
2、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考⽣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

现役军⼈、在读有学籍⼈员不得报考。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员,不得报考。

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录》(2015版)为准,其他相关报考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5年考试录⽤公务员报考指南》执⾏。

3、未违反计划⽣育政策规定,三年内未受过党(政、团)纪处分;
4、具有正常履⾏职责的⾝体条件;
5、⽆公开招考政策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程序和⽅法
本次⼈才引进⼯作由宿迁市⼈社局组织实施,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试、体检、考察、公⽰、聘⽤审批等程序实施。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8⽉21⽇18:00前(⼯作时间),⾄宿迁市⼈社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号楼)3楼21号英才计划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式报名。

联系电话:*************、183****9166。

报名⼈员需如实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作⼈员登记表》(⼀式两份,见附件2)。

2、报名时考⽣需提供近期正⾯免冠⼆⼨彩⾊照⽚5张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所有证件和材料,如⾝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上岗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获奖证书、任职⽂件等的原件及⼀套复印件。

未按时提供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和照⽚的,视为放弃。

考⽣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员只能⽤有效期内的⼆代⾝份证选择⼀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的⾝份证必须⼀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时进⾏,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试及技能测试。

⾯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时间、地点以《⾯试通知书》为准,《⾯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通知。

考⽣领取《⾯试通知书》时需缴纳⾯试费⽤10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

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报考基础课教师岗位的⼈员,只参加⾯试,按指定教材通过说课的形式考察报考者的教育教学⽔平。

⾯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报考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员参加⾯试和技能测试,通过说课和实际操作的形式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平和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试和技能测试各占50%,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

⾯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并在市⼈⼒资源和社会保障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最终成绩从⾼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例确定体检⼈选(报考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员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为准,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组织加试;报考基础课教师岗位的⼈员⾯试成绩相同的,另⾏组织加试)。

体检⼈选名单在市⼈⼒资源和社会保障上公布。

体检由市⼈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执⾏。

体检费⽤由考⽣⾃理。

体检⼈员中的在职⼈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员由淮海技师学院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考核实施细则》(2015版)执⾏。

(五)公⽰、聘⽤审批
考察合格拟聘⽤⼈员在市⼈⼒资源和社会保障上公⽰,公⽰期7天。

公⽰期满⽆异议的,办理聘⽤审批⼿续。

在体检、考察、公⽰、聘⽤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中按考⽣总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审批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被聘⽤的在职⼈员与原⼯作单位签有劳动(聘⽤)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才引进⼯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才引进⼯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纪律或⼯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作⼈员,⼀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社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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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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